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第五誦道品第一
ⓛ 〔第〕-【宋】
① 受:此指受受觀念處,即保持在自己的感受上看到受的變化。
② 心:此指心心觀念處,即保持在自己的心念上看到心的變化。
③ 法法觀念處:相似用語為「法法觀念住、法法觀念處、法法念處、自觀法、觀法如法念處、法念處」,即保持在法上看到法(的變化),如「知內心有結、無結;觀無常、斷、無欲、滅……」,參看「四念處」。
| 四念處 | 修習重點 | 對治四種顛倒 |
|---|---|---|
| 身身觀念處 | 觀內身、外身、內外身,觀身不淨 | 淨 |
| 受受觀念處 | 觀內受、外受、內外受,觀受是苦 | 樂 |
| 心心觀念處 | 觀內心、外心、內外心,觀心無常 | 常 |
| 法法觀念處 | 觀內法、外法、內外法,觀法無我 | 我 |
人,是透過「六入」來認識這個世界的;而「五蘊」,是面對外境時,整個人身心運作的過程。人之所以會不斷輪迴的原理,可分析為「十二緣起」。若能理性地認識種種「界」,如實知見世間的一切法都不離苦、集、滅、道「四聖諦」,證知一切都是無常、苦、空、無我,則能解脫一切煩惱。
懂得了這樣的大原則之後,要怎麼運用在實修上呢?
實修的方法上,《雜阿含經》中提到了三十七道品,也就是三十七種能讓我們達到解脫的具體修行方法。四念處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組方法。
身、受、心、法四種念處,是四種可用來具體觀察直到入禪定的所緣。不管從哪一種入手,只要修習多修習,就能從而捨棄掉常、樂、我、淨等邪見,了知世間的一切都是無常、苦、空、無我,最後自身作證,得到究竟的解脫。
換句話說,修四念處的目的,就是要讓我們進入禪定。而我們入禪定(止)的目的,就是要用來慧觀(觀)五蘊、六入、緣起等等解脫法。止和觀是互相成就的,就好像洗手一定要右手和左手互相洗,才會越洗越乾淨。止觀雙運,然後能夠心解脫、慧解脫,俱解脫。
身、受、心、法四念處,並不是一刀切四塊,而是互相涵括的。
因為有了「身」體,當根、境、識三者相觸,就有了苦、樂、不苦不樂等種種感「受」,然後生起貪、瞋、比較、善惡等種種的「心」念,或說「心」境、「心」情。而心上生起的這種種概念,就是「法」。
比如說,不論凡、聖,「身」一定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但「心」不一定要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更不一定要傻傻跟著回應以貪、瞋、癡這三種「法」。聖者「身受」,但「不生心受」;而凡夫「身受」後又「心受」,等於中兩支毒箭。( 《雜阿含經》卷17第470經)
| 五蘊 | 色 | 受 | 想 行 識 | ||
|---|---|---|---|---|---|
| 六入 | 眼 耳 鼻 舌 | 身 | 意 | ||
| 四念處 | 身 | 受 | 心 | 法 |
五蘊:原理。面對外境,整個人身心運作的過程。
六入:功能。生理學的。每一入都有「識」,每一入的觸,都連到「受想行」。
四念處:五蘊的原理 + 六入的功能 → 以四念處的方法實習。
身
| 異 |
|---|
| 四念處的「身」 | 指「身體」 | 範圍很大,包含了整個「六入」。比較接近整個身軀、生命。 |
|---|---|---|
| 六入 的「身」 | 指「身體」 | 範圍較小,只是六入的其中「一入」。通常只指身體能夠對應到觸覺的部份。 |
| 同 |
|---|
| 不管怎麼分,都是自己的身體 |
受
| 異 |
|---|
| 四念處的「受」 | 指「三受」 | 由內在、外在、內外在因素而引發的,對於身或心所產生的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等。 |
|---|---|---|
| 五蘊 的「受」 | 指「六受身」 | 根境識三合生觸後,接著產生的眼受、耳受、鼻受、舌受、身受、意受。 |
| 同 |
|---|
| 「六受身」各自有其「三受」,所以四念處的「受」與五蘊的「受」在某種程度上也可說是一樣的。 |
《雜阿含經》中,念處相應的部分經文有所佚失,而卷24對四念處似乎多談其福利、譬喻,算是只有「略說法」,四念處的詳細修行方法,可參考《增一阿含經、卷5、壹入道品第12、1》,以及《中阿含經》卷24<(九八)因品念處經第二>。後者摘要整理如下 (CBETA, T01,n0026,p0582,b07)。
【身】觀內身如身,觀外身如身。
1. 眠覺語默皆正知之。
2. 以善念斷惡念,以心治心。
3. 知出入息 (安般念)。
4. 初禪。離生喜樂。
5. 二禪。定生喜樂。
6. 三禪。無喜生樂。
7. 四禪。
8. 念光明想。
9. 善受觀相,善憶所念。
10. 不淨觀。(或說「循身觀」、「觀32身分」)
11. 觀身有地水火風空識等六界。 (或說「界分別觀」)
12. 白骨觀。(或說觀「墓園九相」)
【受】觀內覺如覺,觀外覺如覺。觀以下1-6點的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都如實知。
1. 身
2. 心
3. 食
4. 無食
5. 欲
6. 無欲
【心】觀內心如心,觀外心如心。對自己的種種心念,都如實知。
有欲心知有欲心如真。無欲心知無欲心如真。有恚無恚.有癡
無癡.有穢污無穢污.有合有散.有下有高.有小有大.修不
修.定不定。有不解脫心知不解脫心如真。有解脫心知解脫心
如真。
【法】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觀以下1-3點的有、無、未生生、生已滅,都如實知。
1. 六根遇六境的內結
2. 五蓋
3. 七覺支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念處。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如是,比丘,於此四念處修習滿足,精勤方便,正念、正知①,應當學。」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① 正念、正知:正確的專注、正確的智慧。其中「正念」是「八正道」之一,「正知」又譯為「正智」,也就是行事時有「明」(無明的對稱)。【正智的定義要確認??】可參看正念、正智。
②
③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①,所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cf. S. 47. 24. Suddhaka.
ⓑ 惱苦=苦惱【宋】【元】【明】
① 如實法:可趣向解脫涅槃之法。
②
③
世尊剛成道不久時,也曾這麼思惟。可對照《雜阿含經》卷44第1189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離四念處者,則離如實聖法;離如實聖法者,則離聖道;離聖道者,則離ⓓ甘露法 ;離甘露法者,不得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我說彼於苦不得解脫。
「若比丘不離四念處者,得不離聖如實法;不離聖如實者,則不離聖道;不離聖道ⓔ者,則不離甘露法;不離甘露法者,得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我說彼人解脫眾苦。」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cf. S. 47. 41. Amata.
