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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askzero.bbs@bbs.csie.ncu.edu.tw (武心),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用脅迫的語氣 又如何?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Sat Aug 19 23:42:44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news.nctu!news.ncu!news.csie.ncu!Evergreen Origin: @61.60.218.88 > ==>發信人: kilva.bbs@bbs.cs.nthu.edu.tw (嗡嗡), 信區: Education > ※ 引述《ajian (I don't need one!)》之銘言: > > ※ 引述《kevinjl@kkcity.com.tw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 要判定是不是違法 問題不在脅迫的語氣 > > > 而在脅迫的內容 > > > 如果語氣也可以 當成違法的要件 > > > 那麼給法官的權限就太大了 > > 難道你不知道"恐嚇"是只要"該人心生畏懼"就可以成立的嗎? > > 人本的理念再好, 用這種手法, 只會令人厭惡. > 那可真是糟糕呀! > 檢察官以後可不能寄起訴信給嫌犯了, > 不然一旦使他心生畏懼的話, > 檢察官可能會被告恐嚇罪了。 這個看法不妥 起訴信陳訴的是『已確定』的既發生事實 寄給犯人 就算他嚇暈了 那也是他的事 至於人本寄的信 恐嚇學校『將』行訴的說法 一則 學校是否確定違法與否 還在未知 二則 學校有他的行政考量 校規訂定 更是由學校、家長、學生 三方共同擬定 內容即使有不順人本看法者 似乎也輪不到人本來插話 不是嗎 -- ◎ Origin: 中央松濤站□bbs.csie.ncu.edu.tw From: 61.60.21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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