雜阿含經卷第三十二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校勘]

聖本無此十一字。

[導讀:大迦葉相應 (2/2)]

大迦葉尊者像,取自日本九州国立博物館

「大迦葉」又譯為「摩訶迦葉」,「摩訶」是「大」的音譯,「迦葉」是這位尊者的種姓,在僧團幾位迦葉種姓的尊者中他最為德高望重,所以稱呼他為大迦葉尊者。

大迦葉尊者出身於王舍城的有錢人家,是婆羅門種貴族,還沒出家前就常念世間苦、志在出家,被父母安排婚事後,夫婦兩人相約分房居住、清淨修行,十二年後他的父母都過世了,就捨去所有的財寶,出家求道。佛成道後第三年,大迦葉尊者在王舍城北方的那羅聚落遇到正在打坐的佛陀,就認定佛陀是他的老師,隨佛出家八天後即證得阿羅漢果。

大迦葉尊者已累世苦行,縱使佛陀沒有出世,他也會自行證悟,成為辟支佛(沒有老師教導而自己覺悟解脫,且不為大眾說法的聖者),因此也帶有獨覺聖者的特有氣質,堅持在沒有人煙的地方獨自苦行,以少欲知足、常行「頭陀行」聞名。「頭陀行」是捨棄對衣服、飲食、住處的貪著,以修練身心、去除塵垢煩惱的苦行法,有十二項苦行的規定,這樣的苦行超過佛陀對於出家人的要求,但大迦葉尊者甘之如飴。佛陀稱讚他「十二頭陀,難得之行」第一,並曾在輕視大迦葉尊者衣服破爛的比丘前,分自己座位的一半給他坐,以示尊重。

佛陀涅槃後,大迦葉尊者為免正法失傳或錯亂,在王舍城召集五百阿羅漢,進行佛經第一次的正式大規模結集,對於佛法的流傳有極大的貢獻。

《雜阿含經》「大迦葉相應」的內容為卷四十一第1136~1144經及本卷第905~906經,當中記錄佛陀和大迦葉尊者的互動和說法。

(九〇五)[0226a1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摩訶迦葉、尊者舍利弗、住耆闍崛山中。

時,有眾多外道出家詣尊者舍利弗,與尊者面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語尊者舍利弗言:「云何?舍利弗!如來有後生死耶?」

舍利弗言:「諸外道!世尊說言,此是無記。」

又問:「云何?舍利弗!如來無後生死耶?」

舍利弗答言:「諸外道!世尊說言,此是無記。」

又問:「舍利弗!如來有後生死、無後生死耶?」

舍利弗答言:「世尊說言,此是無記。」

又問舍利弗:「如來非有後生死、非無後生死耶?」

舍利弗答言:「諸外道!世尊說言,此是無記。」

諸外道出家又問尊者舍利弗:「云何所問如來有後生死、無後生死、有後無後、非有後非無後,一切答言:『世尊說言,此是無記。』云何為上座,如愚、如癡,不善、不辯,如嬰兒無自性智?」作此語已,從坐起去。

爾時,尊者摩訶迦葉、尊者舍利弗相去不遠,各坐樹下,晝日禪思。尊者舍利弗知諸外道出家去已,詣尊者摩訶迦葉所,共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以與諸外道出家所論說事,具白尊者摩訶迦葉:「尊者摩訶迦葉!何因何緣世尊不記說,後有生死、後無生死、後有後無、非有非無生死耶?」

尊者摩訶迦葉語舍利弗言:「不能將五陰視為如來若說如來後有生死者,是則為色若說如來無後生死,是則為色;若說如來有後生死、無後生死,是則為色;若說如來非有後、非無後生死,是則為色。如來者,色已盡,心善解脫。言有後生死者,此則不然;無後生死、有後無後、非有後非無後生死,此亦不然。如來者,色已盡,心善解脫,甚深廣大,無量無數,寂滅涅槃。

「舍利弗!若說如來有後生死者,是則為受、為想、為行、為識、為動、為慮、為虛誑、為有為、為愛,乃至非有非無後有亦如是說。如來者,愛已盡,心善解脫,是故說後有者不然,後無、後有無、後非有非無者不然,如來者,愛已盡,心善解脫,甚深廣大,無量無數,寂滅涅槃。舍利弗,如是因、如是緣,故有問世尊:『如來若有、若無、若有無、若非有非無後生死?』不可記說。」

時,二正士共論議已,各還本處。

[校勘]

「摩訶迦葉」,巴利本作 Mahā-kassapa。

「舍利弗」,巴利本作 Sāriputta。

「如來有後生死」,巴利本作 Hoti tathāgato parammaraṇā。

「無記」,巴利本作 Avyākata。

大正藏無「言」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聖本無「如來者,愛已盡,心善解脫」十字。

[註解]

耆闍崛山:為音譯,義譯為「靈鷲山」,因山頂似鷲頭、且山中多鷲而得名。位於摩揭陀國王舍城東北角。

外道出家:泛稱佛弟子以外的出家人,另譯作「異學」。

如來有後生死:如來死後常存,還有後續的生死。另譯為「如來死後有」、「如來不終」。

無記:不加以討論或回答。

如來無後生死:如來死後就沒了,沒有後續的生死。另譯為「如來死後無」、「如來終」。

如來有後生死、無後生死:如來死後既存在又不存在。另譯為「如來死後有無」、「如來終不終」。

如來非有後生死、非無後生死:如來死後既不存在又不是不存在。另譯為「如來死後非有非無」、「如來亦非終亦非不終」。

無自性智:沒有自己的智慧;沒有自主的想法。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無智愚人」。

禪思:獨坐而專心思惟。

向:過去。

記說:決定說;確定說。例如佛陀記說某弟子證得的果位或往生去處,即表示佛陀確知地說出此弟子證得的果位或往生去處。

若說如來後有生死者,是則為色:如果說如來死後常存、還有後續的生死,則是將物質及物理世界的現象當作是如來。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此經指出「如來有後生死」、「如來無後身死」、「如來有後無後」、「如來非有後非無後」等問題都是無記(不予回答)。為什麼是無記?

外道們是根據他們的「常見」或「斷見」而提出這些問題:

  • 「常見」:認為身心乃至世界常住不變的見解,例如認為有「真我」或「造物主」永恆不變的見解,又稱為「有見」。
  • 「斷見」:斷滅的見解,例如認為「人死後塵歸塵,土歸土,一無所有」的見解,又稱為「無見」。

要如何正確的看待這些無記的問題?可參見《雜阿含經》卷十第262經:「如實正觀世間集者,則不生世間無見,如實正觀世間滅,則不生世間有見。[……]如來離於二邊,說於中道」(CBETA, T02, no. 99, p. 67, a2-4) 佛陀離於有、無的二邊,離於斷、常的二邊,以因緣法講說世間完整的面貌。不管身心,都是無常的,都是因緣而生、因緣而滅的,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輪迴主體叫做如來。

有同學會問說:「『如來無後身死』是無記,但佛教也認為『如來死後涅槃』呀?」

如果如來仍自認是一個輪迴的主體,那就是「我見」,若說命終後什麼都沒有了,那就是「斷見」。這些問題是根基於「有一個生死輪迴的主體」來問的,而在究竟的角度來看,如來已經徹底解脫於五陰了,只有因緣的生滅,而沒有「我」的主體,那又怎麼能說如來死後有、如來死後沒有呢?問題就錯了,因此不予回答。

也因此,「如來有後無後」、「如來非有後非無後」的問題也錯了,甚至是更玄虛的文字遊戲,不值得認真討論。

證悟了「無我」,就沒有了煩惱,但不是人就突然不見了。在世間的角度來看,證悟的聖者還是隨緣處世,但他的所作所為已都不再基於「我見」而有執著了,因此聖者死後也不再被輪迴給綁住,已超越凡夫所能想像的,超越有或無地徹底解脫了。

有這樣的認知,般若經典的許多內容才能正確地理解,例如《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CBETA, T08, no. 235, p. 749, c7-10)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CBETA, T08, no. 235, p. 749, a21-25)

「以身相見如來」類似本經所否定的「若說如來後有生死者,是則為色」,以色視為如來,是錯誤的。

關於佛陀應對「十四無記」問題的說法,也可參考卷五第106經、卷三十四第962經、《中阿含經》卷二十四〈因品 4〉第97經大因經、《中阿含經》卷六十〈例品 4〉第220經見經、《長阿含經》卷十二第18經歡喜經。

(九〇六)[0226b2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摩訶迦葉住舍衛國東園鹿子母講堂晡時從禪覺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何因何緣,世尊先為諸聲聞少制戒時,多有比丘心樂習學;今多為聲聞制戒,而諸比丘少樂習學?」

佛言:「如是,迦葉!命濁、煩惱濁、劫濁、眾生濁、見濁,眾生善法退減故,大師為諸聲聞多制禁戒,少樂習學,迦葉!譬如劫欲壞時,真寶未滅,有諸相似偽寶出於世間;偽寶出已,真寶則沒。如是,迦葉!如來正法欲滅之時,有相似像法生;相似像法出世間已,正法則滅。譬如大海中,船載多珍寶,則頓沈沒;如來正法則不如是漸漸消減。如來正法不為地界所壞,不為水、火、風界所壞,乃至惡眾生出世,樂行諸惡、欲行諸惡、成就諸惡,非法言法、法言非法、非律言律、律言非律,以相似法,句味熾燃,如來正法於此則沒。

