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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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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 入 者:徐言輝 roberhhh@ms9.hinet.net 1996/12/25
初 校 者:何宗武tsung.wu@m.cc.utah.edu   1997/1/9
輸入版本:一、佛教大藏經。

---------- Forwarded message ----------

新譯大乘起信論序

夫聲同則應道合。今自鄰是以法雄命。宗賴宣揚乎。法子素。王垂範。假傳
述乎。素臣蓋。德必不孤。聖無虛應矣。起信論者。大乘之祕典也。佛滅度
後五百餘年。有馬鳴菩薩出興于世。時稱四日道王。五天轉不退輪。建無生
忍。銘總持之智。印宅畢竟之真空受滅。奢付囑蒙釋尊遠記。善說法要。大
啟迷津。欲使群生。植不壞之信根。下難思之佛種。故造斯論。其為論也。
示無價寶詮。最上乘。演恒沙之法門。惟在方寸。開諸佛之祕藏。本自一心。
遣執而不喪。其真存修。而亦忘其相。少文而攝多義。假名而會深旨。落落
焉咬智月。於淨天滔滔焉注禪河。於性海返迷歸極。莫不由之。此論東傳。
總經二譯。初本即西印度三藏法師。波羅末陀。此云真諦。以梁武帝承聖三
午歲次癸西九月十日。於衡州始興郡建興寺共揚州沙門智愷所譯此本。即于
闐國三藏法師實叉難陀陀梵文至此。又於西京慈恩塔內獲舊梵本。與義學沙
門荊州弘景祟福法藏等。以大周聖曆三年歲次癸亥十月壬午朔八日已丑。於
授記寺與華嚴經相次而譯。沙門復禮筆受。開為兩卷。然與舊翻時有出沒。
蓋譯者之意。又梵文非一也。夫理幽則信難。道尊則魔盛。況當劫濁尤更倍
增。故使偏見之流執成唯識。誹毀此論。真妄互熏。既形於言遂彰時聽力等。
甘露翻為毒藥。故經云。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豈可輒以凡心貶量
聖旨。夫真如者。物之性也。備難思之業用。蘊不空之勝德。內熏妄法。令
起厭求。故勝鬘經云。由有如來藏。令厭生死苦。樂求涅藥。又經云。闡提
之人。未來以佛性力故。善根還生。如彼淨珠能清濁水。是勝義之常善。異
太虛之無記。故經云。佛性常故。非三世攝虛空無故。非三忙攝豈執事空以
齊真理。夫論妄者。依理故迷。真性隨流。為妄漂動。故經云。隨其流處有
種種味。又楞伽經云。如來藏為無始虛偽惡習所熏。名為識藏。密嚴經云。
佛說如來藏以為阿賴耶。惡慧不能知。藏即賴耶識。雖在纏而體淨。不變性
而成迷。故經云。然藥真味停留在山。猶如滿月。又云雖處五道。受別異身。
而此佛性。常恒不變。若言真不熏妄。妄不熏真。真妄兩殊。豈會中道。故
梁攝論云。智慧極盲暗。謂真俗別執。今則真為妄體。妄假真成。性相俱融。
一異雙遣。故密嚴經云。如來清淨藏。世間阿賴耶。如金與指環。展轉無差
別。聖教明白何所致。疑良由滯相而乖。真尋末而弄本言。越規矩動成戲論。
自貽聖責。深可悲哉。余少小以來。專心斯論。翫味不已。諷誦忘疲。課拙
傳揚二十餘遍。雖未究深旨而麤識文意。以為大乘明鏡。莫過於此。幸希宗
心之士。時覽斯文。庶日進有功。聊為序引云爾。

馬鳴菩薩造                      大周于闐三藏實叉難陀奉  制譯

  歸命盡十方  普作大饒益  智無限自在  救護世間尊
  及彼體相海  無我句義法  無邊德藏僧  勤求正覺者
  為欲令眾生  除疑去邪執  起信紹佛種  故我造此論

論曰。為欲發起大乘淨信。斷諸眾生疑暗邪執。令佛種性相續不斷。故造此
論。有法能生大乘信根。是故應說。說有五分。一作因、二立義、三解釋、
四修信、五利益。此中作因有八。一總相為令眾生離苦得樂。不為貪求利養
等故。二為顯如來根本實義。令諸眾生。生正解故。三為令善根成熟眾生。
不退信心於大乘法。有堪任故。四為令善根微少眾生。發起信心。至不退故。
五為令眾生消除業障。調伏自心。離三毒故。六為令眾生修正止觀。對治凡
小過失心故。七為令眾生於大乘法。如理思惟。得生佛前。究竟不退大乘信
故。八為顯信樂大乘利益。勸諸含識。令歸向故。此諸句義。大乘經中雖已
具有。然由所化根欲不同。待悟緣別。是故造論此。

復云何謂如來在世。所化利根。佛色心勝。一音開演無邊義味故。不須論。
佛涅槃後。或有能以自力。少見於經。而解多義。復有能以自力。廣見諸經。
乃生正解。或有自無智力。因他廣論。而得解義。亦有自無智力。怖於廣說
樂聞略論。攝廣大義。而正修行。我今為彼最後人故。略攝如來最勝甚深無
邊之義。而造此論。

