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卷第五

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

不逮品第十一

[導讀:四果]

佛法的修習不只是在信仰及實踐的層次,還可以證得解脫,親身體驗。以解脫的程度來衡量,修道的成就可略分為四果:

  1. 初果:須陀洹果。
  2. 二果:斯陀含果。
  3. 三果:阿那含果。
  4. 四果:阿羅漢果。

證得果位的條件以及剩餘輪迴的束縛,如下表所述:

果位 條件 輪迴的束縛
須陀洹果 斷身見、戒取、疑 最多於天界與人間往返七次就能涅槃。
斯陀含果 斷身見、戒取、疑,貪瞋癡薄 最多於天界與人間往返一次就能涅槃。
阿那含果 斷五下分結(身見、戒取、疑、欲貪、瞋恚) 不再生於欲界。例如下一生生於色界或無色界的天界,並在天界證得涅槃。
阿羅漢果 斷五上分結(色愛、無色愛、掉舉、慢、無明);貪瞋癡永盡、煩惱永盡 證得涅槃、解脫輪迴。

其中一些名詞的簡略意義如下:

  • 身見:執著於有「我」。
  • 戒取: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禁忌。
  • 疑:對於真理的懷疑猶豫;對佛法僧戒的疑惑。
  • 欲貪:欲界眾生的貪愛。
  • 瞋恚:生氣。
  • 愚癡:無智;無明。

(一)[0566b06]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滅一法,我證卿等成阿那含。云何為一法?所謂貪欲。諸比丘!當滅貪欲,我證卿等得阿那含。」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貪婬之所染,  眾生墮惡趣
 當懃捨貪欲,  便成阿那含。」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含=鋡【聖】

  「含」,聖本作「鋡」。
  「鋡」,大正藏原為「含」,今依據聖本改作「鋡」。

(東晉…譯)十三字=符秦建元年三藏曇摩難提譯【宋】【元】,=符秦三藏曇摩難提譯【明】,〔東晉…譯〕-【聖】

  ????

不逮=不還【宋】【元】【明】

  「不逮」,宋、元、明三本作「不還」。
  「不還」,大正藏原為「不逮」,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不還」。

(是)+諸【宋】【元】【明】

  「諸」,宋、元、明三本作「是諸」。
  大正藏無「是」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懃=勤【宋】*【元】*【明】*

  「懃」,宋、元、明三本作「勤」。
  「勤」,大正藏原為「懃」,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勤」。

[註解]

阿那含:斷五下分結(身見、戒取、疑、欲貪、瞋恚)的聖人,不再生於欲界。例如下一生生於色界或無色界的天界,並在天界證得涅槃。是四沙門果(解脫的四階段果位)的第三果,又稱為不還果。

惡趣:壞的往生處,即地獄、餓鬼、畜牲三惡道。

[對應經典]

  • Itivuttaka 1。

 

(二)[0566b14]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滅一法,我證汝等成阿那含。云何為一法?所謂瞋恚是。諸比丘!當滅瞋恚,我證汝等得阿那含。」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瞋恚之所染,  眾生墮惡趣;
 當懃捨瞋恚,  便成阿那含。」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對應經典]

  • Itivuttaka 2。

 

(三)[0566b22]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滅一法,捨離一法,我證汝等成阿那含。云何為一法?所謂愚癡。是故,諸比丘!當滅愚癡,我與卿等證阿那含。」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愚癡之所染,  眾生墮惡趣;
 當懃捨愚癡,  便成阿那含。」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故〕-【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故」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故」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註解]

[對應經典]

  • Itivuttaka 3。

[讀經拾得]

有同學提問:「徹底斷除愚癡,就是斷除無明,也就是證得四果阿羅漢,為何在本經說捨離愚痴是證三果阿那含?」

這幾經是列舉捨離什麼可證得阿那含,智慧越增長、愚痴捨得越多,自然果位越高。邏輯上來說,斷除無明能證得阿羅漢,自然也證了阿那含。

(四)[0566c01]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滅一法,捨離一法,我證汝等成阿那含。云何為一法?所謂慳貪。是[*]故,諸比丘!當滅慳貪,我證汝等阿那含。」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慳貪之所染,  眾生墮惡趣;
 當懃捨慳貪,  便成阿那含。」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我+(今)【宋】【元】【明】