「迦葉!有五因緣能令如來正法沈沒。何等為五?若比丘於大師所,不敬不重,不下意供養;於大師所,不敬不重,不下意供養已,然復依倚而住。若法、若、若隨順教、若諸梵行,大師所稱歎者,不敬不重,不下意供養,而依止住,是名。迦葉!五因緣故,如來正法於此沈沒。

「迦葉!有五因緣令如來法、律不沒、不忘、不退。何等為五?若比丘於大師所,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若法、若學、若隨順教、若諸梵行,大師所稱歎者,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迦葉!是名五因緣如來法、律不沒、不忘、不退。是故,迦葉!當如是學:『於大師所,當修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若法、若學、若隨順教、若諸梵行,大師所讚歎者,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

佛說是經已,尊者摩訶迦葉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相似像法」,巴利本作 Saddhamma paṭirūpaka。

「減」,大正藏原為「滅」,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減」。

「燃」,大正藏原為「然」,今依據聖本改作「燃」。

「復」,聖本作「後」。

「倚」,大正藏作「猗」,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倚」。

[註解]

東園鹿子母講堂:佛陀的道場之一,是由鹿子母出資設立的大講堂,在舍衛城。鹿子母本名毘舍佉,兒子名為「鹿」,因此又稱為「鹿子母」。又譯為「東園鹿母講堂」。

晡時:黃昏時分,約下午三點至五點多。

從禪覺:禪坐完畢。

往詣:前往拜訪。

命濁、煩惱濁、劫濁、眾生濁、見濁:即「五濁」,五種污濁的生存狀態:眾生短命、煩惱眾多、時節不佳而災害多、眾生作壞事、邪見盛行。

相似像法出世間已,正法則滅:看起來像正法的仿冒品在世上流行後(劣幣逐良幣),正法就消滅了。

非法言法、法言非法:將不合正法的說是正法,將正法說是不合正法。

以相似法,句味熾燃:以看起來像正法、仿冒的文字與詞句,如火燒般逼迫(正法)。

下意:謙卑。

然復依倚而住:然而仍依附著佛法而生存。

學:佛弟子應學的,應該這樣,不應該那樣的開導,常指戒律。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戒」,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學」。

隨順教:老師所教授的內容,因為是隨著次第而順序教學,因此稱作「隨順教」。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教授」,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定」。

諸梵行,大師所稱歎者:各個清淨的修行人,是佛陀所稱讚的。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同梵行,佛所讚者」,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僧團」。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為何制戒漸多但清淨的修行人漸少?

大迦葉尊者問佛陀:「為何以前制的戒少而樂於清淨修行的人多,現在制的戒多但樂於清淨修行的人少?」

佛陀答道是因為眾生身口意惡業多、善法退減。根據戒律「隨犯隨制」的原則,這時制定的戒條自然會較多。

然而樂於受持戒律的比丘漸減、相似法出現、比丘對五者不恭敬,終究會造成正法的衰退。

  • 如何讓正法久住?

要讓正法久住,得對以下五者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

  1. 大師:佛陀。
  2. 法:佛法。
  3. 學:戒律。
  4. 隨順教:教學。
  5. 諸梵行,大師所稱歎者:清淨的修行人。

由本經也可見,在佛法中「尊師重道」和「依法不依人」不相違背。

[導讀:聚落主相應]

《雜阿含經》「聚落主相應」的內容為本卷第907~916經,當中記錄佛陀和村落的首領們的互動和說法。

村落的首領們官大學問大,有各種具影響力的想法,這些想法有的是由耆老們相傳、有的是由自己的經驗所推論、有的是道聽塗說、有的是外道大師所教、有的是自身對人生課題的思考。首領們在遇到佛陀時也會提出討論,在首領們的經歷與佛陀的真理相會時,就能激盪出思辯的火花。

(九〇七)[0227a0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遮羅周羅那羅聚落主來詣佛所,面前問訊慰勞,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我聞古昔歌舞戲笑耆年宿士作如是說:『若伎兒於大眾中歌舞戲笑,作種種伎,令彼大眾歡樂喜笑,以是業緣,身壞命終,生歡喜天。』於此,瞿曇法中所說云何?」

佛告聚落主:「且止,莫問此義。」如是再三,猶請不已。

佛告聚落主:「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古昔此聚落眾生不離貪欲、貪欲縛所縛,不離瞋恚、瞋恚縛所縛,不離愚癡、愚癡縛所縛。彼諸伎兒於大眾坐[*]中,種種歌舞伎樂嬉戲,令彼眾人歡樂喜笑。聚落主,當其彼人歡樂喜笑者,豈不增長貪、恚、癡縛耶?」

聚落主白佛言:「如是,瞿曇!」

「聚落主!譬如有人以繩反縛,有人長夜以惡心欲令此人非義饒益,不安不樂,數數以水澆所縛繩,此人被縛豈不轉增急耶?」

聚落主言:「如是,瞿曇!」

佛言:「聚落主!古昔眾生亦復如是,不離貪欲、瞋恚、癡縛,緣彼嬉戲歡樂喜笑,更增其縛。」

聚落主言:「實爾,瞿曇!彼諸伎兒令其眾生歡樂喜笑,轉增貪欲、瞋恚、癡縛。以是因緣,身壞命終,生善趣者,無有是處。」

佛告聚落主:「若言古昔伎兒能令大眾歡樂喜笑,以是業緣,生歡喜天者,是則邪見。若邪見者,應生二趣,若地獄趣、若畜生趣。」

說是語時,遮羅周羅那羅聚落主悲泣流淚。

爾時,世尊告聚落主:「是故我先三問不答,言聚落主:『且止,莫問此義。』」

聚落主白佛言:「瞿曇!我不以瞿曇說故而悲泣也。我自念,昔來云何為彼愚癡不辨不善諸伎兒輩所見欺誑,言大眾中作諸伎樂,乃至生歡喜天。我今定思:『云何伎兒歌舞嬉戲生歡喜天?』瞿曇!我從今日,捨彼伎兒惡不善業,歸佛、歸法、歸比丘僧。」

佛言:「善哉,聚落主!此真實要。」

爾時,遮羅周羅那羅聚落主聞佛所說,歡喜隨喜,頂禮佛足,歡喜而去。

[校勘]

「遮羅周羅那羅聚落主」,巴利本作 Talapuṭa Naṭagāmani。

「伎」,元、明二本作「妓」。

「歡喜天」,巴利本作 Pahāsa deva。

「辨」,宋、元、明、聖四本作「辯」。[*]

[註解]

聚落主:村落的首領;村長。

耆年宿士:老人家;年長者。

伎兒:歌舞藝人。

歡喜天:歡樂的天。按:這是虛構的天,並不存在。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光照天」,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嘻笑天」。

貪欲縛所縛:被貪欲這個束縛所綁住。

長夜:長時間。

非義饒益:沒有利益。在這裡「義」是「利益」的意思。

數數:頻繁地。

以水澆所縛繩:用水澆濕綑綁在雙手上的繩子。按:繩子澆水後會膨脹而綁得更緊。

無有是處:沒有這樣的情形。

欺誑:詐欺、誑騙。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增長三毒非善業,顛倒是非為邪見

眾生的貪、瞋、癡三毒造成了無止盡的輪迴,刻意引發眾生的三毒,甚至以此維生,自然不是善業。

自古以來歌舞團聚落的耆老主張歌舞藝人讓觀眾嬉笑,是做好事,死後能因此升天。

佛陀則指出如果讓觀眾嬉笑只是讓他們增長三毒,更加放逸,則不是做好事,不會因此升天。

至於主張「歌舞藝人讓觀眾嬉笑,是做好事,死後能因此升天」則是邪見,明明不知道卻亂講,誤導眾人,因此會有無智的地獄報或畜生報。

常有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激發、強化眾生的三毒,例如商人企圖喚起消費者對最新最炫款式的追求,以刺激消費;政客試圖以種族對立挑起民眾的瞋心,以鞏固選票;神棍指示信徒奉獻財產甚至身心才能消業治病,以滿足私慾。眾生因此被牽著鼻子走,身心受制。

在這樣的世間,佛弟子們要如何明哲保身呢?