云何立義分。謂摩訶衍略有二種。有法及法言。有法者。謂一切眾生心是心。
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依此顯示摩訶衍義。以此心真如相。即示大乘體故。
此心生滅因緣相。能顯示大乘體相用故。所言法者。略有三種。一體大。謂
一切法真如。在染在淨。性恒平等。無增無減無別異故。二者相大。謂如來
藏本來具足。無量無邊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出世間善因果故。
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於此。入佛地故。

云何解釋分此有三種。所謂顯不實義故。對治邪執故。分別修行正道相故。
此中顯示實義者。依於一心。有二種門。所謂心真如門。心生滅門。此二種
門各攝一切法。以此展轉不相離故。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
以心本性。不生不滅相。一切諸法皆由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妄念。則無境界
差別之相。是故諸法。從本已來。性離語言。一切文字。不能顯說離心攀緣。
無有諸相究竟平等。永無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說名真如。以真如故。
從本已來。不可言說。不可分別。一切言說。唯假非實。但隨妄念。無所有
故。言真如者。此亦無相。但是一切言說中。極以言遣言。非其體性。有少
可遣。有少可立問。曰若如是者眾生。

云何隨順悟入。答曰。若知雖說一切法。而無能說所說。雖念一切法。而無
能念所念。爾時隨順妄念都盡。名為悟入。復次。真如者。依言說建立有二
種別。一真實空。究竟遠離不實之相。顯實體故。二真實不空。本性具足。
無邊功德有自體故。復次。真實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離
一切法。差別相故。無有虛妄分別心故。應知真如非有相。非無相。非有無
相。非非有無相。非一相。非異相。非一異相。非非一異相。略說以一切眾
生妄分別心。所不能觸故。立為空。據實道理妄念。非有空性亦空。以所遮
是無能遮。亦無故言。真實不空者。由妄念空無故。即顯。真心常恒不變。
淨法圓滿故。名不空。亦無不空相。以非妄念心所行故。唯離念智之所證故。
心生滅門者。謂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轉不生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
阿賴耶識。此識有二種義。謂能攝一切法。能生一切法。復有二種義。一者
覺義。二者不覺義。言覺義者。謂心第一義性。離一切妄念相。離一切妄念
相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一切。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
說一切如來為本覺。以待始覺。立為本覺。然始覺時。即是本覺。無別覺起
立。始覺者。謂依本覺有。不覺依不覺。說有始覺。又以覺心源故。名究寬
覺。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如凡夫人。前念不覺。起於煩惱。後念制伏。
令不更生。此雖名覺。即是不覺。如二乘人。及初業菩薩。覺有念無念。體
相別異。以捨麤分別故。名相似覺。如法身菩薩。覺念無念。皆無有相。捨
中品分別。故名隨分覺。若超過菩薩地究竟道。滿足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始
名為覺。遠雛覺相。微細分別。究竟永盡。心根本性常住現前。是為如來名
究竟覺。是故經說。若有眾生。能觀一切妄念無相。則為證得如來智慧。又
言。心初起者。但隨俗說。求其初相。終不可得。心尚無有。何況有初。是
故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無始來。恒有無明。妄念相續未曾離故。若妄念息。
即知心相生住異滅。皆悉無相。以於一心。前後同時。皆不相應。無自性故。
如是知已。則知始覺不可得。以不異本覺故。復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
差別相。一淨智相。二不思議用相。淨智相者。謂依法熏習。如實修行。功
行滿足。破和合。識滅轉識相。顯現法身。清淨智故。一切心識相。即是無
明相。與本覺非一非異。非是可壞。非不可壞。如海水與波。非一非異。波
因風動。非水性動。若風止時。波動即滅。非水性滅。眾生亦爾。自性清淨。
心因無明風動。起識波浪。如是三事皆無形相。非一非異。然性淨心。是動
識本。無明滅時。動識隨滅。智性不壞。不思議用相者。依於淨智。能起一
切勝妙境界。常無斷絕。謂如來身具足無量增上功德。隨眾生根示現成就無
量利益。

復次。覺相有四種大義。清淨如虛空明鏡。一真實空大義。如虛空明鏡。謂
一切心境界相及覺相。皆不可得故。二真實不空大義如虛空明鏡。謂一切法
圓滿成就無能壞性。一切世間境界之相。皆於中現。不出、不入、不滅、不
壞。常住一心。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具足。無邊無漏功德為因。熏習一
切眾生心故。三真實不空離障大義。如虛空明鏡。謂煩惱、所知二障永斷。
和合識波。本性清淨。常安住故。四真實不空示現大義。如虛空明鏡。謂依
離障法。隨所應化。現如來等種種色聲。令彼修行諸善根故。不覺義者。謂
從無始來。不如實知真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妄念。然彼妄念自無實相。不
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迷無自相不離於方。眾生亦爾。依於覺故。
而有不覺妄念迷生。然彼不覺。自無實相不離本覺。復待不覺以說真覺。不
覺既無。真覺亦遣。