ⓓ 甘露法Amata.
ⓔ 〔者〕-【宋】【元】【明】
①
②
③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四念處集、四念處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四念處ⓖ集、四念處ⓗ沒。諦聽,善思。何等為四念處集、四念處沒?ⓘ食集則身集,食滅則身沒①。如是隨身集觀住,隨身滅觀住,隨身集滅觀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永無所取。
「如是觸集則受集,觸滅則受沒②。如是隨集法觀受住,隨滅法觀受住,隨集滅法觀受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都無所取。
「名色集則心集,名色滅則心沒③。隨ⓙ集法觀心住,隨滅法觀心住,隨集滅法觀心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
「憶念集則法集,憶念滅則法沒④。隨集法觀法住,隨滅法觀法住,隨集滅法觀法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是名四念處集、四念處沒。」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S. 47. 42. Samudaya.
ⓖ 集Samudaya.
ⓗ 沒Atthagama.
ⓘ 食Āhāra.
ⓙ 集=滅【元】
① 食集則身集,食滅則身沒:食物的滋養,是身體得以聚合成長的原因;沒有了食物,身體也就無法繼續存在。可參看食集、身集。
② 觸集則受集,觸滅則受沒:根、境、識相遇而生觸,「觸」是我們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的原因;沒有了「觸」,自然也不會有接下去的「受」。
③ 名色集則心集,名色滅則心沒:名色就是五蘊,色、受、想、行、識,是一切外在物質與內在精神運作現象的總稱。「五蘊」是讓我們能對一切外境產生種種善、惡心念的原因;沒有了五蘊,就不會產生種種心念。??
④ 憶念集則法集,憶念滅則法沒:「法」泛指宇宙間一切現象與規則。只有當我們對這個法能夠加以辨別、憶念時,這個法對我們而言才是存在的;若我們無法辨別、憶念,那麼這個法對我們而言,也形同不存在。??
「集、沒」,就是四聖諦,苦、集、滅、道中的「集、滅」。世間一切法,都可觀察其苦、集、滅、道,以得到出世解脫的智慧。本經就是世尊為我們將「四念處」與「四聖諦」合起來解說。
| 本經 (四念處的集) | 卷2第41經 (五蘊的集) |
|---|---|
| 食集則身集 | 於色愛喜,是色集 |
| 觸集則受集 | 觸集,是受、想、行集 |
| 名色集則心集 | 名色集,是識集 |
| 憶念集則法集 |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當說修四念處。諦聽,善思。云何修四念處?謂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憂悲,外身、內外身觀住,精勤方便,正念、正ⓜ知,調伏世間憂悲。如是受、心、法,內法①、外法②、內外法③觀念住,精勤方便,正念、正知,調伏世間憂悲,是名比丘修四念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過去、未來修四念處亦如是說。
ⓚ S. 47. 2. Sata.
ⓛ 智=知【宋】*
ⓜ 知=智【元】【明】
① 內法:??
② 外法:??
③ 內外法:??
| 內 | 外 | 內外 | |
|---|---|---|---|
| 身 | 自身? | 他身? | 把對身體的觀察,從自己推及到他人? |
| 受 | 自受? | 他受? | 把對感受的觀察,從自己推及到他人? |
| 心 | 自心? | 他心? | 把對心念的觀察,從自己推及到他人? |
| 法 | 內在的現象法則? | 外在的現象法則? | 把對現象法則的觀察,從自己推及到他人? |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善法聚、ⓟ不善法聚。云何善法聚?所謂四念處,是為正說。所以者何?純一滿淨聚者,所謂四念處。云何為四?謂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云何不善聚?不善聚者①,所謂ⓡ五蓋,是為正說。所以者何?純一逸滿不善聚者,所謂五蓋。何等為五?謂ⓢ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掉悔②蓋、ⓦ疑蓋。」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S. 47. 5. Kusalarāsi.
ⓞ 善法聚Kusalarāsī.
ⓟ 不善法聚Akusalarāsī.
ⓠ 心=身【聖】
ⓡ 五蓋Pañcanīvaraṇāni.
ⓢ [>貪欲蓋]Kāmacchandanīvaraṇa.
ⓣ [>瞋恚]Byāpāda.
ⓤ [>睡眠]Thīnamiddha.
ⓥ [>掉悔]Uddhaccakukkucca.
ⓦ [>疑]Vicikicchā.
① 不善聚者:不善的這一類聚。
② 掉悔:心浮動靜不下來。「掉」又譯為「掉舉」,心躁動不安;「悔」即「追悔」,於所作的事心懷憂惱。
③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人執持四種強弓,大力方便射多羅樹影,疾過無閡。除了吃飯睡覺外都勤修佛法如是如來四種聲聞,增上方便,利根智慧,盡百年壽,於如來所百年說法教授,唯除食息、ⓧ𥙷ⓨ寫①、睡眠,中間常說、常聽,智慧明利,於如來所說,盡底受持,無諸障閡,於如來所不加再問。如來說法無有終極,聽法盡壽,百歲命終,如來說法猶不能盡,當知如來所說無量無邊,名②、句③、味身④亦復無量,無有終極,所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謂身念處,受、心、法念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切四念處經,皆以此總句,所謂「是故,比丘,於四念處修習,起增上欲,精勤方便,正念、正*智,應當學。」
ⓧ 𥙷=補【宋】
ⓨ 寫=瀉【元】【明】
① 補寫:也作「補瀉」,指身體生病時的調養??
② 名:此是「名身」的略稱。名稱的聚集與成就。??
③ 句:此是「句身」的略稱。文字的聚集與成就。??
④ 味身:詞句的聚集與成就。??
跟高科技業的作息有點像,不過除吃飯睡覺外都勤修佛法,得到的是涅槃,比賺錢來得好多了。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不善聚、善聚。何等為不善聚?謂三不善根,是名正說。所以者何?純不善積聚者,謂三不善根。云何ⓩ為三?謂貪不善根、恚不善根、癡不善根。云何為善聚?謂四念處。所以者何?純善滿具者,謂四念處,是名善說。云何為四?謂身念處,受、心、法念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三不善根,ⓐ如是三惡行——身惡行、口惡行、意惡行,三想——欲想、恚想、害想,ⓑ三覺——欲覺①、恚覺、害覺,三界——欲界、恚界、害界。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為〕-【聖】
ⓐ S. 47. 47. Duccaritaṃ.
ⓑ S. 47. 49. Vedanā.