  「我」,宋、元、明三本作「我今」。
  大正藏無「今」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汝=卿【宋】【元】【明】

  「汝」,宋、元、明三本作「卿」。
  「卿」,大正藏原為「汝」,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卿」。

(得)+阿那含【宋】【元】【明】,(成)+阿那含【聖】

  ????

[註解]

慳貪:吝嗇與貪心。「慳」是吝嗇,不捨得給別人東西;「貪」是貪心,想要更多而不滿足。

[對應經典]

  • Itivuttaka 5。

[讀經拾得]

有同學提問:「欲貪應該已包含了慳貪,為何這裡將捨離慳貪單獨列為一小經?」

因為《增壹阿含經》是許多經文的整理,依據名相的數字而排序。佛陀可能在不同的時間、場合,講述過捨離什麼可證得阿那含,這些記載在經典結集時整理在一起,成為本品,因此有部分重複的名詞並不奇怪。

《本事經》卷一〈一法品 1〉和《增壹阿含經》這幾品有許多對應的經文,在《本事經》中則列舉斷貪欲、瞋恚、癡、覆藏、惱、忿、恨、嫉、慳、耽嗜、慢、將害,則可證得阿那含,是更細部的列舉。

(五)[0566c09]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於此眾,不見一法不可降伏,難得時宜,受諸苦報,所謂心是。諸比丘!此心不可降伏,難得時宜,受諸苦報。是故,諸比丘!當分別心,當思惟心,善念諸善本。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初:從來;始終。這種用法用於否定句,例如「初不」指「從來不」。

難得時宜:難以當下適時(調伏)。「時宜」指當時的需要。

初不見一法不可降伏,難得時宜,受諸苦報,所謂心是:從來不見有一法和心一樣難以降伏、難以當下適時調伏,讓人受各種苦果。

分別:分析;辨別。

善本:同於「善根」,能生出善法、成就菩提的善因。

[對應經典]

 

(六)[0566c16]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於此眾,初不見一法易降伏者,易得時宜,受諸善報,所謂心是。諸比丘!當分別心,善念諸善本。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對應經典]

 

(七)[0566c22]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此眾中,若有一人而作是念,我悉知之。然復此人不以飲食,在大眾中而虛妄語。我復或於異時,觀見此人,生染著心,念於財物,便於大眾中而作妄語。所以然者,諸比丘!財物染著甚為難捨,令人墜墮三惡道中,不能得至無為之處!是故,諸比丘!已生此心,便當捨離;設未生者,勿復興心染著財物。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復」,大正藏原為「後」,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復」。

「復或」,大正藏原為「或復」,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復或」。

大正藏無「能」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佛陀有他心通,能知道弟子們在想什麼,因此能知道有的出家弟子原先不會因為求取供養而妄語;但過了一陣子,這位弟子竟然因為貪著財物,而在大眾中妄語。以這樣的事件,佛陀提醒弟子們要時時留意,不要不自覺貪著於財物而犯戒。

(八)[0567a04]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此眾中而作是念:『正使命斷,不於眾中而作妄語。』我或復於異時觀見此人,生染著心,念於財物,便於大眾中而作妄語。所以然者,諸比丘!財物染著甚為難捨,令人墜墮三惡道中,不能[*]得至無為之處!是故,諸比丘!已生此心,便當捨離;若未生者,勿復興心染著財物。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無「墜」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已」,聖本作「以」。

[註解]

正使命斷:縱使喪失性命。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有的比丘原先修行的志氣很高,心中想說縱使喪命也不要妄語,但後來卻因為貪著財物而在大眾中妄語。可見財物能讓人在不自覺間漸漸上勾,甚至因而犯戒。