復次。依於覺故而有不覺。生三種相不相捨離。一無明業相。以依不覺心動
為業。覺則不動。動則有苦果。不離因故。二能見相。以依心動能見。境界
不動則無見。三境界相。以依能見妄境相。現離見則無境。以有虛妄境界緣
故。復生六種相。一智相。謂緣境界生愛非愛心。二相續相。謂依於智苦樂
覺念。相應不斷。三執著相。謂依苦樂覺念相續。而生執著。四執名等相。
謂依執著分別名等諸安立相。五起業相。謂依執名等起於種種諸差別業。六
業繫苦相。謂依業受苦不得自在是故。當知一切染法。悉無有相。皆因無明
而生起故。

復次。覺與不覺有二種相。一同相。二異相。言同相者。如種種瓦器。皆同
土相。如是無漏無明種種幻用。皆同真相。是故佛說。一切眾生無始已來常
入涅槃菩提。非可修相非可生相。畢竟無得無有色相。而可得見。見色相者。
當知皆是隨染幻用。非是智。色不空之相。以智相不可得故。廣如彼說言。
異相者。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此亦如是無漏無明種種幻用相差別故。復
次。生滅因緣者。謂諸眾生依心意識轉此義。

云何以依阿賴耶識有無明。不覺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分別相續說名為
意。此意復有五種異名。一名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二名轉識。謂依動
心能見境相。三名現識。謂現一切諸境界相。猶如明鏡現。眾色復現。識亦
爾。如其五境。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不由功力。四名智識。謂分別染淨諸
差別法。五名相續識。謂恒作意相應不斷。任持過去善惡等業。令無失壞成
熟。現未苦樂等報。使無違越。已曾經事。忽然憶念末曾經事。妄生分別。
是故三界一切皆以心為自性。離心則無六塵境界。何以故。一切諸法以心為
主從。妄念起。凡所分別皆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是故當知。一
切世間境界之相。皆依眾生無明妄念而得建立。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從
虛妄分別心轉。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言意識者。謂一
切凡夫依相續識。執我我所種種。妄取六種境界亦名分離識。亦名分別事識。
以依見愛等熏而增長故。無始無明熏所起識。非諸凡夫二乘智慧之所能知解。
行地菩薩始學觀察。法身菩薩能少分知至究竟地。猶未知盡。唯有如來能總
明了此義。

云何以其心性本來清淨。無明力故。染心相現。雖有染心。而常明潔無有改
變。復以本性無分別故。雖復遍生一切境界。而無變易。以不覺一法界故。
不相應無明。分別超生諸染心。如是之義甚深難測。唯佛能知。非餘所了。
此所生染心。有六種別。一執相應染。聲聞緣覺及信相應地諸菩薩能遠離。
二不斷相應染。信地菩薩勤修力能少分離。至淨心地永盡無餘。三分別智相
應染。從具戒地乃至具慧地。能少分離。至無相行地方得永盡。四現色不相
應染。此色自在地之所除滅。五見心不相應染。此心自在地之所除滅。六根
本業不相應染。此從菩薩究竟地。入如來地之所除滅。不覺一法界者。始從
信地觀察起行至淨心地。能少分離入如來地。方得永盡。相應義者。心分別
異染淨。分別異知相緣相同。不相應義者。即心不覺常。無別異知相。緣相
不同染心者。是煩惱障。能障真如根本智故。無明者。是所知障。能障世間
業自在智故。此義云何。以依染心執著無量能取所取虛空境界。違一切法平
等之性。一切法性平等。寂滅無有。生相無明。不覺妄與覺違是故。於一切
世間種種境界差別業用。皆悉不能如實而知。

復次。分別心生滅相者。有二種別。一麤。謂相應心。二細。謂不相應心。
麤中之麤。凡夫智境。麤中之細及細中之麤。菩薩智境。此二種相皆由無明
熏習力起。然依因依緣。因是不覺。緣是妄境。因滅則緣滅。緣滅故相應心
滅。因滅故不相應心滅。

問。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言滅。答。實然。今言滅者。但心相
滅。非心體滅。如水因風而有動相。以風滅故。動相即滅。非水體滅。若水
滅者。動相應斷。以無所依。無能依故。以水體不滅。動相相續。眾生亦爾。
以無明力。令其心動。無明滅故。動相即滅。非心體滅。若心滅者。則眾生
斷。以無所依無能依故。以心體不滅心動相續。

復次。以四種法熏習義故。染淨法起無有斷絕。一淨法。謂真如。二染因。
謂無明。三妄心。謂業識。四妄境。謂六塵。熏習義者。如世衣服。非臭非
香。隨以物熏。則有彼氣。真如淨法。性非是染。無明熏故。則有染相。無
明染法。實無淨業。真如熏故。說有淨用。云何熏習染法不斷。所謂依真如
故。而起無明。為諸染因。然此無明即熏真如。既熏習已。生妄念心。此妄
念心。復熏無明。以熏習故。不覺真法。以不覺故。妄境相現。以妄念心熏
習力故。生於種種差別執著。造種種業。受身心等眾苦果報。妄境熏義有二
種別。一增長分別熏。二增長執取熏。妄心熏義亦二種別。一增長根本業識
熏。令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苦薩受生滅苦。二增長分別事識熏。令諸凡夫受業
繫苦。無明熏義亦二種別。一根本熏。成就業識義。二見愛熏。成就分別事
識義。