① 欲覺:感官之欲的希求。
②
③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所說『大丈夫』。云何名大丈夫、非大丈夫?」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比丘能問如來大丈夫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怎樣叫大丈夫若比丘身身觀念住,彼身身觀念住已,心不離欲,不得解脫,盡諸ⓓ有漏,我說彼非為大丈夫。所以者何?心不解脫故。若比丘受、心、法法觀念住,心不離欲,不得解脫,盡諸有漏,我不說彼為大丈夫。所以者何?心不解脫故。
「若比丘身身觀念住,心得離欲,心得解脫,盡諸有漏,我說彼為大丈夫也。所以者何?心解脫故。若受、心、法法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已,心離貪欲,心得解脫,盡諸有漏,我說彼為大丈夫ⓔ也。所以者何?心解脫故。是名,比丘,大丈夫及非大丈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禮足而去。
ⓒ S. 47. 11. Mahāpurisa.
ⓓ 〔有〕-【聖】
ⓔ 〔也〕-【宋】【元】【明】
①
②
③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阿難晨朝著衣持缽,入舍衛城乞食,於路中思惟:「我今先至比丘尼寺。」即往比丘尼寺。
諸比丘尼遙見尊者阿難來,疾敷床座,請令就座。
時,諸比丘尼禮尊者阿難足,退坐一面,白尊者阿難:「我等諸比丘尼修四念處繫心住,自知前後昇降①。」
尊者阿難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姊妹,當如汝等所說而學,凡修習四念處善繫心住②者,應如是知前後昇降。」
時,尊者阿難為諸比丘尼種種說法,種種說法已,從座起去。
爾時,尊者阿難於舍衛城中乞食還,舉衣缽,洗足已,詣世尊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以比丘尼所說具白世尊。
佛告阿難:「善哉,善哉,應如是學四念處善繫心住,知前後昇降。所以者何?心於外求,然後制令求其心,散亂心、不解脫皆如實知,修四念處若耽睡懈怠時該如何若比丘於身身觀念住,於彼身身觀念住已,若身耽睡,心法懈怠,彼比丘當起淨信,ⓖ取於淨相,起淨信心。憶念淨相已,其心則悅,悅已生喜③,其心喜已,身則ⓗ猗息。身*猗息已,則受身樂。受身樂已,其心則定④。心定者,聖弟子當作是學,我於此義,外散之心攝令休息,不起覺想及已觀想,無覺無觀,捨念樂住⑤,樂住已,如實知,受、心、法念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S. 47. 10. Bhikkhunī.
ⓖ 取=其【聖】
ⓗ 猗=倚【宋】【元】【明】【聖】*
① 前後昇降:修習、繫念於四念處時,自己的進步、退步情形。
② 善繫心住:能善於讓自己繫念、安住於四念處。
③ 喜:此指七覺支中的「喜覺支」。
④ 定:此指七覺支中的「定覺支」。
⑤ 捨念樂住:三禪的境界。
四念處和七覺支的關係如下:
佛法並不是一直線的,而是立體活潑,充滿混搭風的。比如說,四念處和七覺支,就應該搭配修習。七覺支之首的「念覺支」,範圍很廣,例如包括了十善(《中阿含、卷4、(二○)業相應品波羅牢經第十》)、不殺心(《雜阿含經》卷32第916經)、六念(《雜阿含經》卷33第931經)等等,然而在本經中指的就是「四念處」。這在本經之外,還可參考《雜阿含經》卷27第733經。
本經提到,修四念處卻很想睡覺 (五蓋中的睡眠蓋) 的時候該怎麼辦?
答案就是:配合七覺支來對治修習,就能順利地平息懈怠,進入二禪、三禪甚至以上。
「法念處」包括了要我們「於七覺支的有、無、未生生、生已住,皆如實知」。
也就是說,七覺支要能增長進步,先要於四念處修習多修習。
《中阿含經》卷10<習相應品食經第十一> [0488b27] 明.解脫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明.解脫食。 答曰。七覺支為食。七覺支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七覺支食。 答曰。四念處為食】。四念處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四念處食。 答曰。三妙行為食。
《雜阿含經》卷29第810經提到,修學的次第上是這樣的:修習安般 → 滿足四念處 → 滿足七覺支 → 滿足明、解脫。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取自心相,莫令外散當取自心相,莫令外散。所以者何?若彼比丘愚癡、不ⓙ辨、不善,不取自心相而取外相①,然後退減,自生障閡。譬如廚士愚癡、不*辨,不善巧便調和眾味,奉養尊主②,酸醎酢淡,不適其意。不能善取尊主所嗜,酸醎酢淡,眾味ⓚ之和。不能親侍尊主左右,ⓛ司其所須,聽其所欲,善取其心,而自用意調和眾味,以奉尊主。若不適其意,尊主不悅,不悅故不蒙爵賞,亦不愛念。愚癡比丘亦復如是,不*辨、不善,於身身觀住,不能除斷上煩惱,不能攝取其心,亦復不得內心寂靜,不得勝妙正念、正ⓜ知,亦ⓝ復不得四種增上心法、現法樂住、本所未得安隱涅槃,是名比丘愚癡、不*[辦>辨]、不善,不能善攝內心之相而取外相,自生障閡。
「若有比丘黠慧才辯,善巧方便,取內心已,然後取於外相,彼於後時終不退減,自生障閡。譬如廚士黠慧聰辯,善巧方便,供養尊主,能調眾[昧>味],酸醎酢淡,善取尊主所嗜之相,而和眾味,以應其心,聽其尊主所欲之味,數以奉之,尊主悅已,必得爵祿,愛念ⓞ倍重。如是黠慧廚士善取尊主之心,比丘亦復如是。身身觀念住,斷上煩惱,善攝其心,內心寂止,正念、正*知,得四增心法③,現法樂住,得所未得安隱涅槃,是名比丘黠慧辯才,善巧方便,取內心相,攝持外相,終無退減,自生障閡,受、心、法觀亦復如是。」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S. 47. 8. Sūda.
ⓙ 辨=辯【宋】【元】【明】【聖】*
ⓚ 之和=和之【宋】【元】【明】
ⓛ 司=伺【宋】【元】【明】
ⓜ 知=智【聖】*
ⓝ 〔復〕-【宋】【元】【明】
ⓞ 倍=信【宋】【元】【明】【聖】
① 不取自心相而取外相:不把注意力用於觀照自己內心的種種念頭,而去攀援外相。??
