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卷六(一三三)的「六見處」解釋如下:
> + 六見處:六個觀察處,這六個觀察處為「五蘊」加上「見、聞、覺、識」。
> 想請問的是,通常「五蘊」不是便會涵蓋了「見、聞、覺、識」(所見、所聞、
> 所思、所知)?在此為何會把這四者獨立算一項?
這個問題好,經由此提問,我比對了一些經典,先講結論:
1. 色(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
若醜,若遠、若近)
2. 受
3. 想
4. 行
5. 識(見、聞、覺、識、求、得、隨憶、隨覺、隨觀)
6. 見言有我、有世間、有此世,常、恒、不變易法;
見非此我、非此我所、非當來我、非當來我所
這六種見所分析的通通都是「無我」的(非我、不異我、不相在)。
前五個是佛法常指說的色受想行識五蘊。第六個是指說縱使有人發明了
任何其他的蘊或是其他的東東,叫做「常恒不變易法」或叫做「不是我的我」,
不管怎麼講,通通都還是無我的啦!
像X乘宗認為常恒不變的大***佛是「真我」,這就是第六見處,佛陀
說這也是無我的。也有些新興宗派認為「阿賴耶識」是「真我」,不過
佛陀三千年前就講了這些通通都是「無我」的。
細部來看:
其實這是阿含經常見的句型。如同「色蘊」是「諸所有色,若內若外若粗若細
若好若醜若遠若近」,這邊的「見聞覺識」只是用來細部解釋「識蘊」的! 也就是
前面講「色、受、想、行、識」,最後這一個「識」再以「見聞覺識」來舉例。
而「若得、若求、隨憶、隨覺、隨觀」也都是識蘊的例子。
若看『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三十八】中的論述,更能確定
「見聞覺識」等等都是識蘊的舉例。
因此說「六見處」=「五蘊加見聞覺知」恐怕有誤解。
但說「六見處」=「六根處」跟此處經文意義無直接關係。
那到底六見處是哪六個? 還是要看這經! CBETA 輸入「六見處」,發現最少
有四經是一樣的意義,細讀後就會得出以上結論囉!
Have a nice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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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山問拾得曰:
世間謗我、欺我、辱我、笑我、輕我、賤我、厭我、騙我,如何處治乎?
拾得云:
只是忍他、讓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幾年,你且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