云何熏習淨法不斷。謂以真如熏於無明。以熏習因緣力故。令妄念心厭生死
苦。求涅槃樂。以此妄心厭求因緣。復熏真如。以熏習故。則自信己身有真
如法。本性清淨。知一切境界唯心妄動。畢竟無有以能如是如實。知故修遠
離法。起於種種諸隨順行。無所分別無所取著。經於無量阿僧祇劫慣習力故。
無明則滅。無明滅故。心相不起。心不起故。境界相滅。如是一切染因染緣
及以染果心相都滅。名得涅槃。成就種種自在。業用妄心熏義有二種別。一
分別事識熏。令一瘺凡夫二乘厭生死苦。隨已堪能。趣無上道。二意熏。令
諸菩薩發心勇猛。速疾趣入無住涅槃。真如熏義亦二種別。一體熏。二用熏。
體熏者。所謂真如從無始來具足一切無量無漏。亦具難思勝境界。用常無間
斷熏眾生心。以此力故。令諸眾生厭生死苦。求涅槃樂。自信己身有真實法。
發心修行。

問。若一切眾生同有真如等皆熏習。云何而有信不信者。從初發意乃至涅槃。
前後不同。無量差別。如是一切悉應齊等。答。雖一切眾生等有真如。然無
始來。無明厚薄無量差別過恒沙數。我見愛等纏縛煩惱亦復如是。唯如來智
之所能知故。令信等前後差別。又諸佛法有因有緣。因緣具足事乃成辦。如
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無人知。或有雖知而不施功。欲令出火焚燒木者。
無有是處。眾生亦爾。雖有真如體熏因力。若不遇佛諸菩薩等善知識緣。或
雖不修勝行。不生智慧。不斷煩惱能得涅槃。無有是處。又復雖有善知識緣。
儻內無真如熏習因力。必亦不能厭生死苦。求涅槃樂。要因緣具足。乃能如
是。

云何具足。謂自相續中有熏習力。諸佛菩薩慈悲攝護。乃能厭生死苦。信有
涅槃。種諸善根修習成熱。以是復值諸佛菩薩示教利喜令修勝行。乃至成佛
入于涅槃。用熏者。即是眾生外緣之力。有無量義略說二種。一差別緣。二
平等緣。差別緣者。謂諸眾生從初發心乃至成佛。蒙佛菩薩等諸善知識隨所
應化而為現身。或為父母、或為妻子、或為眷屬、或為僕使、或為知友、或
作怨家、或復示現天王等形、或以四攝、或以六度。乃至一切菩提行緣。以
大悲柔軟心廣大福智藏。熏所應化一切眾生令其見聞。及以憶念如來等形。
增長善根。此緣有二。一近緣。速得菩提故。二遠緣。久遠方得故。此二差
別復各二種。一增行緣。二入道緣。平等緣者。謂一切諸佛及諸菩薩。以平
等智慧平等志願。普欲拔濟一切眾生。任運相續常無斷絕。以此智願熏眾生
故。令其憶念諸佛菩薩。或見或聞而作利益。入淨三昧隨所斷障。得無礙眼。
於念念中一切世界平等現。見無量諸佛及諸菩薩。此體用熏復有二別。一未
相應。二已相應。未相應者。謂凡夫二乘初行菩薩以意意識熏。唯依信力修
行。未得無分別心修行。末與真如體相應故。未得自在業修行。末與真如用
相應故。已相應者。謂法身菩薩得無分別心。與一切如來自體相應故。得自
在業與一切如來智用相應故。唯依法力任運修行。熏習真如滅無明故。

復次。染熏習。從無始來不斷成佛。乃斷淨熏習盡於未來。畢竟無斷。以真
如法熏習故。妄心則滅。法身顯現。用熏習起故。無有斷。復次。真如自體
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常恒究
竟。從無始來本性具足一切功德。謂大智慧光明義。遍照法界義。如實了知
義。本性清淨心義。常樂我淨義。寂靜不變自在義。如是等過恒沙數。非同
非異不思議佛法無有斷絕。依此義故。名如來藏。亦名法身。

問。上說真如離一切相。云何今說具足一切諸功德相。答。雖實具有一切功
德。然無差別相。彼一切法皆同一。味一。真離分別相。無二性故。以依業
識等生滅相。而立彼一切差別之相。此云何立。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分
別。以不覺故。分別心起。見有境界。名為無明心性本淨。無明不起。即於
真如立大智慧光明義。若心性見境。則有不見之相。心性無見。則無不見。
即於真如立遍照法界義。若心有動。則非真了知。非本性清淨。非常樂我淨。
非寂靜。是變異不自在。由是具起過於恒沙虛妄雜染。以心性無動故。即立
真實了知義。乃至過於恒沙清淨功德相義。若心有起見。有餘境可分別求。
則於內法有所不足。以無邊功德。即一心自性不見。有餘法而可更求。是故
滿足過於恆沙非異非一。不可思議諸佛之法無有斷絕故。說真如名如來藏。
亦復名為如來法身。