② 尊主:主人。本經指「自心」。
③ 四增心法:同上文的「四增上心法」,指 1-4 禪。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有一鳥,名曰ⓠ羅婆,為鷹所捉,飛騰虛空,於空鳴喚言:『我不自覺,忽遭此難,我坐捨離父母境界而遊他處,故遭此難。如何今日為他所困,不得自在。』鷹語羅婆:『汝當何處自有境界而得自在?』羅婆答言:『我於田耕壟中自有境界,足免諸難,是為我家父母境界。』
「鷹於羅[娑>婆]起憍慢言:『ⓐ放汝令去,還耕壟中,能得脫以不?』ⓑ於是羅婆得脫鷹爪,還到耕壟大塊之下,安住止處,然後於塊上欲與鷹鬥。
「鷹則大怒,彼是小鳥,敢與我鬥,瞋恚極盛,ⓒ駿飛ⓓ直搏①,於是羅婆入於塊下,鷹鳥飛勢,臆②衝堅塊,碎身即死。
「時,羅婆鳥深伏塊下,仰說偈言:
「『鷹鳥用力來, 羅婆依自界,
乘瞋猛盛力, 致禍碎其身。
我具足通達, 依於自境界,
伏怨心隨喜, 自觀欣其力;
設汝有兇愚, 百千龍象力,
不如我智慧, 十六分之一③,
觀我智ⓔ殊勝, 摧滅於ⓕ蒼鷹。』
「如是,比丘,如彼鷹鳥,愚癡自捨所親父母境界,遊於他處,致斯災患。汝等比丘亦應如是,於自境界所行之處,應善守持,離他境界,應當學。
「比丘,他處他境界者,謂五欲境界,眼見可意ⓖ、受、念④妙色,欲心ⓗ染著,耳識聲、鼻識香、舌ⓘ識味、身識觸,可意、ⓙ受、念妙觸,欲心染著,是名比丘他處他境界。比丘,自處父母境界者,謂四念處。云何為四?謂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是故,比丘,於自行處父母境界而自遊行,遠離他處他境界,應當學。」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S. 47. 6. Sakuṇagghī,cf. Jātaka 168.
ⓠ [>羅婆]Lāpa.
ⓐ 放=教【明】
ⓑ 於=放【聖】
ⓒ 駿=迅【宋】【元】【明】,=濬【聖】
ⓓ 直=宜【聖】
ⓔ 殊勝=勝殊【宋】【元】【明】
ⓕ 蒼=倉【宋】【元】【明】【聖】
ⓖ 受=愛【宋】【元】【明】
ⓗ 染=深【聖】
ⓘ 〔識味…〕十七字-【聖】
ⓙ 受=愛【元】【明】
① 駿飛直搏:飛得又快又直。
② 臆:胸膛。??
③ 十六分之一:
④ 可意、受、念:應是「可意、可愛、可念」的略稱。感到惦記、喜歡、思念。
①
②
③
如是我聞: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有緣幢ⓜ伎師②,肩上豎幢,語弟子言:『汝等於幢上下向護我,我亦護汝,迭相護持,遊行嬉戲,多得財利。』時,*伎弟子語*伎師言:『不如所言,但當各各自愛護,遊行嬉戲,多得財利,身得無為安隱而下。』*伎師答言:『如汝所言,各自愛護,然其此義亦如我說,[已>己]自護時即是護他,他自護時亦是護[已>己];心自親近,修習隨護作證,是名自護護他。云何護他自護,不恐怖他、不違他、不害他,慈心哀彼,是名護他自護。』是故,比丘,當如是學。自護者修四念處,護他者亦修四念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S. 47. 19. Sedaka.
ⓛ [>私伽陀]Sedaka.
ⓜ 伎=技【元】【明】*
① 身恕林:另譯作「申恕林」。
② 緣幢伎師:特技演藝人員的一種,能在大旗上面攀行移動。
③
如是我聞: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大ⓞ雪山①中,寒ⓟ冰嶮處,尚無ⓠ猿猴,況復有人。或復有山,猿猴所居,而無有人。或復有山,人獸共居,於猿猴行處,獵師以黐ⓡ②膠塗其草上,有黠猿猴遠避而去,愚癡猿猴不能遠避,以手小觸,即膠其手;復以二手欲解求脫,即膠二手;以足求解,復膠其足;以口嚙草,輒復膠口;五處同膠,聯ⓢ捲臥地。獵師既至,即以杖貫,擔負而去。
「比丘當知,愚癡猿猴捨自境界父母居處,遊他境界,致斯苦惱。如是,比丘,愚癡凡夫依聚落住,晨朝著衣持缽,入村乞食,不善護身,不守根門,眼見色已,則生染著。耳聲、鼻香、舌味、身觸皆生染著。愚癡比丘內根外境被五縛已,隨魔所欲。是故,比丘,當如是學:『於自所行處父母境界,依止而住,莫隨他處他境界行。』云何比丘『自所行處父母境界』?謂四念處: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S. 47. 7. Makkaṭa.
ⓞ 雪山Himavant.
ⓟ 冰=水【聖】
ⓠ 猿猴Makkaṭa.
ⓡ 〔膠〕-【宋】【元】【明】
ⓢ 捲=拳【元】【明】
① 大雪山:喜馬拉雅山。
② 黐:以冬青的莖部磨成的汁液,很黏,常用來捉鳥。
③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尊者阿難與眾多比丘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
尊者阿難白佛言:「世尊,此諸年少比丘當云何教授?云何為其說法?」
佛告阿難:「此諸年少比丘當以四念處教令修習。云何為四?謂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不放逸行,正智、正念,寂定於心,乃至知身。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不放逸行,正念、正智,寂靜於心,乃至知法。所以者何?若比丘住學地者,未得進上,志求安隱涅槃時,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不放逸行,正念、正智,寂靜於心。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不放逸行,正念、正智,寂靜於心,乃至於法遠離。若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作,ⓤ捨諸重擔,盡諸有結,正知善解脫,當於彼時亦修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不放逸行,正念、正智,寂靜於心。受、心、法法觀念住,乃至於法得遠離。」
時,尊者阿難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 S. 47. 4. Salla.
