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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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chinan1@yahoo.com.tw (chinan),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老師體罰學生,賠償金卻是全民買單!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Sun Jul  9 11:13:42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news.nctu!news.ntu!news.ee.ttu!news.cis.nctu!n
Origin: w42.tpe.yahoo.com

※ 引述《npcsg8716@yahoo.com.tw (沒有大腦的豬)》之銘言:
> > 我從來沒說「打人也要有專業」,不要笑錯了。
> > 教育專業和體罰並無衝突,這才是我的意思。
>
> 教育和體罰,當然是不會有衝突,而且更不能將其合理化,
> 也就是將體罰視為教育的必要手段的哩!立法院已經明文禁
> 止體罰,這是不爭的事實,既然已成為法律,教師更應該遵
> 守的哩。


體罰也許不應該是教育的必要手段,但成為可選擇方案之ㄧ又有何不可?

體罰如果已成為法律,當然得依據法律行事;但,討論不違法吧?

「立法院已經明文禁止體罰」?對不起,我不知道,可否告訴我哪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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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奇摩 大摩域 <http://bbs.kimo.com.tw/> 
◆ From: 61.64.10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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