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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ascetic@Lion (無間牌火鍋料), 信區: BudaHelp
標  題: Re: 問一個關於五戒的問題
發信站: 獅子吼站 (Sun Nov 14 00:21:38 1999)
轉信站: Lion

==> 於 Post Gateway (abstsai@ms1.hinet.net) 文中述及:
:     這一條因為解釋的不同,以致於後來寺裡兼賣色情事業,自命優婆塞
: 者天天買淫,快樂得不得了。
:   四眾是行者,行者之意在於出脫惡業,不犯戒不代表不犯惡業,因此
: 或許可以依解釋而不犯戒,但是其己喪失優婆塞身份的意義是可想而知的。
: 執著於五欲之樂,那麼修行對四眾就無意義,當個信徒反而好一點。
:   賣淫於世俗法律都不允許了,何況於世尊律法真義。
:   由於律藏諸經只有本經這一處有這樣寫,所以古來頗有爭議,許多大
: 德都在“懷疑”此條是否加料的,可能是作為某些“居士”要婦女以淫行
: 作為“供養”的藉口,一旦他們行淫被舉發,就說“我有給錢啊”。
  謝謝蔡老師的解說,末學獲益良多
  關於世俗法律所罰者,當然沒有制戒反而更鬆的道理
  或許在當時印度賣淫並非違法
  但於今既然違法,當知世尊律法本懷
: >今日結婚年齡往後延,社會風氣轉變,男女多於婚前便有性行為
: >在雙方同意情形下,無強迫,而且社會風氣不以為此為敗壞名節之事
: >如此,婚前性行為算是犯戒嗎?(若人有受持五戒)
:   婚前性行為和這條無關。
  我之所以引用上述經文,是想從該經文中推知優婆塞戒邪淫之本意
  由於優婆塞不戒正淫,乃知其與出家眾之戒淫理由並不完全相同
  
  如果淫慾本身有造惡與不造惡兩種(邪淫與正淫)
  那麼理由必不出於淫慾本身,而在其所導致的結果
  邪淫因其將造作惡業,故為戒所警示
  若有不造作惡業之淫,雖仍不出三界,卻不招受惡果

  今日男女婚前性行為是否犯戒,是我比較想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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Ξ Origin: 獅子吼站 <cbs.ntu.edu.tw>      ◇ 南無金剛護法韋馱尊天菩薩摩訶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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