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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年2月3日 19:2:3 中阿含經卷第一(一)[讀經拾得]
本經在「知時」的段落,說「知是時修下相,是時修高相,是時修捨相」,可參見《雜阿含經》卷二十七第714經的教導:在心浮動散亂時,不宜用能振奮心情的方法,而要用能沉澱心情的方法;在心萎靡不振時,要用能振奮心情的方法,不宜用能沉澱心情的方法。例如修定,當無論如何都很昏沉時,要用能提神醒腦的方法作個改變,而不是繼續修定而更加昏沉。 在心念專注穩定時,進一步修行捨離,則有助於智慧的生起;但若心還完全無法專注,沒有「正念」的基礎,一味地捨離恐怕會讓心念更跳躍,而難以專注穩定下來。 這也和《雜阿含經》卷四十七第1247經呼應:「應當專心方便,隨時思惟三相。云何為三?隨時思惟止相,隨時思惟舉相,隨時思惟捨相。若比丘一向思惟止相,則於是處其心下劣。若復一向思惟舉相,則於是處掉亂心起。若復一向思惟捨相,則於是處不得正定,盡諸有漏。」(CBETA, T02, no. 99, p. 342, a4-10)
對應經典中對於「知時」的說明,《七知經》所載和本經類似:「知是時可惟寂滅想,是時不惟受行想,是時可惟慎護想」,《增壹阿含經》和南傳《增支部尼柯耶》中則除了禪修時的調整外,也含括生活中更廣的層面,如《增壹阿含經》卷三十三〈等法品 39〉第1經:「可修觀時便修觀,可修止時便修止,可默知默,可行知行,可誦知誦,可授前人便授前人,可語知語。」南傳《增支部尼柯耶》7集68經:「這是學習的時機,這是遍問的時機,這是努力的時機,這是獨坐的時機。」
經文中「知人勝如」的層次為:有信 → 數往見比丘 → 禮敬比丘 → 問經 → 一心聽經 → 聞持法 → 知法、知義、向法次法 → 有自饒益,亦饒益他,饒益多人,愍傷世間,為天、為人求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 這當中包含能讓人證得初果的四個要素(「四預流支」):親近善男子→聽聞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 (二)[讀經拾得]本經中以晝度樹開花的次序來比喻的,為由戒生定、依定發慧的次第。 c.f. http://buddhaspace.org/gem_browse.php/fpath=gem/brd/BudaHelp/9/F0010089&num=24 (三)[讀經拾得]修七善法及四禪,可不受魔擾、不隨惡法、不起煩惱、解脫輪迴。 七善法為:
《中阿含經》卷二十一〈長壽王品2〉第86經所說的「七財」(信、戒、慚、愧、聞、施、慧)和本經所說的七善法有所相通。 (四)[讀經拾得]
(五)[讀經拾得]此經與《雜阿含經》卷九第241經:「愚癡無聞凡夫,比丘!寧以火燒熱銅籌以燒其目,令其熾然,不以眼識取於色相、取隨形好。所以者何?取於色相、取隨形好故,墮惡趣中如沈鐵丸。…」(CBETA, T02, no. 99, p. 58, a8-12) 可互相參照,在修行上警惕自己。 中阿含經卷第二(六)[讀經拾得]七善人所往至處及無餘涅槃:
(七)[讀經拾得]七世間福:
七出世間福:
以上七世間福可漸漸導引至七出世間福,最後達成出世間的解脫,就如同河流最終流入大海般。 本經說七世間福至七出世福的次第,以打禪七為例,還不能打禪七的人,可以先護七,幫助正在用功的修行人,培育七世間福,等到自己有足夠的信心及資糧後,就能開始修行甚至打禪七,導引至七出世間福。 (八)[讀經拾得]本經提到世界有可能出現多個太陽,這樣的傳說在后羿射日的神話故事中也出現過,雖然佛經中並沒有人能射下太陽。 不過佛經中也表示「一日一月一世界」,此處提到七日,似乎與佛經其餘地方一般的記載的並不是很相合,或許另有所指,例如太陽的數目也可能譬喻太陽的熱度,如同天文學中表示太陽在很久很久以後會變成紅巨星,將靠近太陽的行星吞噬。 (九)[讀經拾得]本經所說七清淨的順序為:
然後得無餘涅槃。 這七清淨可以說是將戒、定、慧三學的次第作進一步的拆分,戒學成就戒淨,定學成就心淨,慧學成就見淨、疑蓋淨、道非道知見淨、道跡知見淨、道跡斷智淨。 《雜阿含經》卷二十一第565經:「如來、應、等正覺說四種清淨,戒清淨、心清淨、見清淨、解脫清淨」,《長阿含經》卷八第8經散陀那經:「四淨:戒淨、心淨、見淨、度疑淨」,也都是對戒、定、慧三學的次第作進一步拆分,只是拆成四個。 修學的次第可以拆成三個、四個、七個、甚至更多個步驟,就像從台北到高雄可以說經過三個車站、四個車站、七個車站,或是更多車站,只要能確保行車方向正確,終究能抵達終點。 (一〇)[讀經拾得]
這七個中,可說前兩個(見、護)是基礎,若沒有正見或放逸六根,自然會有沒完沒了的煩惱;中間三個(離、用、忍)是治標,妥善地處理世間的事,以免起煩惱;最後兩個(除、思惟)是治本,從內在的根源消除煩惱。 就治標的三個來看,「有漏從離斷」遠離凶險,而不會自找麻煩、自尋煩惱。除此之外,生活上還有許多必須處理的事務,「有漏從用斷」有了衣服、飲食、臥具、湯藥來維持生命,能避免生活困頓造成的煩惱,也以「不是為了享受」的心態避免起貪心。但如果沒有辦法改善生活的困頓及環境的惡劣,也只能「有漏從忍斷」,逆來順受而避免起瞋心,並精進修行以斷惡修善。
沒有正見而產生的六種邪見,本經及相當的南傳經文對照如下:
「無我」和「真無神」兩者雖然文字邏輯類似,實際意義卻不同。佛教所說的「無我」是基於因緣的分析,在人的身心當中沒有一個不變的主體,只有因緣的流轉。「真無神」則是將自己視為一個獨存的主體,這獨存的主體沒有真我,不是從因緣來分析,反而可能較近於「斷見」。 十四無記中「如來死後有」、「如來死後無」的問題也是如此,假設如來仍自認是一個輪迴的主體,那就是「我見」;如果認為如來死後就沒了,那就是「斷見」,然而佛陀發現並證知身心都只是因緣而生、因緣而滅,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輪迴主體名為如來。從究竟的層次來看,如來已經徹底解脫於五陰,只有因緣的生滅,既然都已經沒有「我」的主體,那麼又怎能問說如來死後是有還是沒有呢?由於問題本身就已經錯了,因此佛陀說這些問題不應論議。 中阿含經卷第三(一一)[讀經拾得](DL:可否對經文中:奪羊、負五錢、負百錢的譬喻解釋一下,不是很容易明白) 本經講述「因」、「緣」、「果」的關係:種了「因」之後,由於「緣」的影響(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受到的「果」程度也會有所不同。 由於「因」會導致「果」,因此清淨修行可斷盡苦,不清淨修行則無法斷盡苦。 由於「緣」會造成影響,因此:
以鹽水來比喻,「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很短」相當於「少量的水」,「不善業」相當於「少量的鹽」,「在地獄受苦報」相當於「不能喝的鹹水」。 少量的水 + 少量的鹽 = 不能喝的鹹水 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很短 + 不善業 = 在地獄受苦報 (難以忍受的痛苦) 「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相當於「大量的水」,「不善業」相當於「少量的鹽」,「在當生受苦報」相當於「可以喝的水」。 大量的水 + 少量的鹽 = 可以喝的水 (或許其中有極淡的鹹味) 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 + 不善業 = 在當生受苦報 (微小的痛苦) Also c.f.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budadigest/permalink/1648517348655428/ (一二)[讀經拾得]佛教的因果論嚴格來說是「果必由因」,果報一定有原因,但因不絕對一定會有果報,像佛陀有無量的善因,但佛陀並不須要等到受完所有的善果才能涅槃,也並不須要等到受完所有的惡果才能涅槃。