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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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askzero.bbs@bbs.csie.ncu.edu.tw (武心),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抱歉  何時人本成為地方最高行政司法機關了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Fri Aug 25 10:55:5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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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    閣下看過 「政府資訊公開法」了嗎?
> > >    提醒學校 有這種法存在 居然也是過錯?
> > >    難道要等 學校不遵照「政府資訊公開法」
> > >    然後再進行告訴 才是正確的?
> >     那這樣子好了
> >     秀士也好心提醒你
> >     不要殺人喔  不要放火喔
> >     不要強盜喔  不要偷竊喔
> >     不要打人喔  不要嫖妓喔
> >     不要~#!@%#$^%*&^&*(*$.......
> >     我應該沒有過錯吧??
> >     好心提醒你
> >     (我敢說我的口氣比人本好)
> >
>     第一個問題在於  這種提醒對有些人是有必要,
>                     對另一些人只是顯示提醒者的愚蠢.
>     第二個問題在於  被人本提醒的都是必要提醒的.
>                     這也不稀奇, 錢要用在刀口上.


  首先   第一種提醒   告知人本是不當的  著力點完全錯誤

         是有其必要性的

         第二種提醒   所謂人本『必要』的提醒  其實也錯了

         人本不是『提醒』 而是『威脅』  而且還威脅錯了

         基本上  應該人本只能提起行政救濟  沒啥立場提行政訴訟

 

                                再度好心提醒的武心老師 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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