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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佛教] 《金剛經釋》∼24
發信站: bodhi (Tue Jul 31 10:57:2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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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剛經釋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索達吉堪布 著疏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為什麼勝義中佛法也不成立?因為如來所說的法義都是不可執著、不可思議言說,不

是有法,也不是無法。


  此段經文,須菩提主要回答了為什麼「無有定法如來可說」,即不存在實有不變的如

來所說法的原因。釋迦牟尼佛成道以後轉了三次法輪,開示宣說了八萬四千法藏,這只不

過是在無明眾生面前的幻現而已,其實佛陀恆安住於遠離一切戲論動搖的法界中,並未曾

說過一法。雖然佛陀沒有宣說一點一滴的法,但在眾生面前顯現說了眾多的法,佛經有云

:「雖未說一法,眾生現如是。」其他的高僧大德解釋時,也說以佛的智慧力而任運顯現

,實際佛不會有分別念想說法,也沒有說過法。另有佛經云:我從成佛始到最後涅槃之間

未說過一句法,若有人說我有所說法,即是謗如來。《秘密不可思議經》云:「我成佛至

今,未說一句法。」因此,究竟而言,佛陀宣說的法也是不存在的。


  眾生的心識智慧或分別念去找尋如來所說的法,永遠得不到,文字與語言的限制,使

如來所說的法義不能全部被表達,在語言文字方面,名詞法相根本不可取也不可得。如《

法華經》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所謂如來說法都是方便、權宜,真正的法無

法可說,要靠自證、自修、自觀來體驗,就像啞巴吃糖一樣,不可表達。《六祖壇經》中

云:「不思善、不思惡,正與麼時,那個是明上座本來面目。」所謂非法即無實方面的空

性法,名言所立的諸法,本來就無生,故不可安立有無,不存在非法,任何戲論分別也不

緣執,那時方是本來面目。以理觀察任何實質性的、成實方面的法也是得不到的,因此佛

所說的語言再三伺察尋找也是不可得的,離一切戲論,言語思維無法衡量。一切戲論全部

滅盡,一點也不可得,無所度的眾生,亦無能度的佛法,如《中論》二十五品云:「諸法

不可得,滅一切戲論,無人也無住,佛也無所說。」宗喀巴大師亦云:「世尊成道以來,

不管在人間或天上,沒有說過一個字的佛法,這是在眾生面前的迷亂顯現而已,實際能說

、所說離一切戲論。」因此我們應該知道如來所說的法既不可執取,也不可言說,依言語

、分別假想安立,其本體從來就未曾生過,故真正的法與非法都不可得。釋迦牟尼佛所說

法的最究意義,正是金剛經中所敷演的空性般若智慧。


  嗄單派在暫時的觀點上解釋非法和非非法,有點困難,他們認為非法不是名言中的空

性,非非法也不是勝義中的名言,有和無都不敢承認只有用輪番方式來抉擇。寧瑪派的解

釋則既從容又簡單:離一切戲論的法性不是法的緣故,遠離了常有的邊,不是非法的緣故

,遠離了斷邊。勝義當中無一法立錐之地。


http://www.zhihui.org/browse/kb_sdj/000_jingangjingshi.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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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恩重難報<(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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