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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吃的道德辯證法
發信站: bodhi (Fri Aug 10 18:44:1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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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吃的道德辯證法
張讓  (20070806)

    坐在落地窗前,我無法想見獵殺後院的松鼠或鳥雀,卻能心安理得讓人代我屠宰。為
什麼?職業的分工也就意味道德上的分工嗎?吃肉也許並不野蠻,但殺戮豈非不善?

    我常喜歡午後坐在落地窗前,看後院裡的灰松鼠跑來跑去。總覺那些松鼠嘻哈追逐,
就像街頭遊戲的小孩,或者,就像童書裡聰明的動物。

    我相信動物有智慧,許多號稱只有人類能做的事,譬如語言、記憶、感情、道德、
玩笑等,牠們也能。最可笑的莫過於像「只有人類能……」的說法,譬如只有人類具靈魂
、語言能力,或自我意識、善惡意識等。這種論調一來洩露人類的自大,二來洩露無知。
越來越多科學研究顯示,動物遠比人類一向假設的要聰明複雜許多。豬和海豚聰明幾乎
已是常識,近來研究發現鸚鵡、烏鴉能做算術,甚至無脊椎的烏賊和章魚也有解決問題
和學習的能力。
    不過,一般人對動物的態度仍維持在「人為萬物之靈」這種陳年老調上。推而言之,
就是人對動物掌有生殺大權。因此能一邊寵貓愛狗抱玩具熊,並一邊大啖雞鴨豬牛,而
絲毫不覺其間分明的矛盾。

    為什麼有些動物就該受寵?有些就該下油鍋上餐桌,甚至慘遭活烹活剮?

    飼養寵物的人可能振振有詞:「可是我的狗是我的心肝寶貝!」也就是,因為愛而
不忍。至於那些豬牛雞鴨?既然牠們不是寵物,「活該」被吃。

    當然,沒人會說出這樣「冷酷」或「野蠻」的話來,因為大家肚裡有數。除非你是
印度教徒、耆那教徒或是佛教徒,吃肉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了,像呼吸和吞嚥一樣。而在
這不言自明的態度背後,隱藏了一圈黑暗污穢,關乎血腥、殺戮、殘酷的東西,一些大家
寧可假裝不存在的醜惡。

    1

    「活,還是不活?」遠在哈姆雷特提出這謎樣的問題幾千年前,人就問過另一類似
難題:「吃肉,還是不吃?」

    所以難,因為吃肉的「問題」關係道德,而道德是個滑溜東西。經常,看似超然的
道德,其實正是人類最冠冕堂皇的說辭。無論如何,道德出自於人,也為人而設。人的
道德,因此首先為人服務,正如理性為感情服務、政府為國家機器服務 。

    就吃肉與否這個古老問題,不同文化提出了不同對策。

    印度教、耆那教和佛教敬惜生命,從而教人戒殺、吃素。

    猶太教和回教並不禁絕肉食,但教人要慈悲殺生,宰殺時儘量減少動物苦痛。

    儒家提醒君子要遠離廚房。

    印第安人在獵殺動物後祝禱以謝動物捨身。

    2

    在葷素之爭裡,一端是生命神聖,另一端則是肉食神聖。

    而生命是否神聖?肉食是否天經地義?

    在一個理想的宇宙裡,生物間應該和樂相處。事實卻恰恰相反,物物相食,充滿了
尖牙利爪的血腥暴力。因此生命汪洋裡最大的兩條船並非名與利,而是:食與色。生命
最雄辯有力的法則是:沒有死便沒有生,要活命就得吃。吃喝拉撒,就是聖人也無法避免
。而餵養本身,首先必須從殺開始。

    生物世界是一長串的食物鏈,所謂的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環環相扣,人類在
鏈的終點(從人的角度而言)。這一龐大複雜的食物鏈串起整個生命世界,所有的生物,
從細菌類到靈長類,不管多大多小,都息息相關。從吃的角度來看,一切再簡單不過:
不是我吃你,便是你吃我。大自然鐵律如此,無所謂道德與不道德。