復次。真如用者。謂一切諸佛在因地時。發大慈悲修行。諸度四攝等行觀物
同己。普皆救脫。盡未來際。不限劫數。如實了知自他平等。而亦不取眾生
之相。以如是大方便智。滅無始無明。證本法身。任運起於不思議業種種自
在差別作用。周遍法界與真如等。而亦無有用相可得。何以故。一切如來唯
是法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境界作用。但隨眾生見聞等故。而有種種作用。
不同此用有二。一依分別事識。謂凡夫二乘心所見者。是名化身。此人不知
轉識。影現見從外來取色分別。然佛化身無有限量。二依業識。謂諸菩薩從
初發心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受用身。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
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具無量功德莊嚴。隨所應見無量無邊無際無斷。非
於心外如是而見。此諸功德。皆因波羅蜜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
具無邊喜樂功德相故。亦名報身。又凡夫等所見是其麤。用隨六趣異種種差
別。無有無邊功德樂相。名為化身。初行菩薩見中品用以深信真如故。得少
分見知如來身。無去無來無有斷絕。唯心影現不離真如。然此菩薩猶未能離
微細分別。以未入法身位故。淨心菩薩見微細用如是轉勝。乃至菩薩究竟地
中見之方盡。此微細用。是受用身以有業識見受用身。若離業識。則無可見。
一切如來皆是法身。無有彼此差別色相。互相見故。

問。若佛法身無有種種差別色相。云何能現種種諸色。答。以法身是色實體
故。能現種種色。謂從本已來。色心無二。以色本性即心自性。說名智身。
以心本性即色自性。說名法身。依於法身。一切如來所現色身。遍一切處無
有間斷。十方菩薩隨所堪任。隨所願。樂見無量受用身。無量莊嚴土。各各
差別。不相障礙。無有斷絕。此所現色身。一切眾生心意識不能思量。以是
真如自在甚深用故。復次。為令眾生從心生滅門。入真如門故。令觀色等相
皆不成就。云何不成就。謂分析麤色漸至微塵。復以方分析此微塵是故。若
麤若細一切諸色。唯是妄心分別影像。實無所有。推求餘蘊漸至剎那。求此
剎那相別非一。無為之法亦復如是。離於法界。終不可得。如是十方一切諸
法應知悉然。猶如迷人。謂東為西。方實不轉。眾生亦爾。無明迷故。謂心
為動。而實不動。若知動。心即不生滅。即得入於真如之門。

                                                大乘起信論卷上


大乘起信論卷下
                                                馬鳴菩薩造
                                    大周于闐三藏實叉難陀奉  制譯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莫不皆依我見而起。若離我見。則無邪執。我見有二
種。一人我見。二法我見。人我見者。依諸凡夫說有五種。一者如經中說如
來法身究竟寂滅猶加虛空。凡愚聞之。不解其義。則執如來性同於虛空。常
恒遍有。為除彼執明。虛空相唯是分別。實不可得。有見有對待。於諸色以
心分別。說名虛空色既。唯是妄心分別。當知虛空亦無有體。一切境相。唯
是妄心之所分別。若離妄心。即境界相滅。唯真如心無所不遍。此是如來自
性如虛空義。非謂如空是常是有。二者如經中說。一切世法皆畢竟空。乃至
涅槃真如。法亦畢竟空。本性如是。離一切相凡愚聞之。不解其義。即執涅
槃真如。法唯空無物。為除彼執。明真如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三者如經中說。如來藏具足一切諸性功德。不增不減。凡愚聞已不解其義。
則執如來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別。為除此執。明以真如本無染法差別。立有
無邊功德相非是染相。四者如經中說。一切世間諸雜染法。皆依如來藏起一
切法。不異真如。凡愚聞之不解其義。則謂如來藏具有一切世間染法。為除
此執。明如來藏從本具有。過恒沙數清淨功德。不異真如。過恒沙數煩惱染
法。唯是妄有本無自性。從無始來未曾暫與如來藏相應。若如來藏染法相應。
而令證會息妄染者。無有是處。五者如經中說。依如來藏有生死得涅槃。凡
愚聞之不知其義。則謂依如來藏。生死有始。以見始故。復謂涅槃有其終盡。
為除此執。明如來藏無有初際。無明依之。生死無始。若言三界外。更有眾
生始起者。是外道經中說。非是佛教。以如來藏無有後際。證此永斷生死種
子。得於涅槃。亦無後際。依人我見。四種見生。是故於此安立彼四法。我
見者。以二乘鈍根。世尊但為說人無我。彼人便於五蘊生滅。畢竟執著。怖
畏生死妄取涅槃。為除此執。明五蘊法本性不生。不生故。亦無有滅。不滅
故。本來涅槃。若究竟離分別執著。則知一切染法淨法皆相待立。是故當知。
一切諸法。從本已來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無、非有畢竟。皆是不可
說相。而有言說示教之者。皆是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語引導眾生。令捨文
字。入於真實。若隨言執義。增妄分別。不生實智。不得涅槃。分別修行正
道相者。謂一切如來得道正因。一切菩薩發心修習令現前故。略說發心有三
種相。一信成就發心。二解行發心。三證發心。信成就發心者。依何位修何
行。得信成就堪能發心當如是。人依不定聚以法熏習善根力故。深信業果。
行十善道。厭生死苦。求無上覺。值遇諸佛及諸菩薩承事供養修行諸行。經
十千劫。信乃成就。從是已後。或以諸佛菩薩教力。或以大悲。或因正法將
欲壞滅以護法故。而能發心。既發心已。入正定聚。畢竟不退。住佛種性。
勝因相應。或有眾生。久遠已來善根微少。煩惱深厚覆其心故。雖值諸佛及
諸菩薩承事供養。唯種人天受生種子。或種二乘菩提種子。或有雖求大菩提
道。然根不定。或進或退或有值佛及諸菩薩供養承事修行諸行。未得滿足十
千大劫。中間遇緣而發於心。遇何等緣。所謂或見佛形相。或供養眾僧。或
二乘所教。或見他發心。此等發心皆悉未定。若遇惡緣或時退墮二乘地故。
復次。信成就發心略說有三。一發正直心。如理正念真如法故。二發深重心。
樂集一切諸善行故。三發大悲心。願拔一切眾生苦故。