ⓤ 捨諸=重捨【聖】
①
②
③
本經與《雜阿含經》卷20第543經都提到,即使是阿羅漢,也都繼續不放逸地繼續修習四念處。《雜阿含經》卷10第259經則提到,阿羅漢仍應繼續於五蘊正思惟。
從《雜阿含經》中,處處可見世尊及大阿羅漢們,是如何用生命在精進修行。就連世尊本身在臨涅槃前不久,色身衰敗到必須躺著的時候,一聽見阿難尊者說七覺支,也堅持勉力坐直身體聽法。(《雜阿含經》卷27第727經)
可見,真正的修行,就是時時刻刻的努力,這種持續的精進,並不因為證得了聖果而有差別。
如是我聞:
爾時,菴羅女聞世尊跋祇人間遊行至菴羅園中住,即自莊嚴乘車,出鞞舍離城,詣世尊所,恭敬供養。詣菴羅園門,下車步進,遙見世尊與諸大眾圍遶說法。
世尊遙見菴羅女來,語諸比丘:「汝等比丘,勤攝心住,正念、正智,今菴羅女來,是故ⓒ誡汝。云何為比丘勤攝心住?若比丘ⓓ已生惡不善法當斷,生欲、方便,精進攝心。未生惡不善法不令起,未生善法令生,已生善法令住不忘,修習增滿,生欲、方便,精勤攝心,是名比丘勤攝心住。
「云何名比丘正智?若比丘去來威儀常隨正智,迴顧視瞻,屈ⓔ伸俯仰,執持衣缽,行住坐臥,眠覺語默,皆隨正智住,是正智。
「云何正念?若比丘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是名比丘正念。是故汝等勤攝其心,正智、正念,今菴羅女來,是故*誡汝。」
時,菴羅女詣世尊所,稽首禮足,卻住一面。
爾時,世尊為菴羅女種種說法,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已,默然而住。
爾時,菴羅女整衣服,為佛作禮,合掌白佛:「唯願世尊與諸大眾明日受我請中食。」
爾時,世尊默然受請。菴羅女知世尊默然受請已,稽首禮足,還歸自家,設種種食,布置床座,晨朝遣使白佛:「時到。」
爾時,世尊與諸大眾詣菴羅女舍,就座而坐。
時,菴羅女手自供養種種飲食。食訖,澡漱、洗缽竟。時,菴羅女持一小床②坐於佛前,聽佛說法。
爾時,世尊為菴羅女說隨喜偈:
「施者人愛念, 多眾所隨從,
名稱日增高, 遠近皆悉聞,
處眾常和雅, 離慳無所畏。
是故智慧施, 斷慳永無餘,
ⓕ上生忉利天③, 長夜受快樂,
盡壽ⓖ常修德, 娛樂難陀園④,
百種諸天樂, 五欲悅其心。
彼於此人間, 聞佛所說法,
為善逝弟子, 樂彼受化生。」
爾時,世尊為菴羅女種種說法,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已,從座起而去。
ⓐ S. 47. 1. Ambāpāli.
ⓑ [>鞞舍離國菴羅園]Vesālī, Ambapālivana.
ⓒ 誡=試【宋】*
ⓓ 已=以【宋】【元】【明】【聖】
ⓔ 伸俯=申府【聖】
ⓕ 上生=生上【聖】
ⓖ 常=長【明】
① 鞞舍離國:即「毘舍離國」。
② 小床:有時譯為「卑床」。矮座位。
③ 忉利天:另譯為「三十三天」。欲界六天之一,從地球算上去第二層天。
④ 難陀園:即「歡喜園」,帝釋天的美麗花園之一。
菴羅女把她的甘蔗園施予佛,就是菴婆羅園,佛說《維摩詰經》之處。
如是我聞: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世間ⓙ言美色,世間美色者,能令多人集聚觀看者不?」
諸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若世間美色,世間美色者,又能種種歌舞伎樂,復極令多眾聚集看不?」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若有世間美色,世間美色者,在於一處,作種種歌舞伎樂戲笑,復有大眾雲集一處,若有士夫不愚不癡,樂樂背苦,貪生畏死,有人語言:『士夫,汝當持滿油缽,於世間美色者所及大眾中過,使一能殺人者,拔刀隨汝,若失一ⓚ渧油者,輒當ⓛ斬汝命。』云何?比丘,彼持油缽士夫能不念油缽,不念殺人者,觀彼伎女及大眾不?」
比丘白佛:「不也,世尊。所以者何?世尊,彼士夫自見其後有拔刀者,常作是念:『我若落油一渧,彼拔刀者當截我頭。』唯一其心,繫念油缽,於世間美色及大眾中徐步而過,不敢顧ⓜ眄①。」
「如是,比丘,若有沙門、婆羅門正身自重,一其心念,不顧聲色,善攝一切心法,ⓝ住ⓞ身念處者,則是我弟子,隨我ⓟ教者。云何為比丘正身自重,一其心念,不顧聲色,攝持一切心法,住身念處。如是,比丘,身身觀ⓠ念,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受、心、法法觀念住亦復如是。是名比丘正身自重,一其心念,不顧聲色,善攝心法,住四念處。」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專心正念, 護持油缽,
自心隨護, 未曾至方②,
ⓡ甚難得ⓢ過, 勝妙微細,
諸佛所說, 言教利劍③。
當一其心, 專精護持,
非彼凡人, 放逸之事,
能入如是, 不放逸教。」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S. 47. 20. Janapada.
ⓘ 奈=㮈【聖】
ⓙ 言=諸【宋】【元】【明】
ⓚ 渧=滴【宋】*【元】*【明】*
ⓛ 斬=斷【宋】【元】【明】
ⓜ [眄>眄]=盻【明】
ⓝ 住+(於)【宋】【元】【明】【聖】
ⓞ 身=心【明】
ⓟ 教=故【明】
ⓠ 念+(住)【宋】【元】【明】
ⓡ 甚=其【聖】
ⓢ 過=遇【聖】
① 顧眄:顧是回視,眄是張望。
② 未曾至方:不曾到過的地方。??
③ 言教利劍:如利劍一般精準、善斷的言教。??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外道入佛,應先淨其初業,然後修習梵行爾時,尊者ⓤ鬱低迦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思惟;所以善男子剃除鬚髮,正信非家,出家學道……」如上廣說,乃至「不受後有。」
佛告鬱低迦:「如是,如是,如汝所說。但於我所說法,不悅我心,彼所事業亦不成就①,雖隨我後,而不得利,反生障閡。」
鬱低迦白佛:「世尊所說,我則能令世尊心悅,自業成就,不生障閡。唯願世尊為我說法,我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如上廣說,乃至「不受後有。」如是第二、第三請。
爾時,世尊告鬱低迦:「汝當先ⓐ淨其初業,然後修習梵行。」
鬱低迦白佛:「我今云何淨其初業,修習梵行?」
佛告鬱低迦:「汝當先淨其戒②,直其見③,具足三業④,然後修四念處。何等為四?內身身觀念住,專精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亦如是廣說。
時,鬱低迦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而去。
時,鬱低迦聞佛教授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思惟;所以善男子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乃至不受後有。
如鬱低迦所問,如是異比丘所問亦如上說。
ⓣ S. 47. 16. Uttiya.
ⓤ [>鬱低迦]Uttiya.
ⓐ [>淨其初業]ādim eva visodhehi.