    3

    直到你和那個所謂的鐵律正面撞見,譬如必須自己動手宰殺﹔又或者,讀到像碧翠絲
.波特的圖畫故事。

    在《彼得兔的故事》裡,彼得媽媽警告小兔不要到麥克貴格先生的菜園裡去:「你們
爸爸就是在那裡出事,給麥克貴格太太放到餡餅裡去了。」

    我記得第一次讀到時,微笑當頭猝然一驚──觀點倒轉,我就是小兔彼得,可能
一不小心就變成了餡餅。後來重讀到那裡還是照樣一笑又一驚,效力絲毫不減。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可笑嗎?看你是認同刀俎,還是魚肉。

    4

    我不忍殺生,喜歡青菜,但多少還是吃肉,心底不免自覺有點假仁假義。

    就像印第安人感念動物捨身之恩,像人道殺生和君子遠庖廚,是否只是偽善、自欺?
人類並未事先徵求動物意見,並未給牠們選擇活命的機會。先不由分說宰殺,再裝模做樣
祝禱感恩一番,就算「擺平」了。是嗎?未必太一廂情願了吧﹗

    君子遠庖廚的「邏輯」,在於「聞其聲便不忍食其肉」,好像這樣便仁至義盡了。
果真慈悲,那邏輯推到底,應是不殺生,拒吃肉。遠庖廚因此只是半調子邏輯,骨子裡
是一種偽君子哲學。也就是,借刀殺生,以距離製造無知,以他人代罪來卸責。

    同理,猶太教和回教的慈悲殺生也是。果真慈悲,便應當不殺生。所謂慈悲殺生,
只不過是找藉口脫罪,自我安慰而已。

    當然,一個安心吃肉的社會不止君子遠庖廚而已,心理上人人都是如此。俗話說
眼見為真,反面來說便是沒看見的就不算數。一般人遠離屠宰現場,從而遠離殺戮的血腥
,殺戮的殘酷,以及最根本的,遠離殺戮本身。

    距離除了帶來美感,也帶來安全感。在安全的距離外,我們便可心安理得食肉寢皮,
無視殺戮這番事實。吃歸吃,殺歸殺,與我無關。

    5

    在有的基督教徒眼中,物物相食是上帝的設計裡最「邪惡」的一環,必須想方設法
以解釋來消解,不然必須以人力加以「矯正」。

    其實,從個體生命的角度,生命有限不也是個無法接受的「邪惡」?然而不可否認,
以死餵生,物物相飼,正是大自然賴以循環不息的巧妙手段。所以說造化無情,而無關
邪惡。這「無情」本身,正是無倚無偏,終極的公正。勝過人情和道德。

    梭羅在《湖濱散記》裡寫他一晚釣魚回來途中看到一隻土撥鼠,突然「感到狂喜,
有種想把那土撥鼠活剝生吞的衝動」。這意外迸發的獵食本能讓他發現了那個動物性的,
也就是屬於純粹生物世界的自己。他在本能和素食信仰間反覆沉思,最後決定人之所以
為人,在於能夠選擇。於是他選擇超越本能,追求無血無暴力的境界。他選擇素食。

    6

    「無神論者一腦子都是神。」

    在一個專題討論宗教信仰的電視節目上聽見《魔鬼詩篇》作者魯西迪這麼說,我不禁
微笑。跟著聯想到比爾.布佛德在《熱氣》裡說的:「只有素食者和少數一些人才真正
談肉。起碼他們知道肉是什麼。」妙在魯西迪不信神,而布佛德是個葷素不拘的美食家。

    我呢,正是一個滿腦子都是神的無神論者,和擺脫不了殺生愧疚感的半素食者。儘管
我同意從整體生態的角度而論,人實在不必太自命高尚而斤斤計較素食還是肉食。終究
還是覺得,再有力的說法,都無法消弭人吃肉和並不殘忍這兩者間內在明顯的衝突。
坐在落地窗前,我無法想見獵殺後院的松鼠或鳥雀,卻能心安理得讓人代我屠宰。為什麼
?職業的分工也就意味道德上的分工嗎?吃肉也許並不野蠻,但殺戮豈非不善?我接受
梭羅的邏輯,但老實說,我還沒想通。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content/newscontent-artnews/0,3457,112007080600341+11051301+2007080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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