這也呼應本品第5經所說的:「此心不可降伏,難得時宜,受諸苦報。」

(九)[0567a14]

聞如是:

一時,佛在羅閱迦蘭陀竹園所,與大比丘眾五百人俱。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云何,諸比丘!頗有見提婆達兜清白之法乎?然復提婆達兜為惡深重,受罪經劫不可療治。於我法中,不見毫釐之善可稱記者。以是之故,我今說提婆達兜諸罪之原首不可療治。猶如有人而墮深廁,形體沒溺,無有一淨處。有人欲來濟拔其命,安置淨處,遍觀廁側及彼人身,頗有淨處,吾欲手捉拔濟出之。彼人熟視,無一淨處而可捉者,便捨而去。如是,諸比丘!我觀提婆達兜愚癡之人,不見[*]毫釐之法而可記者,受罪經劫不可療治。所以然者,提婆達兜愚癡專意,偏著利養,作五逆罪已,身壞命終,生惡趣中。如是,諸比丘!利養深重,令人不得至安隱之處。是故,諸比丘!已生利養心,便當捨離;若未生者,勿興染心。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羅閱+(祇)【宋】*【元】*【明】*

  「羅閱」,宋、元、明三本作「羅閱祇」。
  大正藏無「祇」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城=域【宋】【元】

  「城」,宋、元二本作「域」。
  「域」,大正藏原為「城」,今依據宋、元二本改作「域」。

毫=豪【聖】*

  「毫」,聖本作「豪」。
  「豪」,大正藏原為「毫」,今依據聖本改作「豪」。

善+(法)【宋】【元】【明】

  「善」,宋、元、明三本作「善法」。
  大正藏無「法」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於)+今【宋】【元】【明】

  「今」,宋、元、明三本作「於今」。
  大正藏無「於」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有〕-【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有」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有」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善)+法【宋】【元】【明】

  「法」,宋、元、明三本作「善法」。
  大正藏無「善」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之〕-【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之」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之」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已」,大正藏原為「以」,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已」。*

〔便〕-【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便」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便」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染+(著)【元】【明】

  「染」,元、明二本作「染著」。
  大正藏無「著」字,今依據元、明二本補上。

[註解]

羅閱城:「王舍城」的音譯,中印度摩羯陀國的首都。

迦蘭陀竹園:佛陀的道場之一,為迦蘭陀長者所擁有的竹林中所建立的道場,是佛教最早蓋的寺院。又譯為「竹林加蘭哆園」、「竹林精舍」。

提婆達兜:阿難尊者的兄長,佛陀的堂兄弟,曾加入佛教僧團,在修成神通後貪取名利而自立教團,吸收阿闍世王的供養,與佛陀為敵。又譯為「提婆達多」、「調達」。

清白:指佛陀所顯示的教法,又泛指斷除煩惱的善法,因為沒有煩惱的塵垢染著,而稱作清白。

利養:財利等能滋養身體的物品。

五逆罪:五種極逆於理的罪惡,即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壞僧團、出佛身血。這五種極端罪惡的行為,任犯一種,即墮無間地獄,故又名無間業。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有同學提問:「本經說提婆達兜的惡貫滿盈,受罪經劫不可療治,但其他經中表示提婆達兜最後仍能成道,是否互相衝突?」

這是在不同的時間尺度下來看,本經說提婆達兜「經劫」不可療治,表示在這劫的時間中提婆達兜是沒救了。其實在《增壹阿含經》卷四十七〈放牛品 49〉第9經以及相當的南傳經文都有記載,提婆達兜六十劫後由於剛出家時曾經認真修行的善業而最後:「成辟支佛,名曰南無。」(CBETA, T02, no. 125, p. 804, c12-13)

[進階辨正]

(一〇)[0567b04]

聞如是:

一時,佛在[*]羅閱城迦蘭陀竹園所,與大比丘眾五百人俱。

爾時,有一比丘聞如來記別調達,受罪一劫不可療治。時,彼比丘便至尊者阿難所,共相問訊已,在一面坐。爾時,彼比丘問阿難曰:「云何,阿難!如來盡觀提婆達兜原本已,然後[*]記別,受罪一劫不可療治乎?頗有所由可得而記耶?」

時,阿難告曰:「如來所說終不虛設,身口所行而無有異。如來真實記提婆達兜別,受罪深重,當經一劫不可療治。」

爾時,尊者阿難即從坐起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住。爾時,阿難白世尊曰:「有一比丘來至我所,而作是說:『云何,阿難!如來盡觀提婆達兜原本已,然後[*]記別,受罪一劫不可療治乎?頗有因緣可得[*]記別耶?』作是語已,各自捨去。」

世尊告曰:「彼比丘者必晚暮學出家,未久方來至我法中耳。如來所說終不虛妄,云何於中復起猶豫?」

爾時,世尊告阿難曰:「汝往至彼,語比丘言:『如來呼卿。』」

阿難對曰:「如是。世尊!」是時,阿難受世尊教,便往至彼比丘所,到已,語彼比丘曰:「如來呼卿。」彼比丘對曰:「如是。尊者!」爾時,彼比丘便嚴衣服,共阿難至世尊所。到已,禮世尊足,在一面坐。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云何,愚人!汝不信如來所說乎?如來所教無有虛妄,汝今乃欲求如來虛妄。」

時,彼比丘白世尊曰:「提婆達兜比丘者,有大神力,有大威勢。云何世尊記彼一劫受罪重耶?」

佛告比丘曰:「護汝口語,勿於長夜受苦無量。」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遊禪世俗通,  終竟無解脫,
 不造滅盡跡,  復還墮地獄。

「若使我當見提婆達兜,身有[*]毫釐之善法者,我終不記彼提婆達兜受罪一劫不可療治。是故,愚人!我不見提婆達兜有[*]毫釐之善法,以是故,記彼提婆達兜受罪一劫不可療治。所以然者,提婆達兜愚癡,貪著利養,起染著心,作五逆惡,身壞命終,入地獄中。所以然者,利養心重,敗人善本,令人不到安隱之處!是故,諸比丘!設有利養心起,便當求滅;若不有心,勿興想著。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彼比丘[*]從坐起,整衣服,禮世尊足,白世尊曰:「今自悔過,唯願垂恕!愚癡所致,造不善行。如來所說,無有二言,然我愚癡,起猶豫想。唯願世尊受我悔過,改往修來。」乃至再三。

世尊告曰:「善哉!比丘!悔汝所念,恕汝不及,莫於如來興猶豫想。今受汝悔過,後更莫作。」乃至三四。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設有作重罪,  悔過更不犯,
 此人應禁戒,  拔其罪根原。」

爾時,彼比丘及四部眾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四種阿那含  二心及二食
 婆達二契經  智者當覺知

[校勘]

記別=記莂【宋】【元】【明】【聖】*

  「記別」,宋、元、明、聖四本作「記莂」。
  「記莂」,大正藏原為「記別」,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記莂」。

而=受【宋】【元】【明】,而+(授)【聖】

  ????

〔別〕-【聖】

  聖本無「別」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別」字,今依據聖本刪去。

從坐=從座【宋】*【元】*【明】*

  「從坐」,宋、元、明三本作「從座」。
  「從座」,大正藏原為「從坐」,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從座」。

晚暮=晚慕【宋】【明】

  「晚暮」,宋、明二本作「晚慕」。
  「晚慕」,大正藏原為「晚暮」,今依據宋、明二本改作「晚慕」。

語=諸【聖】

  「語」,聖本作「諸」。
  「諸」,大正藏原為「語」,今依據聖本改作「諸」。

〔至〕-【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至」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至」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呼=喚【宋】【元】【明】

  「呼」,宋、元、明三本作「喚」。
  「喚」,大正藏原為「呼」,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喚」。

〔彼〕-【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彼」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彼」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告=問【宋】【元】【明】【聖】