問。一切眾生。一切諸法。皆同一法界。無有二相據理。但應正念真如。何
假復修一切善行。救一切眾生。答。不然。如摩尼寶。本性明潔。在礦穢中
假使有人勤加憶念。而不作方便。不施功力。欲求清淨終不可得。真如之法
亦復如是。體雖明潔具足功德。而被無邊客塵所染。假使有人勤加憶念。而
不作方便。不修諸行。欲求清淨。終無得理。是故要當集一切善行。救一切
眾生。雖彼無邊客塵垢染顯現真法。彼方便行略有四種。一行根本方便。謂
觀一切法本性無生。離於妄見。不住生死。又觀一切法因緣和合。業果不失
起於大悲。修諸善行。攝化眾生。不住涅槃。以真如離於生死涅槃相故。此
行隨順以為根本。是名行根本方便。二能止息方便。所謂慚愧及以悔過。此
能止息一切惡法令不增長。以真如離一切過失相故。隨順真如。止息諸惡。
是名能止息方便。三生長善根方便。謂於三寶所起愛敬心。尊重供養。頂禮
稱讚。隨喜勸請。正信增長。乃至志求無上菩提為佛法僧威力所護。業障清
淨。善根不退。以真如離一切障具一切功德故。隨順真如修行善業。是名生
長善根方便。四大願平等方便。謂發誓願。盡未來際。平等救拔一切眾生。
令其安住無餘涅槃。以知一切法本性無二故。彼此平等故。究竟寂滅故。隨
順真如。此三種相發大誓願。是名大願平等方便。菩薩如是發心之時。則得
少分。見佛法身。能隨願力現八種事。謂從兜率天宮來。下入胎。住胎。出
胎。出家。成佛。轉法輪。般涅槃。然猶未得名為法身。以其過去無量世來。
有漏之業未除斷故。或由惡業受於微苦。願力所持。非久被繫有。經中說信
成就發心菩薩。或有退墮惡趣中者。此為初學心多懈怠。不入正位。以此語
之。令增勇猛。非如實說。又此菩薩一發心後。自利利他。修諸苦行。心無
怯弱。尚不畏墮二乘之地。況於惡道。若聞無量阿僧祇劫。勤修種種難行苦
行。方始得佛。不驚不怖。何況有起二乘之心。及墮惡趣。以決定信。一切
諸法從本已來。性涅槃故。解行發心者。當知轉勝。初無數劫將欲滿故。於
真如中。得深解故。修一切行皆無著故。此菩薩知法性離慳貪相。是清淨施
度隨順修行。檀那波羅蜜知法性離五欲境。無破戒相。是清淨戒度隨順修行。
尸羅波羅蜜知法性無有苦惱。離瞋害相。是清淨忍度隨順修行。羼提波羅蜜
知法性離身心相。無有懈怠。是清淨進度隨順修行。毗梨耶波羅蜜知法性無
動無亂。是清淨禪度隨順修行。禪那波羅蜜知法性離諸癡闇。是清淨慧度隨
順修行。般若波羅蜜證發心者。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所謂真
如以依轉識。說為境界。而實證中。無境界相。此菩薩以無分別智。證離言
說真如法身故。能於一念遍往十方一切世界。供養諸佛。請轉法輪。唯為眾
生而作利益。不求聽受美妙音詞。或為怯弱眾生故。示大精進。超無量劫。
速成正覺。成為懈怠眾生故。經於無量阿僧祇劫。久修苦行。方始成佛。如
是示現無數方便。皆為饒益一切眾生。而實菩薩種性諸根。發心作證皆悉同
等。無超過法。決定皆經三無數劫成正覺故。但隨眾生世界不同。所見所聞
根欲性異。示所修行種種差別。此證發心中有三種心。一真心。無有分別故。
二方便心。任運利他故。三業識心。微細起滅故。又此菩薩福德智慧二種莊
嚴悉圓滿。已於色究竟得一切世間最尊勝身。以一念相應慧。頓拔無明根。
具一切種智。任運而有不思議業。於十方無量世界普化眾生。

問。虛空無邊故。世界無邊。世界無邊故。眾生無邊。眾生無邊故。心行差
別亦復無邊。如是境界無有齊限。難知難解。若無明斷。永無心相。云何能
了一切種。成一切種智。答。一切妄境從本已來。理實唯一。心為性。一切
眾生執著妄境。不能得知一切諸法第一義性。諸佛如來無有執著。則能現見
諸法實性。而有大智。顯照一切染淨差別。以無量無邊善巧方便。隨其所應
利樂眾生。是故妄念心滅。了一切種。成一切種智。