藉由觀察自己是如何被外境牽著走,看清引起三毒的因緣,或許就能較為清醒些。也可守護六根,如卷十一第279經所教的:「可意不生欲,不可不憎惡」,對於可愛的事物不貪求、對於不可愛的事物不憎惡,才能自在地行走於世間。

  • 理性推論的佛教

聚落主曾從耆老聽說:「歌舞藝人讓觀眾嬉笑,是做好事,死後能因此升天」,而請教佛陀的看法。

佛陀從原理、本質的角度,透過問題及比喻,讓聚落主能夠自行思考,作出合理的推論。

由此可見佛教「依法不依人」的原則,獨立思考、理性推論,不是因為某人(甚至是佛陀)說了什麼,就相信那個說法。而是透過道理的鋪陳,讓有興趣瞭解的人,能夠自行推導出結論。

[進階辨正]

(九〇八)[0227b1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戰鬥活聚落主來詣佛所,恭敬問訊,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我聞古昔戰鬥活耆年宿士作是言:『若戰鬥活,身被重鎧,手執利器,將士先鋒,堪能方便摧伏怨敵,緣此業報,生箭降伏天。』於瞿曇法中,其義云何?」

佛告戰鬥活:「且止,莫問此義。」

如是再三問,亦再三止之,猶問不已。

佛告聚落主:「我今問汝,隨汝意答。聚落主!於意云何?若戰鬥活,身被甲冑,為戰士先鋒,堪能方便摧伏怨敵,此人豈不先起傷害之心,欲攝縛枷刺殺害於彼耶?」

聚落主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聚落主:「為戰鬥活,有三種惡邪,若身若口若意;以此三種惡邪因緣,身壞命終,得生善趣箭降伏天者,無有是處。」

佛告聚落主:「若古昔戰鬥活耆年宿士,作如是見、作如是說,若諸戰鬥活,身被甲冑,手執利器,命敵先登,堪能方便摧伏怨敵,以是因緣,生箭降伏天者,是則邪見。邪見之人,應生二處,若地獄趣、若畜生趣。」

說是語時,彼聚落主悲泣流淚。

佛告聚落主:「以是義故,我先再三語汝:『且止,不為汝說。』」

聚落主白佛言:「我不以瞿曇語故悲泣,我念古昔諸鬥戰活耆年宿士愚癡,不善不辨[*],長夜,欺誑作如是言:『若戰鬥活,身被甲冑,手執利器,命敵先登,乃至得生箭降伏天。』是故悲泣。我今定思:『諸戰鬥活,惡業因緣,身壞命終,生箭降伏天者,無有是處。』瞿曇!我從今日,捨諸惡業,歸佛、歸法、歸比丘僧。」

佛告聚落主:「此真實要。」

時,戰鬥活聚落主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即從坐[*]起,作禮而去。

[校勘]

「戰鬥活聚落主」,巴利本作 Yodhājīva gāmaṇi。

「箭降伏天」,巴利本作 Sarañjita deva。

[註解]

戰鬥活:以戰鬥為生的人;戰士。

箭降伏天:以武器征服的天。按:這是虛構的天,並不存在。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箭莊嚴天」,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被別人征服天」。

鏁:古字,同「鎖」。

斫:以刀斧砍削。讀音同「濁」。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戰士聚落的首領曾聽聞耆老主張:「上戰場努力殺敵的人能夠升天」,而請教佛陀的看法。

佛陀則指出上戰場殺人的身、口、意是惡業,只會有惡報。首領這時才發覺以前都被耆老唬了。

歷史上多有以宗教為名而行殺戮之實的假道學,而在三千年前佛陀就釐清過,上三善道或下三惡道,是由為善或造惡所決定,盲信自己會升天並沒有幫助。

(九〇九)[0227c1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調馬聚落主來詣佛所,恭敬問訊,退坐一面。

爾時,世尊告調馬聚落主:「調伏馬者,有幾種法?」

聚落主答言:「瞿曇!有三種法。何等為三?謂一者柔軟,二者剛強,三者柔軟剛強。」

佛告聚落主:「若以三種法,馬猶不調,當如之何?」

聚落主言:「便當殺之。」

聚落主白佛言:「瞿曇!無上調御丈夫者,當以幾種法調御丈夫?」

佛告聚落主:「我亦以三法調御丈夫。何等為三?一者柔軟,二者剛強,三者柔軟剛強。」

聚落主白佛:「瞿曇!若三種調御丈夫,猶不調者,當如之何?」

佛言:「聚落主!三事調伏猶不調者,便當殺之。所以者何?莫令我法有所屈辱。」

調馬聚落主白佛言:「瞿曇法中,殺生者不淨,瞿曇法中不應殺,而今說言:『不調伏者,亦當殺之』?」

佛告聚落主:「如汝所言:『如來法中,殺生者不淨,如來不應有殺。』聚落主!然我以三種法調御丈夫,彼不調者,不復與語,不復教授,不復教誡。聚落主,若如來調御丈夫,不復與語,不復教授,不復教誡,豈非殺耶?」

調馬聚落主白佛言:「瞿曇!若調御丈夫不復與語,不復教授,不復教誡,真為殺也。是故我從今日,捨諸惡業,歸佛、歸法、歸比丘僧。」

佛告聚落主:「此真實要。」

佛說此經已,調馬聚落主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即從坐起,作禮而去。

[校勘]

「調馬聚落主」,巴利本作 Assāroha gāmaṇi。

「惡」,宋本作「思」。

[註解]

調馬:調伏馬匹,即馴馬師。

柔軟剛強:柔軟的方法和強硬的方法並用;軟硬兼施。

無上調御丈夫:至高無上,能調御一切可以度的人,讓他們修行。「丈夫」指勇健修行的人。按:「無上調御丈夫」又譯為「無上士調御丈夫」,是「如來十號」(古印度對覺者十種常見的稱號)的一部分。

不復與語,不復教授,不復教誡:不再跟他說話,不再指導他,不再勸誡他。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中說的「不復與語,不復教授,不復教誡」,也就是佛陀所教導對於惡性比丘(素行不良又不受教的壞比丘)要「默擯」治之。

(九一〇)[0228a1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兇惡聚落主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不修何等法故,於他生瞋恚;生瞋恚故,口說惡言,他為其作惡性名字?」

佛告聚落主:「不修正見故,於他生瞋;生瞋恚已,口說惡言,他為其作惡性名字。不修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故,於他生瞋;生瞋恚故,口說惡言,他為其作惡性名字。」

復問:「世尊!修習何法,於他不瞋,不瞋恚故,口說善言,他為其作賢善名字?」

佛告聚落主:「修正見故,於他不瞋;不瞋恚故,口說善言,他為其作賢善名字。修習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故,於他不瞋;不瞋恚故,口說善言,他為其作賢善名字。」

兇惡聚落主白佛言:「奇哉!世尊!善說此言。我不修正見故,於他生瞋;生瞋恚已,口說惡言,他為我作惡性名字。我不修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故,於他生瞋;生瞋恚故,口說惡言,他為我作惡性名字。是故,我今當捨瞋恚、剛強、麁澁。」

佛告聚落主:「此真實要。」

佛說此經已,兇惡聚落主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兇惡聚落主」,巴利本作 gaṇḍa Gāmaṇi。

[註解]

他為其作惡性名字:其他人替這個人取惡名字作為綽號。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兇惡者被以兇惡為名」。

麁澁:即「粗澀」。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人稱「兇惡」的首領問佛陀:「少修了什麼,會容易生氣?生氣會罵人,進而被人稱為『兇惡』。」

看來這位首領常生氣,但也苦於生氣造成的種種後果,因此才請教佛陀。

佛陀跟他說這是因為不修八正道的關係,如果修八正道,則能不生氣、有好名聲、被稱作善人。

有同學提問:「為何不修八正道,會導致生氣及對他人惡言相向?」

舉例而言,

  • 不修正見:沒有正確的見解,認為生氣及罵人才能推動他人做事。
  • 不修正志:沒有離於貪欲、瞋恚、加害的意向,因此起瞋心時不會節制或反省。
  • 不修正語:沒有離於妄語、惡口、兩舌、綺語,因此罵人時百無禁忌。
  • 不修正業:沒有正確的行為,因此動口罵人之後甚至可能動手打人。
  • 不修正命:沒有正當的謀生,例如加入黑道,以暴力解決問題。
  • 不修正方便:不努力去惡向善,而習慣於生氣及罵人。
  • 不修正念:沒有正念,一被觸惱就反射性地生氣。
  • 不修正定:沒有正定的喜樂柔軟身心,因此較容易被激怒。

(九一一)[0228b0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摩尼珠髻聚落主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先日國王集諸大臣,共論議言:『云何沙門釋子比丘自為受畜金銀寶物,為淨耶?為不淨耶?』其中有言:『沙門釋子應受畜金銀寶物。』又復有言:『不應自為受畜金銀寶物。』世尊!彼言沙門釋子應自為受畜金銀寶物者,為從佛聞?為自出意說?作是語者,為隨順法?為不隨順?為真實說?為虛妄說?如是說者,得不墮於呵責處耶?」