ⓑ 法=於【宋】【元】【明】【聖】
① 彼所事業,亦不成就:比丘的事業就是修行;比丘的成就就是開悟證得聖果。這句是指若沒有按部就班按照佛所教導的方法修行,就不能所作已作。
② 淨其戒:在身、口業方面,能持戒清淨。
③ 直其見:在意業方面,見地、觀念都能正直而離於貪瞋癡。
④ 具足三業:若能淨其戒、直其見,就是具足了清淨的身、口、意三業了。
[爵-(采-木)+(樊-大)]低迦是外道出家,後入佛門。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比丘名ⓓ婆醯迦,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善哉世尊,為我說法……」如前鬱低迦修多羅廣說。差別者:「如是,婆醯迦比丘,初業①清淨,身身觀念住者,超越諸魔。受、心、法法觀念住者,超越諸魔。」
時,婆醯迦比丘聞佛說法教ⓔ誡已,歡喜隨喜,作禮而去。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不受後有。
ⓒ S. 47. 15. Bāhiya, or Bāhika.
ⓓ [>婆醯迦]Bāhiya, or Bāhika.
ⓔ 誡=戒【宋】【元】【明】【聖】*
① 初業:指身、口、意三業一向清淨。??
②
③
第二經亦如上說。差別者:「如是,比丘,超越生死。」
①
②
③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阿那律陀①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若有比丘住於學地,未得上進安隱涅槃,而方便求②,是聖弟子當云何於正法、律修習多修習,得盡諸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佛告阿那律:「若聖弟子住於學地,未得上進安隱涅槃,而方便求,彼於爾時,當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聖弟子多修習已,得盡諸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爾時,尊者阿那律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① 阿那律陀:又譯為「阿那律」,比丘名,以「天眼第一」聞名。
② 方便求:努力用方法來達成目標。(??)
③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時,尊者優陀夷、尊者阿難陀①亦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
爾時,尊者優陀夷詣尊者阿難所,共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語尊者阿難:「如來、應供、等正覺所知所見,為諸比丘說聖戒,令不斷、不缺、ⓖ不擇、不離②、不戒取③,善究竟、善持,智者所歎、所不憎惡。何故如來、應、等正覺所見,為諸比丘說聖戒,不斷、不缺,乃至智者所歎、所不憎惡?」
尊者阿難語優陀夷:「為修四念處故。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時,二正士共論議已,各還本處。
ⓕ 〔邑〕-【宋】【元】【明】【聖】*
ⓖ 〔不擇〕-【聖】
① 阿難陀:另譯為「阿難」。
② 不斷、不缺、不擇、不離:不中斷、不缺漏、不揀擇、不離開。
③ 不戒取:不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禁忌。
本經提到,世尊為大家說戒,是為了大家修習四念處的前方便。可對照本卷第636經的讀經拾得「學打坐前的基本功」。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尊者阿難、尊者ⓚ跋陀羅亦在彼住。
時,尊者跋陀羅問尊者阿難言:「頗有法修習多修習,得不退轉耶?」
尊者阿難語尊者跋陀羅:「有法修習多修習,能令行者得不退轉,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時,二正士共論ⓛ說已,各還本處。
ⓗ S. 47. 21. Sīla.
ⓘ [>巴連弗邑]Pāṭaliputta.
ⓙ [>雞林精舍]Kukkuṭārāma.
ⓚ [>跋陀羅]Bhadda.
ⓛ 說=議【宋】【元】【明】【聖】
①
②
③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尊者阿難、尊者跋陀羅亦在彼住。
時,尊者跋陀羅問尊者阿難:「頗有法修習多修習,令不淨眾生而得清淨,轉增光澤耶?」
尊者阿難語尊者跋陀羅:「有法修習多修習,能令不淨眾生而得清淨,轉增光澤,謂四念處。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時,二正士共論議已,各還本處。
ⓜ cf. S. 47. 21. Sīla.
①
②
③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尊者阿難、尊者跋陀羅亦在彼住。
時,尊者跋陀羅問尊者阿難:「頗有法修習多修習,能令未度彼岸眾生得度彼岸?」
尊者阿難語尊者跋陀羅:「有法修習多修習,能令未度彼岸眾生得度彼岸,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時,二正士共論議已,各還本處。
ⓝ cf. S. 47. 21. Sīla.
①
②
③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尊者阿難、尊者跋陀羅亦在彼住。
尊者跋陀羅問尊者阿難:「頗有法修習多修習,得阿羅漢?」
尊者阿難語尊者跋陀羅:「有法修習多修習,而得阿羅漢,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時,二正士共論議已,各還本處。
ⓞ cf. S. 47. 21. Sīla.
①
②
③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所說一切法者,謂四念處所說一切法,一切法者,謂四念處,是名正說。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①
②
③
ⓐ S. 47. 17. Ariya.
ⓑ [>賢聖出離]Ariyā niyyānikā.
① 賢聖出離:
②
③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修四念處可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比丘於四念處修習多修習,未淨眾生ⓒ令得清淨,已淨眾生令增光澤。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令=今【元】【明】
①
②
③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為汝說修四念處。何等為修四念處?若比丘,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出興于世,演說正法,上語亦善,中語亦善,下語亦善①,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顯示。若族姓子、族姓女從佛聞法,得淨信心,如是修學:『見在家和合欲樂之過,煩惱結縛,樂居空閑,出家學道,不樂在家,處於非家,欲一向清淨,盡ⓔ其形壽,純一滿淨,鮮白梵行,我當剃除[髮鬚>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作是思惟已,即便放捨錢財親屬,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正其身行②,護口四過③,正命清淨,習賢聖戒。守諸根門④,護心正念⑤,眼見色時,不取形相,若於眼根住不律儀,世間貪憂、惡不善法常漏於心,而ⓕ今於眼起正律儀。耳、鼻、舌、身、意起正律儀,亦復如是。
「『彼以賢聖戒律成就,善攝根門,來往周旋,顧視屈伸,坐臥眠覺語默,住智、正智。彼成就如此聖戒,守護根門,正智、正念,寂靜遠離,空處、樹下、閑房獨坐,正身、正念,繫心安住,斷世貪憂,離貪欲,淨除貪欲;斷世瞋恚、睡眠、掉悔、疑蓋,離瞋恚、睡眠、掉悔、疑ⓖ蓋,淨除瞋恚、睡眠、掉悔、疑蓋,斷除五蓋惱心,慧力羸,諸障閡分,不趣涅槃者。是故,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住,亦如是說。』是名比丘修四念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S. 47. 3. Bhikkhu.