就「種瓜得瓜」的比喻來看,種瓜子但沒有適合的環境,就不一定長得出瓜來。 由本經中可知「有因必有果」與尼乾子的主張相近,亦即今生做再多善事,過去惡業未消,仍會輪迴再來。也因此,和破一開始才會認為:「若有比丘身、口、意護,我見是處,因此生不善漏令至後世」。然而,這與佛陀的主張並不相同。 佛陀則認為,若比丘已獲得解脫時,便不會再受業報的牽引而落入輪迴,並不必要等到所有舊業完全消滅,新業不生時才是解脫。也就是:「若有比丘無明已盡,明已生,彼無明已盡,明已生,生後身覺便知生後身覺,生後命覺便知生後命覺,身壞命終,壽已畢訖,即於現世一切所覺便盡止息,當知至竟冷」。 如此一來,是否意味著大修行人是「不落因果」的呢?其實大修行人不落因果的意思是大修行人不論怎麼做,都不受因果報應。但在和破經中,佛陀沒說大修行人就可以為所欲為,反而說他們都是「不善身行滅,不更造新業,棄捨故業,即於現世便得究竟而無煩熱,常住不變」的人。他們因不昧因果持續地守護身口意,自然就不會造下產生來世惡果的惡業了,故與禪宗野狐禪公案並不相衝突。 (一三)[讀經拾得]南傳是根據人感受的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這三受來講,再由三受引出四聖諦。北傳是根據一切來講,與三種外道區分,再引出四聖諦(集諦即為因緣論)。 對於有修行止觀的人,可以發現享受五欲雖然快樂,卻也時時有苦。以享受米其林五星級美食為例,想要美食的當下,這個渴望就有「求不得苦」;享受美食的當下,在色香味俱全麻痺感官的背後是「五陰熾盛苦」;享受完美食,吃完了,則是「愛別離苦」。 (一四)[讀經拾得]
在巴利對應經文、漢譯與藏譯的《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一部保存在藏文的《 Vyākhyāyukti-tīkā》所引的一段經文與一段在<聲聞地>轉寫的經文,都與巴利經文和《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一致,而是指此段教導為「避免有害與不善的身行」 ,並未設想這樣的行為可能被認為是淨行。 c.f. yifertw.blogspot.com/2011/04/2_18.html (一五)[讀經拾得]
捨十惡 → 持戒 → 修定(四無量心三昧) → 升天乃至證果解脫 (一六)[讀經拾得]
佛陀則教他們,要信對自己有益的、不會導致苦的說法。 舉例來說,以貪、瞋、癡的發心而造惡,是對自己無益的,會導致苦的。
佛陀並舉例能對自己有益的、能導致安樂的說法:
本經中佛陀向對佛法還沒什瞭解的世俗人分析修行的好處,即「四安隱住處」。這四安隱住處在本經及相當的南傳經文略有不同,如果以較「世儈」的解讀來淺白說明,大致的意思如下:
此經的對應南傳經文另外有「十事無著」的經文,是北傳所沒有的。這「十事無著」的經文為: 伽藍族人!你們當然會困惑與懷疑;在困惑之處,你們的懷疑生起。 伽藍族人!聽我說:
伽藍族人!如果當你們自己知道:「這些法是不善的、這些法是有過失的、這些法是智者所譴責的、完成與受持這些法則導向無益與苦」時,伽藍族人!那時,你們便應當捨棄它。
本經是佛陀向對佛教還不熟悉的人而說,教人判斷什麼樣的教導才是可採信的、什麼樣的教導又是應該捨棄的?佛陀說,只有當我們自己確定這個教導對我們是有益的,我們才應該採信它,而當我們確定這個教導對我們是不好的,我們就應該捨棄它。這樣的準則,可選出對自己親身實踐後可得益的法,卻不保證這法就能讓人解脫(例如可能是世間善法)。 和本經相比,《長阿含經》所載的「四大教法」則是在教導如何判斷什麼才是佛法,只有依經、依律來判斷,才是正確的方法,不可只因為某些人說這是佛陀的教導,我們就相信了。 另一個常見的擇法原則是《雜阿含經》及各律、論提到的「三法印」,是用來判斷是否符合佛法的基本準則,只要違背三法印,就必然不是佛說。 [讀經拾得](一七)[讀經拾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