佛告聚落主:「此則妄說,非真實說、非是法說、非隨順說,墮呵責處。所以者何?沙門釋子自為受畜金銀寶物者,不清淨故;若自為己受畜金銀寶物者,非沙門法、非釋種子法。」

聚落主白佛言:「奇哉!世尊!沙門釋子受畜金銀寶物者,非沙門法、非釋種子法,此真實說。世尊!作是說者,增長勝妙,我亦作是說:『沙門釋子不應自為受畜金銀寶物。』」

佛告聚落主:「若沙門釋子自為受畜金銀珍寶清淨者,五欲功德悉應清淨。」

摩尼珠髻聚落主聞佛所說,歡喜作禮而去。

爾時,世尊知摩尼珠髻聚落主去已,告尊者阿難:「若諸比丘依止迦蘭陀竹園住者,悉呼令集於食堂。」

時,尊者阿難即受佛教,周遍宣令依止迦蘭陀竹園比丘集於食堂。比丘集已,往白世尊:「諸比丘已集食堂,惟世尊知時。」

爾時,世尊往詣食堂,大眾前坐,坐已,告諸比丘:「今日有摩尼珠髻聚落主來詣我所,作如是言:『先日國王集諸大臣,作如是論議:「沙門釋子自為受畜金銀寶物,為清淨不?」其中有言清淨者,有言不清淨者。今問世尊,言清淨者,為從佛聞?為自妄說?』……」如上廣說。「彼摩尼珠髻聚落主聞我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諸比丘!國王、大臣共集論議,彼摩尼珠髻聚落主於大眾前師子吼說:『沙門釋種子不應自為受畜金銀寶物。』諸比丘!汝等從今日,須木索木、須草索草、須車索車、須作人索作人,慎勿為己受取金銀種種寶物。」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摩尼珠髻聚落主」,巴利本作 Maṇicūḷaka gāmaṇi。

「詣」,大正藏原為「諒」,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詣」。

[註解]

自為受畜金銀寶物:為自己而收受金錢財寶。

自出意說:隨自己的意思(編造)而說。

隨順法:依從正法。指所說是正確的。

墮於呵責處:被他人呵罵責難。

隨順說:依從佛說。

釋種子:釋迦族血統的人,這裡指佛陀的弟子。

若沙門釋子自為受畜金銀珍寶清淨者,五欲功德悉應清淨:假如佛教的出家人為自己而收受金錢財寶是清淨的話,那麼色欲、聲欲、香欲、味欲、觸欲這五種欲的功能應該都是清淨的了。也就是說出家人為自己而收受金錢財寶其實是不清淨的。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如斯沙門,得捉金等及以錢寶,亦應恣令受於五欲」,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對任何人來說,如果金銀是適當的,則五種欲對他也是適當的;對任何人來說,如果五種欲是適當的,村長!則你絕對能認為他是非沙門法、非釋迦人之子的法。 」

食堂:飯廳。

須木索木:須要木材時,向在家人化緣索取木材。

作人:僕人、工人。

[對應經典]

 

(九一二)[0228c1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瞻婆揭伽池側。時,有王頂聚落主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

爾時,世尊告王頂聚落主:「今者眾生依於二邊。何等為二?一者樂著卑下、田舍、常人凡夫五欲。二者自苦方便,不正、非義饒益。聚落主!有三種樂受欲樂,卑下、田舍、常人凡夫;有三種自苦方便,不正、非義饒益

三種享受欲樂的人「聚落主!何等為三種卑下、田舍、常人凡夫樂受欲樂?有受欲者,非法濫取,不以安樂自供,不供養父母、給足兄弟、妻子、奴婢、眷屬、朋友、知識,亦不隨時供養沙門、婆羅門、仰求勝處安樂果報、未來生天,是名世間第一受欲。

「復次,聚落主!受欲樂者,以法、非法濫取財物,以樂自供,供養父母,給足、兄弟、妻子、奴婢、眷屬、朋友、知識,而不隨時供養沙門、婆羅門、仰求勝處安樂果報、未來生天,是名第二受欲樂者。

「復次,聚落主!有受欲樂者,以法求財,不以濫取,以樂自供,供養父母,給足兄弟、妻子、奴婢、眷屬、知識,隨時供養沙門、婆羅門,仰求勝處安樂果報,未來生天,是名第三受欲樂者。

「聚落主!我不一向說受欲平等,我說受欲者其人卑下,我說受欲者是其中人,我說受欲者是其勝人。

「何等為卑下受欲者?謂非法濫取,乃至不仰求勝處安樂果報、未來生天,是名我說卑下者受欲。

「何等為中人受欲?謂受欲者以法、非法而求財物,乃至不求未來生天,是名我說第二中人受欲。

「何等為我說勝人受欲?謂彼以法求財,乃至未來生天,是名我說第三勝人受欲。

三種自苦方便的人「何等為三種自苦方便?是苦非法、不正、非義饒益?有一自苦枯槁活,初始犯戒、污戒,彼修種種苦行,精勤方便住處住,彼不能現法得離熾然、過人法、勝妙知見安樂住。聚落主!是名第一自苦方便枯槁活。

「復次,自苦方便枯槁活,始不犯戒、污戒,而修種種苦行,亦不由此現法得離熾然、過人法、勝妙知見安樂住,是名第二自苦方便枯槁活。

「復次,自苦方便枯槁活,不初始犯戒、污戒,然修種種苦行方便,亦不能現法離熾然,得過人法、勝妙知見安樂住,是名第三自苦方便枯槁活。

「聚落主,我不說一切自苦方便枯槁活悉等,我說有自苦方便是卑劣人,有說自苦方便是中人,有說自苦方便是勝人。

「何等自苦方便卑劣人?若彼自苦方便,初始犯戒、污戒,乃至不得勝妙知見安樂住,是名我說自苦方便卑劣人。

「何等為自苦方便中人?若彼自苦方便,不初始犯戒、污戒,乃至不得勝妙知見安樂住,是名我說自苦方便中間人。

「何等為自苦方便勝人?若彼自苦方便枯槁活,不初始犯戒、污戒,乃至不得勝妙知見安樂住,是名我說自苦方便勝人。

「聚落主!是名三種自苦方便,是苦非法、不正、非義饒益。

行八正道離貪瞋癡的人「聚落主!有道有跡,不向三種受欲隨順方便,卑下、田舍、常人凡夫,不向三種自苦方便,是苦非法、不正、非義饒益。聚落主!何等為道,何等為跡,不向三種受欲、三種自苦方便?聚落主!為欲貪障礙故,或欲自害,或欲害他,或欲俱害,現法後世得斯罪報,心法憂苦。瞋恚、癡所障,或欲自害,或欲害他,或欲俱害,現法後世得斯罪報,心法憂苦。若離貪障,不欲方便自害、害他、自他俱害,不現法後世受斯罪報;彼心、心法常受喜樂,如是離瞋恚、愚癡障礙[*],不欲自害,不欲害他、自他俱害,不現法後世受斯罪報;彼心、心法常受安樂,於現法中,遠離熾然,不待時節,親近涅槃,即此身現,緣自覺知。聚落主!如此現法永離熾然,不待時節,親近涅槃,即此現身,緣自覺知者,為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

當其世尊說是法時,王頂聚落主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時,王頂聚落主見法、得法、知法、深入於法度疑不由於他,於正法、律得無所畏。即從坐起,整衣服,合掌白佛:「我今已度,世尊!歸佛、歸法、歸比丘僧,從今盡壽優婆塞。」

時,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說」,聖本作「說受」。

「不」,宋、元、明三本作「是」。

「礙」,大正藏原為「閡」,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礙」。[*]

[註解]

瞻婆:古代印度六大都市之一,是鴦伽國的首都,位於恆河南岸。當時有以首都名作為國號的習慣,因此鴦伽國又稱為瞻波國,為十六大國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摩竭陀國的東北邊,曾隸屬於摩竭陀國。又譯為「瞻波」、「占波」。

揭伽池:瞻婆國的蓮花池名,池旁的樹林是佛陀及弟子的修行場所之一。又譯為「伽伽池」。

田舍:農田及房舍,引申為粗俗的意思,類似「市井之徒」的用法。

自苦方便:從事於(無益的)苦行,自找苦吃。

不以安樂自供:將錢財使用在讓自己無法得到安樂的事情上,例如拿錢財做犯法的事。

勝處:好的去處;例如升天的善道。

一向:一直。

枯槁活:極為刻苦、憔悴地生活。

精勤方便住處住:持續地勤奮努力。

過人法:超越凡人的解脫或神通。

乃至不得勝妙知見安樂住:比對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及南傳經文,這裡疑為「乃至得勝妙知見安樂住」的訛誤。

有道有跡:有方法、有途徑。

受欲隨順方便:從事於依從欲望而享樂的行為。

於現法中,遠離熾然,不待時節,親近涅槃,即此身現,緣自覺知:在當生中,遠離如火燒般逼迫身心的煩惱,即時、不須等待,趣向涅槃,就在這裡當下,親自能體證。(這形容佛法特質的定型句在經中常出現,詳見雜阿含卷二十第550經的「讀經拾得」中的比對。)

遠塵離垢:遠離塵垢。塵垢在此特指「見惑」(見道所斷的惑),基於四聖諦的正見斷了見惑,稱作「得法眼淨」,證得初果。

法眼淨:清楚明白地見到真理(四聖諦)。初果聖者即有法眼淨。

見法、得法、知法、深入於法:看見(理解)了正法、證得了正法、覺知了正法、悟入了正法。形容證初果者對正法體悟的情境。

度疑不由於他,於正法、律得無所畏:超越了疑惑,自證自知而不會人云亦云,信受佛法、戒律而沒有任何畏懼。

盡壽:終其一生。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欲樂與自苦二邊

本經表示眾生依於二邊:一邊是享受欲樂、一邊是自苦方便。

享受欲樂的人,由最差到最好是:

  1. 用不合法的手段求財(例如詐欺取財),不使用在能讓自己安樂的事情上(例如將錢花在犯法的事情上),也不分享給親友乃至修行人。
  2. 有時用合法、有時用不合法的手段求財,使用在能讓自己安樂的事情上,也分享給親友乃至修行人。
  3. 用合佛法的手段、適量求財,使用在能讓自己安樂的事情上,也分享給親友乃至修行人。

自苦方便的人,由最差到最好是:

  1. 從事無益的苦行,且犯戒,沒有證得任何善法。
  2. 從事無益的苦行,不犯戒,沒有證得任何善法。
  3. 從事無益的苦行,不犯戒,證得某些善法(例如禪定)。

智者既不著五欲,也不從事無益的苦行,而是行於八正道、離於貪瞋癡,當下就能離苦、當下就得安樂。

  • 佛法的特質

佛法是可當下體證的,如佛經中一再出現的句子:「於現法中,遠離熾然,不待時節,親近涅槃,即此身現,緣自覺知」。實證佛法不須要等到死後,而是此生此時此刻就可體驗的。

這定型句是佛經中常見形容佛法的特質的標準說法,在《雜阿含經》中出現多次,義理一致,文句略有不同,細節整理於本經線上的「進階辨正」以方便同學們對照參考。

[進階辨正]

(九一三)[0229c03]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力士人遊行,到欝鞞羅住處鸚鵡閻浮林。

時,有竭曇聚落主,聞沙門瞿曇在力士人間遊行,至欝鞞羅聚落鸚鵡閻浮林,說現法苦集、苦沒。我當往詣彼沙門瞿曇,若我詣沙門瞿曇者,彼必為我說現法苦集、苦沒。即往彼欝鞞羅聚落,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聞世尊常為人說現法苦集、苦沒。善哉,世尊!為我說現法苦集、苦沒。」

佛告聚落主:「我若說過去法苦集、苦沒者,知汝於彼為信、為不信,為欲、不欲,為念、不念,為樂、不樂,汝今苦不?我若說未來苦集、苦沒者,知汝於彼為信、不信,為欲、不欲,為念、不念,為樂、不樂,汝今苦不?我今於此說現法苦集、苦沒,聚落主!欲為苦本若眾生所有苦生,彼一切皆以欲為本,欲生、欲集、欲起、欲因、欲緣而苦生。」

聚落主白佛言:「世尊極略說法,不廣分別,我所不解。善哉,世尊!唯願廣說,令我等解。」

佛告聚落主:「我今問汝,隨汝意說,聚落主!於意云何?若眾生於此欝鞞羅聚落住者,是若縛、若打、若責、若殺,汝心當起憂、悲、惱、苦不?」

聚落主白佛言:「世尊!亦不一向。若諸眾生於此欝鞞羅聚落住者,於我有欲、有貪、有愛、有念、相習近者,彼遭若縛、若打、若責、若殺,我則生憂、悲、惱、苦。若彼眾生所無欲、貪、愛、念、相習近者,彼遭縛、打、責、殺,我何為橫生憂、悲、惱、苦[*]?」

佛告聚落主:「是故當知,眾生種種苦生,彼一切皆以欲為本,欲生、欲習、欲起、欲因、欲緣而生眾苦。聚落主,於意云何?汝依父母不相見者,則生欲、貪、愛、念不?」

聚落主言:「不也,世尊!」

「聚落主!於意云何?若見、若聞彼依父母,當起欲、愛、念不?」

聚落主言:「如是,世尊!」

復問:「聚落主!於意云何?彼依父母,若無常變異者,當起憂、悲、惱、苦不?」

聚落主言:「如是,世尊!若依父母無常變異者,我或鄰死,豈唯憂、悲、惱、苦?」

佛告聚落主:「是故當知,若諸眾生所有苦生,一切皆以愛欲為本,欲生、欲集、欲起、欲因、欲緣而生苦。」

聚落主言:「奇哉,世尊!善說如此依父母譬。我有依父母,居在異處,我日日遣信問其安否;使未時還,我以憂苦,況復無常,而無憂苦?」

佛告聚落主:「是故我說,其諸眾生所有憂苦,一切皆以欲為根本,欲生、欲集、欲起、欲因、欲緣而生憂苦。」

佛告聚落主:「若有四愛念無常變異者,則四憂苦生;若三、二,若一愛念無常變異者,則一憂苦生。聚落主!若都無愛念者,則無憂苦塵勞。」即說偈言:

「若無世間愛念者,  則無憂苦塵勞患,
 一切憂苦消滅盡,  猶如蓮花不著水。

當其世尊說是法時,揭曇聚落主遠塵離垢,得法眼淨,見法得法,深入於法,度諸狐疑不由於他、不由他度,於正法、律得無所畏。從坐起,整衣服,合掌白佛:「已度,世尊!我以超越。我從今日,歸佛、歸法、歸比丘僧,盡其壽命為優婆塞,唯憶持我。」

佛說此經已,竭曇聚落主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力士人」,巴利本作 Mallā (或 Malatā)。

「欝鞞羅」,巴利本作 Uruvelakappa。

「竭曇」,大正藏校勘紀錄又作「揭曇」。

「竭曇」,巴利本作 Gandhagata (或 Bhadragaka)。

宋、元、明三本無「法」字。

聖本無「於彼」二字。

「是若縛、若打」,元本作「是若打縛若」,明本作「若打若縛」,聖本作「若縛若打」。

「惱苦」,宋、元、明三本作「苦惱」。[*]

「鄰」,宋本作「降」。

「花」宋、元、明、聖四本作「荷」。

「竭」,大正藏原為「揭」,今依據聖本改作「竭」。

[註解]

力士人間:力士國的人間。「力士」為古代印度十六大國之一,位於中印度恆河北部,首都為拘夷那竭,又譯為「力士聚落」,音譯為「末羅」。

遊行:遊歷各個地方,隨緣度化。也稱作「遊行人間」、「人間遊行」、「行腳」。

說現法苦集、苦沒:解說在這一生中苦的起因以及滅苦。「現法」指這一生。

我若說過去法苦集、苦沒者,知汝於彼為信、為不信:我知道如果解說過去世的苦的起因以及滅苦,你可能相信、可能不相信。

世尊極略說法,不廣分別:佛陀只極為簡略地說法,沒有詳細解釋。意思是希望佛陀能進一步說明。

習近:親近。

依父母:比對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及南傳經文,可知這裡特指依靠父母親照顧的子女,也就是指子女。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的重點,類似作家金庸在《神鵰俠侶》和《飛狐外傳》曾引用《妙色王因緣經》的一偈:「由愛故生憂,由愛故生怖,若離於愛者,無憂亦無怖。」

本經也是知名偈子:「猶如蓮花不著水」在阿含經的出處。

(九一四)[0230b03]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摩竭提國人間遊行,與千二百五十比丘、千優婆塞、五百乞殘食人,從城至城,從聚落至聚落,人間遊行,至那羅聚落好衣菴羅中。

時,有刀師氏聚落主是尼揵弟子,詣尼揵所,禮尼揵足,退坐一面。

爾時,尼揵語刀師氏聚落主:「汝能共沙門瞿曇作蒺䔧論,令沙門瞿曇不得語、不得不語耶?」

聚落主言:「阿梨!我立何等論為蒺䔧[*]論,令沙門瞿曇不得語、不得不語?」

尼揵語聚落主言:「汝往詣沙門瞿曇所,作是問:『瞿曇!常願欲令諸家福利具足增長,作如是願、如是說不?』若答汝言不者,汝當問言:『沙門瞿曇!與凡愚夫有何等異?』若言有願有說者,當復問言:『沙門瞿曇!若有如是願、如是說者,今云何於飢饉世,遊行人間,將諸大眾千二百五十比丘、千優婆塞、五百乞殘食人,從城至城,從村至村,損費世間,如大雨雹雨已,乃是減損,非增益也。瞿曇所說,殊不相應,不類、不似,前後相違。』如是。聚落主!是名蒺䔧論,令彼沙門瞿曇不得語、不得不語。」

爾時,刀師氏聚落主受尼揵勸教已,詣佛所恭敬問訊,恭敬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瞿曇!常欲願令諸家福利增長不?」

佛告聚落主:「如來長夜欲令諸家福利增長,亦常作是說。」

聚落主言:「若如是者,云何瞿曇於飢饉世,人間乞食,將諸大眾……」乃至「不似、不類,前後相違?」

佛告聚落主:「我憶九十一劫以來,不見一人施一比丘,有盡有減。聚落主! 汝觀富有是布施的果報今日有人家大富,多錢財、多眷屬、多僕從,當知其家長夜好施,真實寂止,故致斯福利。聚落主!有八因緣,令人損減福利不增。何等為八?損財的九種原因王所逼、賊所劫、火所焚、水所漂、藏自消減抵債不還怨憎殘破惡子費用,有是八種為錢財難聚。聚落主!我說無常為第九句。如是,聚落主!汝捨九因九緣,而言沙門瞿曇破壞他家,不捨惡言,不捨惡見,如鐵槍投水,身壞命終,生地獄中。」

