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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羅10章 由律法轉向基督
發信站: 新竹師院風之坊 (Thu Nov 16 16:58:10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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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羅所受的使命,是向外邦人傳福音。但是在他留給我們的聖經
中,卻有許多地方是針對猶太人、猶太教,特別是猶太教的律法。就
在本卷羅馬書,也不止一次可見其例。主要原因,大概是,早期基督
教出於猶太人,難免有許多猶太教觀念、遺傳,糾纏在基督教裡面,
造成困繞。為了基督教的純潔,必須解決它,才能弄清基督教的要義
。

    本章也是處理猶太教的律法,以便辨明福音。

    律法是  神公義的要求,也代表  神性的完全,本來是好的。可
是人決無法做到  神律法的要求,且更證明人類的墮落與不義。假如
人因為行了部分的律法而自以為義,甚至藉此拒絕  神的救恩,那真
是糟糕頂透,而不是  神的本意了。人如果用律法頂替了福音,那就
是人的罪惡,律法也應該被定罪了。

    1至8節標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基督就是福音。所以律法是
引向福音的。行律法的目的,原是為著義,可是事實上在  神的眼光
、標準下,沒有人能因行律法稱義;只有信基督、信福音,因信稱義
,才能得著義。所以現在  神的要求,是要大家由律法轉向基督。

    9至21節標題,求告主名必要得救。這就是信耶穌、信福音的方
法。得救的完成,一方面是要有一方肯救、能救;另外,在需要拯救
的一方要願意被救。今天  神要救我們,是沒問題;但是我們該做什
麼?就變得特別重要。如果我們不願意,或不表示願意,  神就沒有
辦法救我們。(特重13節)

    怎樣表示呢?「求告主名」,這就是一個「願意」的表示。你一
表示,  神就能救你;你不表示,  神就不能救你。就是這麼簡單。

    不要以為  神不想救你,要你千哀求萬哀求  神才肯救你。不是
這樣的。  神是迫不及待地盼望救你,盼望你成為基督徒,回到  神
的家中,只要你願意。所以你只要向  神一表示願意就行了。「求告
」兩字,倪柝聲弟兄曾說,所重的在「告」,不在「求」,你只要告
訴  神一聲就行了。

    但信了才能求,聽了才能信,傳了才能聽,奉差遣才會傳。所以
傳福音的人腳蹤最美。(14至15節)而現在是,福音已傳遍地極,人
都有機會聽見福音,只是人不都接受。尤其是猶太人,  神是用外邦
人的歸主,激動他們的悔改,他們還無動於衷嗎?信其他宗教的人,
那些不怎麼樣的人都歸主了,你們還無動於衷嗎?

    而  神最終的心意,是希望所有的世人,不論猶太或外邦,都能
歸主。  神的慈心,有幾人能識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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