ⓔ 其=於【宋】【元】【明】
ⓕ 今=令【明】
ⓖ 〔蓋〕-【宋】【元】【明】【聖】
① 上語亦善,中語亦善,下語亦善:也常見譯為「初、中、後善」。(一) 動機、手段、效果,都是很好的。(二) 最初、中間、最終所說,都是很好的。
② 正其身行:維護身業的正直清淨。
③ 護口四過:守護口業,不犯四種過失:妄語(說謊)、惡口(罵人)、綺語(言不及義)、兩舌(挑撥離間)。
④ 守諸根門:守護六根,六根接觸到合意的六境時不生貪,接觸到不合意的六境時不生瞋。
⑤ 護心正念:守護意業,隨時保持在正確的思維中,安住於律儀。
世尊並不是一開始就教人直接打坐,修習禪坐之前要先練基本功,依照次第,一步一腳印地修習,才能事半功倍。
本經中,基本功修學次第如下:從佛聞法得淨信心 → 正信出家 → 清淨身、口、意三業 → 守護根門 → 離五蓋 (貪、瞋、眠、掉悔、疑) → 修四念處。
更詳細版,從初學直到漏盡的修學次第,在《中阿含經》卷35<(一四四)梵志品算數目揵連經第三> (CBETA, T01,n0026,p0652,a07) 中說得更詳細,摘要如下:
年少比丘初來學道 → 持戒 → 知道四念處的基本觀念 → 四念處莫與「欲」相應 → 守護諸根 → 行住坐臥皆繫念正知 → 掃除五蓋 → 正式打坐 → 得禪定 → 漏盡。
世尊常常不厭其煩教導我們,要「於可念六境不生貪,於不可念六境不生瞋。」
對照到經典中,這樣的概念應該也就是「守護根門」、就是「律儀」、就是「無漏法經」、就是「四品法經」。
守護根門
《雜阿含、卷9、255經》 [0064a29] 多聞聖弟子眼見色已。【於可念色不起緣著。不可 念色不起瞋恚。常攝其心住身念處。】無量心解脫.慧解脫如 實知。於彼所起惡不善法寂滅無餘。於心解脫.慧解脫而得滿 足。解脫滿足已。身觸惡行悉得休息。心得正念。是名初門善 調伏守護修習。如眼及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 亦復如是。
《雜阿含、卷24、636經》 守諸根門。護心正念。【眼見色時。不取形相。若於眼根住不 律儀。世間貪憂.惡不善法常漏於心。】而今於眼起正律儀。 耳.鼻.舌.身.意起正律儀。亦復如是。
律儀
《雜阿含、卷43、1170經》 云何律儀。多聞聖弟子【若眼見色。於可念色不起欲想。不可 念色不起恚想。】次第不起眾多覺想相續住。見色過患。見過 患已。能捨離。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律儀。
無漏法經
《雜阿含、卷43、1176經》 (佛背痛,請大目揵連對諸比丘說法) [0316b27] 云何無漏法經。多聞聖弟子【眼見色。於可念色不 起樂著。不可念色不起憎惡。繫念而住。】無量心解脫.慧解 脫如實知。於彼已起惡不善法無餘滅盡。耳.鼻.舌.身.意 亦復如是。
[註] 大目揵連尊者說他親從世尊受此《無漏法經》,可能就是《雜阿含、卷9、245經》的《四品法經》?
四品法經
《雜阿含、卷9、245經》 [0058c26] 【有眼識色可愛.可念.可樂.可著。比丘見已。 知喜不讚歎.不樂著堅實。有眼識色不可愛念樂著。比丘見 已。不瞋恚.嫌薄。】如是比丘不隨魔。自在。乃至解脫魔繫。 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比丘四品法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修四念處……」如上廣說。差別者,乃至「如是出家已,住於ⓘ靜處,攝受ⓙ波羅提木叉①ⓚ律儀,行處具足,於細微罪生大怖畏,受持學戒,離殺、斷殺、不樂殺生,乃至一切業跡如前說,衣缽隨身,如鳥兩翼。如是學戒成就,修四念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S. 47. 46. Pātimokkha.
ⓘ 靜=淨【宋】【元】【明】【聖】
ⓙ [>波羅提木叉]Pātimokkha.
ⓚ [>律儀] Saṃvara.
① 波羅提木叉:「戒律」的音譯。義譯為「隨順解脫」、「別解脫」,也就是持一戒有持一戒的解脫與自在。
②
③
可對照《中阿含經》卷19〈80 迦絺那經第9〉: 阿那律尊者代佛說法:「諸賢,我已成就此聖戒聚,當復學極知足。衣取覆形,食取充軀,隨所遊至,與衣鉢俱;行無顧戀,猶如鷹鳥與兩翅俱,飛翔空中。」(CBETA, T01,n0026,p0553,a06-a10)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住ⓜ摩竭提那羅聚落,疾病涅槃,ⓝ純陀沙彌瞻視供養。
爾時,尊者舍利弗因病涅槃。
時,*純陀沙彌供養尊者舍利弗已,取餘舍利,擔持衣缽,到王舍城,舉衣缽,洗足已,詣尊者阿難所。禮尊者阿難足已,卻住一面,白尊者阿難:「尊者當知,我和ⓞ上尊者舍利弗已涅槃,我持舍利及衣缽來。」
於是尊者阿難聞純陀沙彌語已,往詣佛所,白佛言:「世尊,我今舉體離解①,四方易韻②,持辯閉塞③,純陀沙彌來語我言:『和*上舍利弗已涅槃,持餘舍利及衣缽來。』」
佛言:「云何?阿難,彼舍利弗持所受戒身④涅槃耶?ⓟ定身⑤、ⓠ慧身⑥、ⓡ解脫身⑦、ⓢ解脫知見身⑧涅槃耶?」
阿難白佛言:「不也,世尊。」
佛告阿難:「若法我自知,成等正覺所說,謂四念處、四正斷⑨、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涅槃耶?」
阿難白佛:「不也,世尊。雖不持所受戒身乃至道品法⑩而涅槃,尊者舍利弗超級有智慧然尊者舍利弗持戒多聞,少欲知足,常行遠離,精勤方便,攝念安住,一心正受捷疾智慧、深利智慧、超出智慧、分別智慧、大智慧、廣智慧、甚深智慧、無等智慧,智寶成就,能視、能教、能照、能喜ⓣ⑪,善能讚歎,為眾說法。是故,世尊,我為法故,為受法者故,愁憂苦惱。」
佛告阿難:「汝莫愁憂苦惱。所以者何?若ⓤ坐、若起、若作,有為敗壞之法,何得不壞,欲令不壞者,無有是處,我先已說,一切所愛念種種諸物、適意之事,一切皆是乖離之法,不可常保。譬如大樹,根、莖、枝、葉、華、果茂盛,大枝先折,如大寶山,大巖先崩。如是,如來大眾眷屬,其大聲聞先般涅槃,若彼方有舍利弗住者,於彼方我則無事,然其彼方,我則不空⑫,以有舍利弗故,我先已說故。汝今,阿難,如我先說,所可愛念種種適意之事,皆是別離之法,是故汝今莫大愁毒。阿難當知,如來不久亦當過去。自洲自依、法洲法依、依四念處是故,阿難,當作ⓐ自洲而自依,當作法洲而法依,當作不異洲、不異依⑬。」
阿難白佛:「世尊,云何自洲以自依?云何法洲以法依?云何不異洲、不異依?」
佛告阿難:「若比丘身身觀念處,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處,亦如是說。阿難,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洲依。」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S. 47. 13. Cunda.