時,刀師氏聚落主心生恐怖,身毛皆豎,白佛言:「世尊!我今悔過。如愚、如癡,不善、不辯,於瞿曇所,不實欺誑,虛說妄語。」

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坐起去。

[校勘]

「那羅聚落好衣菴羅園」,巴利本作 Nālandāyam Pāvārikambavane。

「刀師氏」,巴利本作 Asibandhakaputta。

「尼揵」,巴利本作 Nigaṇṭha Nātaputta。

「䔧」,聖本作「梨」。[*]

「損」,大正藏原為「捐」,今依據前後文改作「損」。

宋、元、明、聖四本無「聚」字。

「生」,宋、元、明三本作「至」。

[註解]

摩竭提:古代印度十六大國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恆河中游南岸地區。另譯為「摩竭陀」。

乞殘食人:乞丐。

那羅聚落:摩揭提國的村名,位於王舍城北方約十公里,今日印度比哈爾邦的巴羅貢村。又譯為「那羅揵陀」、「那爛陀」。

菴羅:芒果。

尼揵:外道六師之一,耆那教的創始人。主張苦樂、罪福等皆由前世所造,必須以苦行償還,要脫離輪迴,必須修苦行,等苦行成就、舊業消滅,新業不生時,生命就回復清淨,捨離肉體、獲得解脫。此派與外道其餘五師相比,較類似佛教,但主張命與非命二元論,而不是因緣論,所主張的極端苦行也是佛教所反對的。又譯為「尼犍」、「尼揵子」、「尼揵若提子」、「尼揵陀若提子」。

蒺䔧 蒺䔧:草本植物名,果實堅硬帶刺,易刺傷人。用以比喻辯論方法能令人感到棘手,左右為難。

不得語、不得不語:不能講話,卻又不能不講話。

阿梨:老師;師長;阿闍梨。

九十一劫以來:過去的七佛以來;有史以來。按:過去七佛的第一位毘婆尸佛,出世於九十一劫前。

有盡有減:造成窮困、減損。

真實寂止:(由於)真理、(由於)寂靜安定(的修行人)。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不盡從施我」,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從真實產生,從沙門身分產生」。

藏自消減:藏起的財寶因腐化而消失、減少。

抵債不還:借錢給人但對方抵賴著不還錢;投資血本無歸。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不解生業」,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差的企畫與經營失敗」。

怨憎殘破:仇人來破壞。

惡子費用:不肖子女亂花錢。

身毛皆豎:全身的毛髮都豎立起來。

[對應經典]

 

[進階辨正]

(九一五)[0230c1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那羅聚落好衣菴羅園中。

時,有刀師氏聚落主,先是尼揵弟子,詣尼揵所,禮尼揵足,退坐一面。

爾時,尼揵語聚落主:「汝能共沙門瞿曇作蒺䔧論,令沙門瞿曇不得語、不得不語?」

聚落主白尼揵:「阿梨!何等為蒺䔧論,令沙門瞿曇不得語、不得不語耶?」

尼揵語聚落主:「汝往沙門瞿曇所,作如是言:『瞿曇!不常欲安慰一切眾生、讚歎安慰一切眾生耶?』若言不者,應語言:『瞿曇與凡愚夫有何等異?』若言常欲安慰一切眾生,讚歎安慰一切眾生者,復應問言:『若欲安慰一切眾生者,以何等故,或為一種人說法,或不為一種人說法?』作如是問者,是名蒺䔧論,令彼沙門瞿曇不得語、不得不語。」

爾時,聚落主受尼揵勸進已,往詣佛所,恭敬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豈不欲常安慰一切眾生,歎說安慰一切眾生?」

佛告聚落主:「如來長夜慈愍安慰一切眾生,亦常歎說安慰一切眾生。」

聚落主白佛言:「若然者,如來何故為一種人說法,又復不為一種人說法?」

佛告聚落主:「我今問汝,隨意答我。聚落主!譬如有三種田,有一種田沃壤肥澤,第二田中,第三田瘠薄,云何?聚落主!彼田主先於何田耕治下種?」

聚落主言:「瞿曇!於最沃壤肥澤者,先耕下種。」

「聚落主!復於何田次耕下種?」

聚落主言:「瞿曇!當於中田次耕下種。」

佛告聚落主:「復於何田次耕下種?」

聚落主言:「當於最下瘠[*]薄之田,次耕下種。」

佛告聚落主:「何故如是?」

聚落主言:「不欲廢田,存種而已。」

佛告聚落主:「我亦如是,如彼沃壤肥澤田者,我諸比丘、比丘尼亦復如是。我常為彼演說正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開示顯現。彼聞法已,依於我舍、我洲、我覆、我蔭、我趣,常以淨眼,觀我而住,作如是念:『佛所說法,我悉受持,令我長夜以義饒益,安隱樂住。』

「聚落主!如彼中田者,我弟子優婆塞、優婆夷亦復如是。我亦為彼演說正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開發顯示。彼聞法已,依於我舍、我洲、我覆、我蔭、我趣,常以淨眼,觀察我住,作如是念:『世尊說法,我悉受持,令我長夜以義饒益,安隱樂住。』

「聚落主!如彼田家最下田者,如是我為諸外道異學尼揵子輩,亦為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開示顯現,然於彼等少聞法者,亦為其說,多聞法者,亦為其說。然其彼眾於我善說法中,得一句法,知其義者,亦復長夜以義饒益,安隱樂住。」

時,聚落主白佛:「甚奇!世尊!善說如是三種田譬。」

佛告聚落主:「汝聽我更說譬類。譬如士夫有三水器,第一器不穿不壞,亦不津漏。第二器不穿不壞,而有津漏。第三器者,穿壞津漏。云何?聚落主,彼士夫三種器中,常持淨水著何等器中?」

聚落主言:「瞿曇!當以不穿不壞、不津漏者,先以盛水。」

佛告聚落主:「次復應以何器盛水?」

聚落主言:「瞿曇!當持彼器不穿不壞而津漏者,次以盛水。」

佛告聚落主:「彼器滿已,復以何器為後盛水?」

聚落主言:「以穿壞津漏之器最後盛水。所以者何?須臾之間,供小用故。」

佛告聚落主:「如彼士夫不穿不壞、不津漏器,諸弟子比丘、比丘尼亦復如是。我常為彼演說正法,乃至長夜以義饒益,安隱樂住。如第二器不穿不壞而津漏者,我諸弟子優婆塞、優婆夷亦復如是。我常為彼演說正法,乃至長夜以義饒益,安隱樂住,如第三器穿壞津漏者,外道異學諸尼揵輩亦復如是。我亦為彼演說正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開示顯現。多亦為說,少亦為說。彼若於我說一句法,知其義者,亦得長夜安隱樂住。」

時,刀師氏聚落主聞佛所說,心大恐怖,身毛皆豎,前禮佛足悔過:「世尊!如愚、如癡,不善、不辯,於世尊所,不諦真實,虛偽妄說。」

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禮足而去。

[校勘]

「田」,聖本作「中」。

「瘠」,大正藏原為「𭏩」,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瘠」。[*]

「壤」,大正藏原為「捷」,今依據前後文改作「壤」。

大正藏無「第一器」三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津漏」,大正藏原為「漏津」,今依據高麗藏改作「津漏」。

[註解]

或為一種人說法,或不為一種人說法:或許為某些人說法、或許沒為某些人說法。

不欲廢田,存種而已:不想要讓(最差的)田廢了,因此姑且保持著種些植物。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亦復擲子,亦望後時少有所獲」,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至少能成為牛的食物」。

初、中、後善:開頭、中間、結尾都是善的。

善義善味:意義正確,文句正確。

純一滿淨,梵行清白:完全清淨的修行。

開示顯現:解說以讓義理明白。

依於我舍、我洲、我覆、我蔭、我趣,常以淨眼,觀我而住:依靠我(佛陀)為住處、洲渚(休息地)、遮蓋(庇護)、蔭涼、朝向(歸依),常以淨信的眼睛保持跟隨著我。

以義饒益:以真義帶來幫助。

異學:泛稱佛弟子以外的修行者,另譯作「外道」。

津漏:漏水。「津」指水或汁液。

須臾:片刻;短時間。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此經中的「漏器」譬喻,在後世的論中常出現,比喻資格不夠的人無法好好承受正法。

(九一六)[0231c0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那羅聚落好衣菴羅園中。

時,有刀師氏聚落主,尼揵弟子,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

爾時,世尊告聚落主:「欲何所論?尼揵若提子為何所說?」

聚落主言:「彼尼揵若提子說:『殺生者,一切皆墮泥犁中,以多行故,則將至彼;如是盜、邪婬、妄語皆墮泥犁中,以多行故,則將至彼。』」

佛告聚落主:「若如尼犍若提子說殺生者墮泥犁中,以多行故,而往生彼者,則無有眾生墮泥犁中。聚落主!於意云何?何等眾生於一切時有心殺生?復於何時有心不殺生,乃至何時有心妄語,何時有心不妄語?」

