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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誡三昧行盡神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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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Chiou:

這是《增壹阿含經》特有的翻譯法,是四神足的第四個,在其他經中是譯為「思惟定斷行成就如意足」或「觀定斷行成就如意足」。

但為什麼譯為「誡三昧行盡神足」?《增壹阿含經》外都沒有這種用法,有人有想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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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ling:

我有問了法鼓、印順幾個法師,可能角度還是不夠周全。

推論:
  -增一阿含譯者的背景影響,
  -誡,戒旁加言,有時時告誡自己,無二的思惟之意,但仍是採用「思惟」二字較多適用。
  -講到實修部分,暫時省略
  -印老成佛之道三乘共法「總集三十七」那段,用「觀」字來說此種四神足,後來又把37道品所有打掉分類成爲十種,照編輯法師的說法,就是為了以法義為主,避免陷入文字的遊戲

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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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Chiou:

梵巴原文差太多,似乎不會是梵巴的抄寫訛誤。

我曾想有沒有可能是漢字「觀」和「誡」的抄寫訛誤,有人字寫得太草而且有污點造成字看不清楚?
http://140.111.1.40/yitia/yda/ydA03776.htm#bm_007
http://www.zdic.net/z/24/js/8BEB.htm

但仔細查,發現在《增壹阿含經》中有三處類似的翻譯,因此是抄寫訛誤的機率較低:

《增壹阿含經》卷47〈放牛品 49〉:「已修行自戒三昧,如是不久便當成神足道」(CBETA, T02, no. 125, p. 802, c10-11)

《增壹阿含經》卷29〈六重品 37〉:「[ 19 ]試三昧神力」(CBETA, T02, no. 125, p. 709, b21-22)\\
[ 19 ]試=誡【宋】【聖】,=戒【元】【明】。

《增壹阿含經》卷21〈苦樂品 29〉:「[ 2 ]誡三昧行盡神足」(CBETA, T02, no. 125, p. 658, a8)\\
[ 2 ]誡=戒【元】【明】。

另一方面,「誡」有警惕的意思,或許因為「觀」的修法會時時警惕以認出、標記當前的狀態,例如「這是貪心、這是貪心」,大概也有「誡」的意味?

還好在各經中四神足的內容有定論,單純是《增壹阿含經》對此詞的翻譯不同,因此不影響對法義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