ⓜ [>摩竭提那羅聚落]Magadha Nālagāmaka.
ⓝ [>純陀]Cunda.,純=淳【聖】*
ⓞ 上=尚【宋】*【元】*【明】*
ⓟ 定身Samādhikkhandha.
ⓠ 慧身Paññakkhandha.
ⓡ 解脫身Vimuttikkhandha.
ⓢ [>解脫知見身]Vimuttiññāṇadassanakkhandha.
ⓣ 善=捨【宋】【元】【明】
ⓤ 坐=生【聖】
ⓐ 自洲Attadīpa.
ⓑ 法依=依法【宋】【元】【明】
① 舉體離解:由於過度悲傷,全身好像都要崩潰了。
② 四方易韻:四周全都黯淡走調。(四方不辨;不清楚方向。??)
③ 持辯閉塞:失去了平日的辯才。想說話,卻一句也說不出來。
④ 戒身:聖戒具足的成就。
⑤ 定身:四禪八定、滅盡定具足的成就。
⑥ 慧身:智慧具足的成就。
⑦ 解脫身:解脫涅槃的成就。
⑧ 解脫知見身:對於解脫的方法如實知見的成就。??
⑨ 四正斷:精進努力 (1)已生惡令斷滅、(2)未生惡令不生、(3)未生善令生起、(4)已生善令增長。另譯為「四正勤」。
⑩ 道品法:能達到解脫的具體修行方法,就是上文的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共37種,常合稱為「三十七道品」。
⑪ 能視、能教、能照、能喜:也就是「示、教、照、喜」,能夠示(開示)、教(教導)、照(鼓勵)、喜(令其歡喜)。也譯為「示、教、利、喜」。
⑫ 然其彼方,我則不空:只要是有舍利弗在的地方,就如同我也在那裏一樣。
⑬ 當作自洲而自依,當作法洲而法依,當作不異洲、不異依:應當將四念處作為長夜生死之流中最值得自己依靠的小島,應當將四念處作為一切法之中的依靠,應當將四念處作為不變的依靠。
此經記載舍利弗入滅後,阿難與佛的討論。此段可知自依、法依,依的不是己見,而是依四念處自證。
根據佛光電子大藏經的解釋,自洲(attadipa)(巴),巴利文之 dipa 有二義:一、燈,二、洲,相當於梵文之 dipa(燈)及 dvipa(洲),故「自洲」於他經亦有作「自燈」。
例如「自洲自依」在《長阿含經》、《增一阿含經》中,似乎也翻成「自熾然」。舉例如下。
《長阿含經》卷2、<(二)第一分遊行經第二初> 云何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 阿難。比丘觀內身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觀外身.觀內外 身。精勤不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受.意.法觀。亦復如是。是 謂。阿難。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當自歸依。歸依於法。 勿他歸依。
阿羅漢已證得五分法身:(1)戒身、(2)定身、(3)慧身、(4)解脫身、(5)解脫知見身。其中「解脫」和「解脫知見」是兩件事,難道這表示有人具足了「解脫身」,自己卻不知不見的嗎?
可能有。例如「身證」這個階段性成就,就是「八解脫具足身作證」,但是「有漏斷不見」。可參考以下簡表:
◎ 從凡夫,到證阿羅漢中間的階段性成就《雜阿含、卷33、936經》
| 階段 | 階段性成就 | 名稱 |
|---|---|---|
| 1 | 八解脫具足身作證,有漏斷知。 | 阿羅漢俱解脫 |
| 2 | 不得八解脫具足身作證,有漏斷知見。 | 慧解脫 |
| 3 | 八解脫具足身作證,有漏斷不見。 | 身證 |
| 4 | 不得八解脫具足身作證,於正法律如實知見。 | 見到 |
| 5 | 於正法律如實知見,不得〈見到〉。 | 信解脫 |
| 6 | 五根五力增上智慧,不墮惡趣。 | 隨法行(向須陀洹) |
| 7 | 五根五力少慧。不墮惡趣。 | 隨信行(向須陀洹) |
「八解脫」就是四禪八定加上滅盡定。由於禪定程度和證果程度並沒有正相關,每一種禪定都可能直趣解脫(可參考《中阿含、五十六、四、二0五 》),所以才說「八」種都可能直趣「解脫」的禪定,而不是非要到滅盡定,或是八種禪定程度通通具足了才能解脫。
可見,在標準定義上,阿羅漢果然還是要「心解脫」(八解脫具足身作證,也就是禪定具足)、「慧解脫」(有漏斷知見,也就是智慧具足),這兩者俱解脫了,才算圓滿具足了五分法身,才是圓滿的阿羅漢。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摩偷羅國跋陀羅河側傘蓋菴羅樹林中,尊者舍利弗、目揵連涅槃未久。爾時,世尊月十五日布薩時,於大眾前敷座而坐。
爾時,世尊觀察眾會已,告諸比丘:「我觀大眾,見已虛空①,以舍利弗、大目揵連般涅槃故。我聲聞唯此二人善能說法,教*誡、教授,辯說滿足。有二種財,錢財及法財,錢財者從世人求,法財者從舍利弗、大目揵連求,如來已離ⓓ施財及法財。
「汝等莫以舍利弗、目揵連涅槃故愁憂苦惱。譬如大樹,根、莖、枝、葉、華、果茂盛,大枝先折,亦如寶山,大巖先崩。如是,如來大眾之中,舍利弗、目揵連二大聲聞先般涅槃。是故,比丘,汝等勿生愁憂苦惱,何有生法、起法、作法、為法、壞敗之法②而不磨滅?欲令不壞,無有是處,我先已說,一切可愛之物皆歸離散,我今不久亦當過去。是故汝等當知,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依,謂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依。」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S. 47. 14. Ceḷa.
ⓓ 施=世【宋】【元】【明】
ⓔ +(光明皇后願文)【聖】
① 我觀大眾,見已虛空:一旦少了這兩位大聲聞,法筵上雖然還是很多人,但看起來卻空空盪盪的。
② 生法、起法、作法、為法、壞敗之法:也就是一切有為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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