聚落主白佛言:「世尊!人於晝夜,少時有心殺生,乃至少時有心妄語,而多時不有心殺生,乃至妄語。」

佛告聚落主:「若如是者,豈非無有人墮於泥犁中耶?如尼揵所說:『有人殺生者,一切墮泥犁中,多習行者將往生彼,乃至妄語亦復如是。』聚落主!彼大師出興于世,覺想籌量,入覺想地住。於凡夫地自辯所說,隨意籌量,為諸弟子作如是說法,言殺生者,一切皆墮泥犁中,多習行故將往生彼,乃至妄語亦復如是。彼諸弟子若信其說,言:『我大師知其所知,見其所見,能為弟子作如是說:「若殺生者,一切皆墮泥犁中,多習行故,將往生彼。」我本有心殺生、偷盜、邪婬、妄語,當墮泥犁中。』得如是見,乃至不捨此見,不厭彼業,不覺彼悔,於未來世,不捨殺生,乃至不捨妄語,彼意解脫不滿足,慧解脫亦不滿足。意解脫不滿足、慧解脫不滿足故,則為謗聖邪見;邪見因緣故,身壞命終,生惡趣泥犁中。如是,聚落主!有因、有緣眾生煩惱,有因、有緣眾生業煩惱。

「聚落主!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出興於世,常為眾生呵責殺生,讚歎不殺;呵責偷盜、邪婬、妄語,讚歎不盜、不婬、不妄語。常以此法,化諸聲聞,令念、樂、信、重,言:『我大師知其所知,見其所見,呵責殺生,讚歎不殺,乃至呵責妄語,讚歎不妄語,我從昔來,以愚癡無慧,有心殺生,我緣是故,今自悔責。』懺悔得離惡業雖不能令彼業不為,且因此悔責故,於未來世,得離殺生,乃至得離盜、婬、妄語,亦得滿足正意解脫,滿足慧解脫,意解脫、慧解脫滿足已,得不謗賢聖,正見成就;正見因緣故,得生善趣天上。如是,聚落主!有因、有緣眾生業煩惱清淨。

「聚落主!彼多聞聖弟子作如是學:『隨時晝夜觀察所起少有心殺生、多有心不殺生。』若於有心殺生,當自悔責,不是不類不殺生修慈無量心若不有心殺生,無怨無憎,心生隨喜;隨喜已,歡喜生;歡喜已,心;心猗[*]息已,心受樂;受樂已,則心定;心定已,聖弟子心與慈俱,無怨無嫉,無有瞋恚,廣大無量,滿於一方,正受住。二方、三方,乃至四方、四維、上下、一切世間,心與慈俱,無怨無嫉,無有瞋恚,廣大無量,善修習,充滿諸方,具足正受住。

爾時,世尊以爪甲抄少土,語刀師氏聚落主言:「云何?聚落主!我爪甲[*]土多?大地為多?」

聚落主白佛言:「世尊!爪甲[*]土少少耳,大地土無量無數。」

佛告聚落主:「如甲上之土甚少,大地之土其數無量。四無量心超越惡業如是心與慈俱,修習多修習,諸有量業者,如甲[*]上土,不能將去,不能令住。如是偷盜對以悲心,邪婬對以喜心,妄語對以捨心,不得為比。

說是語時,刀師氏聚落主遠塵離垢,得法眼淨,聚落主見法、得法、覺法、知法、深入於法,離諸狐疑不由於他、不隨於他,於正法、律得無所畏。從坐[*]起,整衣服,右膝著地,合掌白佛:「我已度,世尊!已越,世尊!我今歸佛、歸法、歸比丘僧,盡其壽命為優婆塞。世尊!譬如士夫欲求燈明,取其馬尾,以為燈炷,欲吹令燃,終不得明,徒自疲勞,燈竟不然。我亦如是,欲求明智,於諸愚癡尼揵子所,愚癡習近,愚癡和合,愚癡奉事,徒自勞苦,不得明智,是故我今重歸依佛、歸法、歸僧。從今以去,於彼尼揵愚癡、不善、不辯者所,少信、少敬、少愛、少念,於今遠離。是故,我今第三歸佛、歸法、歸僧,乃至盡壽為優婆塞,自淨其心。」

時,刀師氏聚落主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尼揵若提子」,巴利本作 Nigaṇṭha-Nātaputta。

「犁」,大正藏原為「梨」,今依據前後文改作「犁」。

「泥犁」,巴利本作 Niraya。

大正藏無「故」字,今依據聖本補上。

「猗」,聖本作「倚」。[*]

「定」,聖本作「定心」。

「甲」,聖本作「押」。[*]

「燃」,大正藏原為「然」,今依據聖本改作「燃」。[*]

[註解]

殺生者,一切皆墮泥犁中,以多行故,則將至彼:殺生的人都一定會墮地獄中,因為自然會習慣多殺生,則將到地獄。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若作殺業,隨殺時多,必墮惡趣,入于地獄[……]隨作時多,必墮地獄」,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凡任何殺生者,一切都是墮惡趣、地獄者[……]凡住於屢屢如此者,因為那樣而被引導[往生]」。

以多行故,而往生彼者,則無有眾生墮泥犁中:(尼犍外道說)殺生的人自然會習慣多殺生,並因此而往生地獄。如果這個敘述是正確的,那麼沒有眾生會墮地獄。(因為縱使是殺生的人,一天中不殺生的時間通常比殺生的時間多。)

習行:常行;習慣做。

彼大師出興于世,覺想籌量,入覺想地住。於凡夫地自辯所說,隨意籌量:那外道的大師尼揵若提子出現於世間,透過思想、思量,保持在思想的層次(而沒有達到證知的層次)。他以凡夫的層次自己辯說,隨著自己的意思而思量。按:這是形容外道大師自己想了一套看似合理的講法,實則沒有證量。

意解脫:即「心解脫」,心自由了,解脫於貪愛等束縛。

慧解脫:以智慧斷除煩惱而解脫。

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這些是古印度對覺者十種常見的稱號, 簡稱「如來十號」,是對佛陀的尊稱。

雖不能令彼業不為,且因此悔責故,於未來世,得離殺生:雖然不能讓那過去的惡業變成沒作過,但因為有這樣悔過自責的關係,在未來得以離於殺生。

正意解脫:正確地心解脫。

不是不類:不對、不像樣。

隨喜:通常指見到他人行善而隨之心生歡喜,這裡特指因為自己清淨的行為而心生歡喜。

猗息:輕鬆安穩,又譯為「輕安」。「猗」是輕鬆美好的意思,讀音同「依」;「息」是休息、停止的意思。

有量業:指惡業,以惡業的有限制(有量)對應於四無量心的沒有限制。

將去:支使;支配。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修定前要懺悔、持戒

本經表示基於對佛的信心,知道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飲酒是惡業,因此懺悔惡業,得以持戒離惡業。

這樣將犯戒的心行轉為持戒的心行,甚至進一步修得四無量心定,也可說是「攝心為戒,因戒生定」,正確地成就禪定(正受)。


  • 「慈無量心」有什麼漸進的入門方法?

「慈無量心」的修法要發起慈心(願給眾生安樂的心),讓慈心沒有限制、沒有邊際。

首先要發起慈心,可以憶想能激起自己慈心的文句或是畫面,例如一個小孩或可愛的動物的畫面,接著將這慈貫注身心,充盈滿溢。

成為盈滿的慈心穩定後,開始散發慈心:就像被簾子遮蓋的一盞燈,首先掀開前方的簾子,慈心就如光線般自然映射前方無邊無際的空間。

如同太陽光的照耀沒有邊際,也像大法螺吹起時的宏偉音聲瞬間遠近皆聞,只要我們不自己設限、不加上邊界,自然就沒有邊界,向無邊無際的前方散發慈心。

這樣穩定後,以順時鐘方向掀開右方的簾子,即能向右方無邊無際的空間散發慈心。接著一一掀開後方、左方、上方、下方的簾子,以無邊無際的慈心遍滿十方。

之後也可以呼吸為輔助,在無邊無際地散發慈心時,吸氣時意念稍微著重於「慈」,呼氣時意念稍微著重於「無量」(無邊無際地散發),持續於慈無量心。

修習慈無量心可以練習到對人事物的第一反應即為慈心,甚至最終可超越人、我的界限,平等沒有分別,所以稱為「無量」,這樣達成的定境即稱為「(慈)無量心三昧」。

這個慈無量心的修法,是無著比丘基於四無量心相關經典的研究所整理而成。

慈心對治殺業、也對治瞋恚,修習慈無量心能讓脾氣火爆的人較不易生氣,對人更為和善,因而容易獲得他人的幫助及善緣。在遇到逆境甚至打坐腿痛時,修習慈心也能讓人較不煩躁。