  「告」,宋、元、明、聖四本作「問」。
  「問」,大正藏原為「告」,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問」。

(是)+提【宋】【元】【明】

  「提」,宋、元、明三本作「是提」。
  大正藏無「是」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罪重=重罪【宋】【元】【明】

  「罪重」,宋、元、明三本作「重罪」。
  「重罪」,大正藏原為「罪重」,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重罪」。

〔比丘〕-【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比丘」二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比丘」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禪」,元、明二本作「神」。

「終」,大正藏原為「至」,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終」。

〔之〕-【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之」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之」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今自=自今【宋】【元】【明】

  「今自」,宋、元、明三本作「自今」。
  「自今」,大正藏原為「今自」,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自今」。

愚癡=愚騃【宋】【元】【明】

  「愚癡」,宋、元、明三本作「愚騃」。
  「愚騃」,大正藏原為「愚癡」,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愚騃」。

[註解]

記別:即「授記」,佛陀確知地預言弟子將證得的果位或往生去處。

調達:阿難尊者的兄長,佛陀的堂兄弟,曾加入佛教僧團,在修成神通後貪取名利而自立教團,吸收阿闍世王的供養,與佛陀為敵。又譯為「提婆達多」、「提婆達兜」。

頗有所由可得而記耶:可憑什麼理由而記說呢?

晚暮:年老。

四部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又稱為「四眾」、「四部弟子」。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神通和解脫是兩回事

提婆達兜曾修得四禪,練成五神通,他以神通取信、拉攏阿闍世王,由於貪圖名聞利養,妄想取代佛陀以成為僧團的領導人,而造了五逆惡業。

本經記載一位年老出家、對佛陀信心不夠的比丘認為提婆達兜「有大神力,有大威勢」,質疑佛陀憑什麼說提婆達兜必下地獄?

這位比丘是在神通的層次來看,以為提婆達兜有大神力,有大威勢。

佛陀則回答:「遊禪世俗通,終竟無解脫,不造滅盡跡,復還墮地獄。」表示神通和解脫是兩回事。

這位比丘聽了佛陀開示,理解了這個道理,當場懺悔自己因為愚癡而質疑佛陀。

時至今日,更多人為了名聞利養而自稱神通蓋世、明示或暗示自己是真正的佛或聖人,以廣收信徒。佛弟子應以智慧明辨。

  • 提婆達兜修到四禪,為何仍會貪著?

提婆達兜的神通是根據他曾修到四禪的定力,在初禪的定力下就已經「離欲、惡不善法」而離開五欲了,三禪的境界可說是世間的最樂,四禪則是苦、樂、喜、憂都放下了,為什麼提婆達兜仍會貪著世間的名聞利養?

因為禪定的定力是一種狀態,出了定後就會漸漸散掉,也就是說定力也是隨因緣而生滅的。提婆達兜在入四禪時能放下苦、樂、喜、憂,但當他出定後,受到名聞利養的誘惑,因為自我的傲慢而引起貪、瞋、癡等各種煩惱時,定力自然就會喪失。《增壹阿含經》卷四十七〈放牛品 49〉第9經即記載提婆達兜在起了瞋心後,就喪失了依定力而發起的神通。

禪定是證悟的必經之路,修行可說是從小我到大我(定)再到無我(慧)的過程。若只有禪定能力卻沒有無我的智慧,則所作所為還是會基於「自我實現」的追求。要能徹底不再貪著,得進一步基於禪定而證得無我的智慧,證得阿羅漢後才能真正地不起貪、瞋、癡等一切煩惱。

[進階辨正]

 
agama1/增壹阿含經不逮品第十一.txt · 上一次變更: 2020/09/15 10:34
 
Recent changes RSS feed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Powered by PHP Valid XHTML 1.0 Valid CSS
知客處  
帳號:

密碼:

以後自動登入



忘記密碼?

歡迎註冊以享全權!
© 1995-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TIME:0.1399309635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