問。若諸佛有無邊方便。能於十方任運利益諸眾生者。何故眾生不常見佛。
或睹神變。或聞說法。答。如來實有如是方便。但要待眾生其心清淨乃為現
身。如鏡有垢。色像不現。垢除則現。眾生亦爾。心未離垢。法身不現。離
垢則現。云何修習信分。此依未入正定眾生說。何者為信心。云何而修習。
信有四種。一信根本。謂樂念真如法故。二信佛具足無邊功德。謂常樂頂禮
恭敬供養聽聞正法。如法修行。迴向一切智故。三信法有大利益。謂常樂修
行諸波羅蜜故。四信正行僧。謂常供養諸菩薩眾。正修自利利他行故。修五
門行。能成此信。所謂施門、戒門、忍門、精進門、止觀門。云何修施門。
謂若見眾生來。從乞求以己資財隨力施與。捨自慳著。令其歡喜。若見眾生
危難逼迫。方便救濟。令無怖畏。若有眾生而來求法。以己所解隨宜為說修
行如是。三種施時。不為名聞、不求利養、亦不貪著世間果報。但念自他利
益安樂。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云何修戒門。所謂在家菩薩。當離殺生、
偷盜、邪婬、妄言、兩舌、惡口、綺語、慳貪、瞋、嫉、諂、誑、邪見。若
出家者。為欲折伏諸煩惱故。應離憒鬧。常依寂靜。修習止足頭陀等行。乃
至小罪。心生大怖慚愧。悔責護持。如來所制禁戒。不令見者有所譏嫌。能
使眾生捨惡修善。云何修忍門。所謂見惡不嫌、遭苦不動、常樂觀察甚深句
義。云何修精進門。所謂修諸善行心不懈退。當念過去無數劫來。為求世間
貪欲境界。虛受一切。身心大苦。畢竟無有少分滋味。為令未來遠離此苦。
應勤精進。不生懈怠。大悲利益一切眾生。其初學菩薩雖修行信心。以先世
來多有重罪惡業障故。或為魔邪所惱。或為世務所纏。或為種種病緣之所逼
迫。如是等事為難。非一令其行人廢修善品是故。宜應勇猛精進。晝夜六時
禮拜諸佛。供養讚歎懺悔勸請。隨喜迴向無上菩提。發大誓願無有休息。令
惡障銷滅。善根增長。云何修止觀門。謂息滅一切戲論境界。是止義。明見
因果生滅之相。是觀義。初各別修漸次增長。至于成就任運雙行。其修止者。
住寂靜處。結跏跌坐端身正意。不依氣息。不依形色。不依虛空。不依地水
火風。乃至不依見聞覺知一切分別。想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不生不
滅。皆無相故。前心依境。次捨於境。後念依心。復捨於心。以心馳外境。
攝住內心。後復起心。不取心相。以離真如不可得故。行住坐臥於一切時。
如是修行。恒不斷絕。漸次得入真如三昧。究竟折伏一切煩惱。信心增長。
速成不退。若心懷疑惑。誹謗不信。業障所纏。我慢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
入。

復次。依此三昧證法界相。知一切如來法身與一切眾生身平等無二。皆是一
相。是故說名一相三昧。若修習此三昧能生無量三昧。以真如是一切三昧根
本處故。或有眾生善根微少。為諸魔外道鬼神惑亂。或現惡形以怖其心。或
示美色以迷其意。或現天形或菩薩形。乃至佛形相好莊嚴。或說總持。或說
諸度。或復演說諸解脫門。無怨無親無因無果。一切諸法畢竟空寂。本性涅
槃。或復令知過去未來及他心事。辯才演說無滯無斷。使其貪著名譽利養。
或數瞋數喜。或多悲多愛。或恒樂昏寐。或久不睡眠。或身嬰疹疾。或性不
勸策。或卒起精進即便休廢。或情多疑惑不生信受。或捨本勝行更修雜業。
愛著世事溺情從好。或令證得外道諸定。一日二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得好
飲食。身心適悅不饑不渴。或復勸令受女等色。或令其飲食乍少乍多。或使
其形容。或好或醜。若為諸見煩惱所亂。即便退失往昔善根。是故宜應審諦
觀察。當作是念。此皆以我善根微薄。業障厚重。為魔鬼等之所迷惑。加是
知已。念彼一切皆唯是心。如是思惟。剎那即滅。遠離諸相。入真三昧心。
相既離。真相亦盡。從於定起。諸見煩惱。皆不現行。以三昧力。壞其種故。
殊勝善品。隨順相續。一切障難悉皆遠離。起大精進。恒無斷絕。若不修行
此三昧者。無有得入如來種性。以餘三昧皆是有相。與外道共。不得值遇佛
菩薩故。是故菩薩於此三昧當勤修習。令成就究竟。修此三昧現身即得十種
利益。一者常為十方諸佛菩薩之所護念。二者不為一切諸魔惡鬼之所惱亂。
三者不為一切邪道所惑。四者令誹謗深法重罪業障皆悉微薄。五者滅一切疑
諸惡覺觀。六者於如來境界。信得增長。七者遠離憂悔。於生死中勇猛不怯。
八者遠離憍慢。柔和忍辱。常為一切世間所敬。九者設不住定。於一切時一
切境中。煩惱種薄。終不現起。十者若住於定。不為一切音聲等緣之所動亂。

