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religion ◎ 連線宗教版 板主: fox |
閱讀文章: 第 461/5872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
發信人: LGBT.bbs@bbs.ntu.edu.tw (主恩同志團契), 看板: religion 標 題: 【同志婚姻合法化──是更美的決定】發言稿 發信站: 椰林風情 (Mon Oct 30 20:04:15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Spring!news.nctu!news.ntu!Palmarama Origin: bbs.ntu.edu.tw 日期:2006年十月31日上午十點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6室 舉辦人:民進黨籍蕭美琴立法委員 發言人:基督教「主恩同志團契」同志牧師──曾牧師 「愛」不只是一種感覺,而是一個選擇、一個決定。我們有能力 強化它,藉著每天,且在伴侶彼此間所做的千萬個小小更美的抉擇上 ! 人都需要愛與被愛,在人類的社會裡,這表示選擇能在感情上及 性關係上親密的伴侶,而通常就是婚姻伴侶最為親密。在西元前第五 世紀,哲學家柏拉圖就寫過愛情,他認為人類最高的美德就是愛,包 括精神上、智慧上以及性的吸引。 而中古世紀,特別是早期的基督教,則是將任何跟人類物質的, 以及肉體的自我有關部分,都認為是人的軟弱,因此發展出「禁慾 獨身主義」,主張靈肉二分,人需要捨棄肉體的享受,轉而追求靈性 、精神的完美。因此,特別是從舊約聖經的記載可知,猶太人的婚 姻裡的性行為是能被寬容的,但僅是為了延綿子孫;所以在新約聖 經記載裡,還是有最高等的追求層次就是禁慾獨身的描述。除了婚 姻以外的任何性行為都是不被允許,甚至女性觸犯者會被處以亂石 砸死的酷刑,連個人自慰或丈夫採體外射精都是犯罪的行為。 也因為中古世紀發展出宗教上的「禁慾獨身主義」,以致許多 的基督教經文詮釋,歷任教皇和大主教的文籲稿等,從基督教的歷 史文獻資料可知,同性戀也在此時經歷嚴厲的壓制與反對,以致於 同性戀也在「禁慾獨身主義」的洪水中被淹沒受害,因為同性戀在 中古世紀基督教領袖群眼中,更是沒有婚姻裡的性行為是能被寬容 的,因為同性戀在當時是無法延綿子孫的,所以更是遭致打壓、歧 視和反對,這就是所謂基督教反對同性戀的根源。 然而,雖然異性戀的婚姻是可以繁衍後代,但婚姻並非只是為 了生育的功能而已,婚姻除了生育之外,還有許多更美好的事情可 以發生與被滿足,但若是沒有「愛」,那婚姻裡許多美好事就無法 呈現,只是虛有婚姻的空殼子而已,所以重點在於「愛」,而不是 只有「生育」的唯一考量。 其實整本新舊約聖經的基礎都是在說「愛」,包括探討:人與 上帝的愛、人與人的愛、人與世界的愛等等,唯有「愛」才是基督 教和聖經的根基。如今,也藉由許多的學科領域的研究與專業知識 ,以及聖經原文的研究和聖經考古學的新發現等等,更加明朗聖經 並沒有在探討、處理與反對同性戀。既然中古世紀基督宗教上有許 多錯誤之處,如今都加以道歉與改正,那聖經反對同性戀的說法也 必須還其清白,不可一錯再錯到底。 因此,也許目前同性戀者可能暫時無法像異性戀者一樣親自能 繁衍後代,而必須藉由醫學上的試管或代孕幫助,但這並非婚姻的 「生育」唯一考量。如同之前我所說的,婚姻除了生育之外,還有 許多更美好的事情可以發生與被滿足,既然同志伴侶彼此相愛,願 意做決定與選擇進入婚姻的制度裡,是跟異性戀者享有與付出婚姻 裡的一切,那國家與社會就必須保障同志的基本人權,和享有跟異 性戀者同樣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和福利。而相愛的倆人,無論是異 性戀或同性戀,既然是彼此相愛,站在基督教和聖經的立場而言, 都應該給予婚姻上的祝福。 結論來說,法律並不是為了圖利某一族群或人群,而是必須涵 蓋所有的國家眾公民,然而台灣的法律並未照顧到同志族群,這是 國家法律的缺失,是需要逐步做改正,期盼我們台灣這個民主與進 步的國家,能先從同志婚姻合法化先做起,得以藉由立法的三讀通 過與公告,逐漸保障同志族群的基本公民權,也向全世界展現台灣 這個國家的自由、民主、平等和人權。 基督教「主恩同志團契」男同志牧師 曾牧師 二00六年十月31日 ---------------------------------------------------- ◎免費訂閱《主恩同志團契》靈糧電子報: http://tw.letter.yahoo.com/one/latest.php?letter_id=55426 ◎基督教男同志神職人員--曾牧師的個人網站: http://home.kimo.com.tw/elias_tseng/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61-230-102-78.dynamic.hinet] [Login: 12] [Post: 34] |
閱讀文章: 第 461/5872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