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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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tester.bbs@bbs.csie.ncu.edu.tw (try or test),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老師體罰學生,賠償金卻是全民買單!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Fri Jul  7 18:43:00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news.nctu!news.ncu!news.csie.ncu!Everg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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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人: kevinjl@kkcity.com.tw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信區: Education
> ※ 引述《tester.bbs@bbs.csie.ncu.edu.tw (try or test)》之銘言:
> > >     不要嫁來台灣 是維護他們自己權利的最好方法
> > >     對非本國籍女子嫁來台灣的限制
> > >     是為保障本國人的利益
> > 看來, 中華民國的法律真是笑話了 !
> > 50 年來還有很多從大陸來台嫁或娶台灣人的人是不是本國人啊 !
>      來台50年的人 不是本國人? 這就已經雞同鴨講了!
>      中華民國的法律 的確有很多笑話
>      但是這些笑話 是誰在支持? 改革這些笑話的阻力在哪裡
>    不曉得閣下知不知道? 

來台 50 年的人是那一個 "國" 啊 ? 又是用甚麼法 ?
戒嚴法嗎 ?
不戒嚴了 ! 還是那個中華民國嗎 ? 大陸來台又算那一國 ?
中華民國的法律與地域又不算了, 這是新的戒嚴法嗎 ?

>    
> > >     當然 說服本國人放棄這些限制 也是方法之ㄧ
> > >     集會遊行 開記者會 請立委關心立法 都是一種說服本國人改變限制的方法
> > >     舉出事實 即可請法律維持其權益
> > >     法律判決不公 可依法上訴
> > 這個法律的背後站著是誰啊 ! 少自欺欺人啦 !
> > 依那個法啊 ? 這個法來自何處 ?
>    國籍法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目前台灣的法律 多是由行政部門提出
>    由立法院表決通過 總統公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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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文書也能這樣的喔 ! 再請教一次啦 !

> > 進一步也順便告訴一下近五十年內來台的外省籍第二代子女, 如何維護
> > 自己的將來 ?
> > 莫忘了受 "白色恐怖之害的" 外省籍人士的後代 !
>     舉出事實 即可請法律維持其權益
>     法律判決不公 可依法上訴

這個法律的背後站著是誰啊 ! 少自欺欺人啦 !
依那個法啊 ? 這個法來自何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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