復次。若唯修止心。則沈沒。或生懈怠不樂眾善。遠離大悲。是故宜應兼修
於觀。云何修耶。謂當觀世間一切諸法生滅不停。以無常故。苦苦故。無我
應觀過去法如夢。現在法如電。未來法如雲。忽爾而起。應觀有身悉皆不淨。
諸蟲穢汙煩惱和雜。觀諸凡愚所見諸法。於無物中妄計為有。觀察一切從緣
生法。皆如幻等。畢竟無實。觀第一義諦。非心所行。不可譬喻。不可言說。
觀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皆因無明熏習力故。受於無量身心大苦。現在未來亦
復如是。無邊無限。難出難度。常在其中不能覺察。其為可愍。如是觀已。
生決定智。起廣大悲。發大勇猛。立大誓願。願令我心離諸顛倒。斷諸分別。
親近一切諸佛菩薩。頂禮供養恭敬讚歎。聽聞正法。如說修行。盡未來際無
有休息。以無量方便拔濟一切苦海眾生。令住涅槃第一義樂。作是願已。於
一切時。隨已堪能修行自利利他之行。行住坐臥。常勤觀察應作不應作。是
名修觀。復次。若唯修觀。則心不止息。多生疑惑。不隨順第一義諦。不出
生無分別智。是故止觀應並修行。謂雖念一切法皆無自性。不生不滅。本來
寂滅。自性涅槃。而亦即見因緣和合。善惡業報不失不壞。雖念因緣善惡業
報。而亦即見一切諸法無生無性。乃至涅槃。然修行止者。對治凡夫樂著生
死。亦治二乘執著生死。而生怖畏修行觀者。對治凡夫不修善根。亦治二乘
不起大悲狹劣心過。是故止觀互相助成。不相捨離。若止觀不具。必不能得
無上菩提。復次。初學菩薩住此娑婆世界。或值寒熱風雨不時饑謹等苦。或
見不善可畏眾生。三毒所纏。邪見顛倒。棄背善道。習行惡法。菩薩在中心
生怯弱。恐不可值遇諸佛菩薩。恐不能成就清淨信心。生疑欲退者。應作是
念。十方所有諸佛菩薩皆得大神通。無有障礙能以種種善巧方便救拔一切險
厄眾生。作是念已。發大誓願。一心專念佛及菩薩。以生如是決定心故。於
此命終必得往生餘佛剎中。見佛菩薩信心成就。永離惡趣。如經中說。若善
男子善女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以諸善根迴向願生。決定得生。
常見彼佛信心增長。永不退轉於彼聞法。觀佛法身漸次修行得入正位。云何
利益分。如是大乘祕密句義。今已略。說若有眾生。欲於如來甚深境界廣大
法中生淨信覺。解心入大乘道。無有障礙。於此略論。當勤聽授思惟修習。
當知是人決定速成一切種智。若聞此法不生驚怖。當知此人定紹佛種。速得
授記。假使有人化三千大千世界眾生。令住十善道。不如於須臾頃正思此法。
過前功德無量無邊。若一日一夜如說修行。所生功德無量無邊不可稱說。假
令十方一切諸佛。各於無量阿僧祇劫說不能盡。以真如功德無邊際故。修行
功德亦復無邊。若於此法生誹謗者。獲無量罪。於阿僧祇劫受大苦惱。是故
於此應決定信。勿生誹謗。自害害他。斷三寶種。一切諸佛依此修行。成無
上智。一切菩薩由此證得如來法身。過去菩薩。依此得成大乘淨信。現在今
成。未來當於。是故欲成自利利他殊勝行者。當於此論勤加修學。

  我今已解釋 甚深廣大義 功德施群生 令見真如法


大乘起信論卷下


【作業處理記錄】

輸 入 者:徐言輝 roberhhh@ms9.hinet.net 1996/12/25
初 校 者:何宗武tsung.wu@m.cc.utah.edu   1997/1/9
輸入版本:一、佛教大藏經。
          二、……(此處另加上校對使用的版本)

【組字法】 (暫時採用) (1996/11/19 更新)

 本組字法含 ∞ % ◎ - + ? 六個全形基本符號,及 () [ ] 兩組半形分隔
 符號。今舉例說明如下:

 ∞  表橫向連接     如:明=日∞月(∞的內碼為A1DB)
 %  表縱向連接     如:音=立%日
 ◎  表包含         如:因=口◎大  或  閒=門◎月(◎的內碼為A1B7)
 -  表去掉某部份   如:青=請-言
 -+若前後配合,表示去掉某部份而改以另一部份代替  如:閒=間-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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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運算分隔符號 如:繞=組-且+((土%(土∞土))%兀)
 []  為文字分隔符號 如:羅[目∞侯]羅母耶輸陀羅比丘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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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 Jan 10 13:51:13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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