  • 滿足五法成就四無量心

本經說明從持戒清淨、沒有任何殺心和瞋心,以修四無量心的方法為:「若不有心殺生,無怨無憎,心生隨喜;隨喜已,歡喜生;歡喜已,心猗息;心猗息已,心受;受樂已,則心;心定已,聖弟子心與慈俱,無怨無嫉,無有瞋恚,廣大無量,滿於一方,正受住。二方、三方,乃至四方、四維、上下、一切世間,心與慈俱,無怨無嫉,無有瞋恚,廣大無量,善修習,充滿諸方,具足正受住。」

這個過程呼應卷十七第482經中,佛陀提到遠離世間而體證禪悅時,修滿「隨喜、歡喜、猗息、樂、一心(定)」這五法。

這個過程也可以對應到七覺支(覺悟的七個要素),本經中「觀察所起少有心殺生、多有心不殺生」是念覺支,「若於有心殺生,當自悔責,不是不類。若不有心殺生,無怨無憎」是擇法覺支,「隨時晝夜」是精進覺支,「心生隨喜;隨喜已,歡喜生」是喜覺支,「歡喜已,心猗息」是猗覺支,「心猗息已,心受樂;受樂已,則心定」是定覺支。依此修行,即可達成正定,好好地修習七覺支的最後一支——捨覺支了。七覺支的解說可參見卷二十六第704經開始至卷二十七「覺知相應」的內容。


  • 修四無量心超越惡業

佛陀表示慈無量心可超越殺生惡業、悲無量心可超越偷盜惡業、喜無量心可超越邪婬惡業、捨無量心可超越妄語惡業。

四無量心之所以有助於四戒,可理解如下:

  1. 有慈無量心,希望給眾生安樂的人,自然不會殺生。
  2. 有悲無量心,能體恤他人失去物品的苦的人,自然不樂偷盜。
  3. 有喜無量心,已有更高層次的喜樂的人,自然不貪著低級的邪淫。
  4. 有捨無量心,什麼都可放下、沒什麼好隱藏的人,自然不須妄語。


  • 佛陀說法的次第

有同學問:「為什麼這經佛陀說的修法次第,沒有特別講述四聖諦這些佛法與外道不共的部分?」

這是因為佛陀對於剛接觸佛法的人,說法是有次第性的,如同許多經典記載的,先說「所謂論者:施論、戒論、生天之論」,再說「欲為不淨,斷漏為上,出家為要」,等到聽法的人心開意解後,才說「諸佛所可常說法者,苦、集、滅、道」等解脫法。本經的聚落主剛接觸佛法,等皈依三寶後,自然會再學習四聖諦的細節。

另一方面,本經說的次第是大的項目,其中一些次第的細部內容即有關於四聖諦的修習,例如七覺支修行到後來即可覺悟四聖諦,因此聚落主實際從佛修行時自然會學到四聖諦。

[進階辨正]

[導讀:馬相應 (1/2)]

古人要在陸地上快速移動,必須騎馬,因此有許多譬喻以馬作主題,例如「心猿意馬」就是個家喻戶曉的成語,訓練自己的心意,也有如調伏野馬。修行人要行於八正道,則像是馬車要走在正確的道路上。

《雜阿含經》「馬相應」中,收錄了佛陀以馬作譬喻的經文,包括本卷第917~918經和卷三十三第919~926經。

(九一七)[0232b2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世間有三種調馬。何等為三種?有馬捷疾具足、不具足、形體不具足。有馬色具足、捷疾具足形體不具足。有馬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具足。如是有三種調士夫相。何等為三?有士夫捷疾具足、色不具足、形體不具足。有士夫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不具足。有士夫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具足。

「比丘!何等為不調士夫捷疾具足、色不具足、形體不具足,有士夫於此苦如實知,此苦集、此苦滅、此苦滅道跡如實知,如是觀者三結斷,身見戒取。此三結斷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是名捷疾具足。何等為非色具足?若有問阿毘曇、律,不能以具足句味次第隨順,具足解說,是名色不具足。云何形體不具足?非大德名聞感致衣被、飲食、床臥、湯藥、眾具,是名士夫捷疾具足、色不具足、形體不具足。

「何等為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不具足?謂士夫此苦如實知,此苦集、此苦滅、此苦滅道跡如實知,乃至究竟苦邊,是捷疾具足。何等為色具足?若問阿毘曇、律,乃至能為解說,是名色具足。何等為形體不具足?非大德名聞,不能感致衣被、飲食、臥具、湯藥,是名士夫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不具足。

「何等為士夫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具足?謂士夫此苦如實知,此苦集、此苦滅、此苦滅道跡如實知,乃至究竟苦邊,是名捷疾具足。何等為色具足,若問阿毘曇、律,乃至能解說,是名色具足。何等為形體具足,大德名聞,乃至臥具、湯藥,是名形體具足,是名士夫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具足。」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苦」,宋本作「若」。

「阿毘曇律」,巴利本作 Abhidhamma, abhivinaya。

「說」,大正藏原為「脫」,今依據前後文改作「說」。

宋、元、明、聖四本無「為」字。

[註解]

捷疾:敏捷、迅速。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快速」。

色:這裡指外貌是否好看。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容色」。

形體:指體態是否高大。相當的南傳經文作「高與寬」。

正趣:正確的道路。

阿毘曇、律:殊勝的佛法與戒律。其中「阿毘」指殊勝,「阿毘曇」字面直譯為「勝法」,又譯為「論」,在本經中取其字面意義。相當的南傳經文作「阿毗達磨,阿毗毗奈耶」。

具足句味:充足的詞句、文句。這裡「味」的原梵文一字多義,唐代以後新譯作「文」。

次第隨順:隨著正確的次序。

大德名聞:德性高或資歷深、有名聲的人。

感致:感應而得到;感動他人因此獲得。

臥具:坐、臥時的資具用品,如床榻、棉被等。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佛陀以良馬比喻修行人:

良馬最重要的是速度,如同修行人最重要的是證悟。

良馬外貌駿美,能讓看到的人心生歡喜,如同修行人解說佛法和戒律,能讓聽聞的人生起法喜。

良馬糧草充足所以體態高大,如同修行人獲得足夠的供養而能專心修行。

(九一八)[0232c2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世間有三種良馬。何等為三?有馬捷疾具足、非色具足、非形體具足。有馬捷疾具足、色具足、非形體具足,有馬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具足。於正法、律有三種善男子。何等為三?有善男子捷疾具足、非色具足、非形體具足,有善男子捷疾具足、色具足、非形體具足,有善男子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具足。

「何等為善男子捷疾具足、非色具足、非形體具足?謂善男子苦聖諦如實知,苦集聖諦如實知,苦滅聖諦如實知,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作如是知、如是見已,斷五下分結,謂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斷此五下分結已,得生般涅槃阿那含,不復還生此世,是名善男子捷疾具足。云何色不具足?若問阿毘曇、律,不能解了句味,次第隨順,決定解說,是名色不具足。云何形體不具足?謂非名聞大德,能感財利供養、衣被、飲食、隨病湯藥,是名善男子捷疾具足、非色具足、非形體具足。

「何等為捷疾具足、色具足、非形體具足?謂善男子此苦聖諦如實知,乃至得生般涅槃阿那含,不復還生此世,是名捷疾具足。云何色具足?若有問阿毘曇、律,能以次第句味,隨順決定,而為解說,是名色具足。云何非形體具足?謂非名聞大德,能感財利供養、衣被、飲食、隨病湯藥,是名善男子捷疾具足、色具足、非形體具足。

「何等為善男子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具足?謂善男子此苦聖諦如實知,乃至得阿那含生般涅槃,不復還生此世,是名捷疾具足。何等為色具足,若有問阿毘曇、毘尼,乃至而為解說,是名色具足。何等為形體具足?謂名聞大德能感財利,乃至湯藥、眾具,是名形體具足,是名善男子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具足。」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是」,宋、元、明、聖四本作「足」。

[註解]

苦聖諦:聖者所證的苦的真理;生是苦、老是苦、病是苦、死是苦、怨憎會(遇見仇人)是苦、愛別離(和所愛的離別)是苦、所求不得是苦,簡言之五受陰是苦;無常即是苦,會受到逼迫因此是苦。

苦集聖諦:聖者所證的苦的起因的真理;苦是由於無明(沒有智慧)、貪愛等因緣而來。

苦滅聖諦:聖者所證的苦的止息的真理,即煩惱熄滅的涅槃。

苦滅道跡聖諦:聖者所證的可以滅苦的解脫之道的真理,即「八正道」。

五下分結:身見(執著於有恆常不變的自我)、戒取(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禁忌)、疑(對於真理的懷疑猶豫;對佛法僧戒的疑惑)、貪欲、瞋恚。斷除五下分結,即為第三果(阿那含)聖者。

生般涅槃:「阿那含果」的聖人中,往生色界天即證得涅槃者。因為出「生」即「般涅槃」,所以名為「生般涅槃」。

決定解說:確定、不猶豫地為人講解說明。

毘尼:為音譯,義譯作「律藏」,是佛所說戒律的結集。

[對應經典]

 

[進階辨正]

雜阿含經卷第三十二

[校勘]

聖本在「二」字之後有光明皇后願文。

 
agama/雜阿含經卷第三十二.txt · 上一次變更: 2024/03/07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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