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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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wuchialong.bbs@bbs.ntnu.edu.tw (寧願相逢在夢中),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老師體罰學生,賠償金卻是全民買單!
發信站: 精靈之城 (Sun Jul 23 11:05:4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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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pcsg8716@yahoo.com.tw (沒有大腦的豬)》之銘言:
> ※ 引述《chinan1@yahoo.com.tw (chinan)》之銘言:
> > 當然,但合法體罰就沒關係了。
> 體罰本來就是不合法,這是依據刑法「傷害罪」章的認定,
> 任何人是沒有權利對他人的身體、精神造成任何的損傷。
> 所以,只要是以造成學生身體精神傷害或使學生處在不自由
> 的時空,就是違法(還有可能構成妨害自由罪)。
> 當然,記了個警告、小過或大過,這就屬於行政罰了。

  記了警告 小過 大過以後 學生精神就不會損傷嗎

  如果會損傷 是不是也不能記過

  如果不會損傷 那體罰就一定會損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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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精靈之城  bbs.ntnu.edu.tw 
  Author: wuchialong 220-134-15-65.HINET-IP.hinet.net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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