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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polonaise@kkcity.com.tw (xxxxx),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抱歉 何時人本成為地方最高行政司法機關了 發信站: KKCITY (Tue Aug 29 23:24:38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Spring!news.nctu!news.ntu!bbs.ee.ntu!news.kkcity.com.tw Origin: bbs.kkcity.com.tw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你大概沒聽過某位攝影大師不管屬不屬於著作權中的合理使用 > > 動輒對學生學校老師提侵權告訴的事蹟 > > 告得贏最好 > > 嚇被告讓被告願意付出高額民事賠償更棒 > > 就算告不贏對他也無關痛癢 > > 自己想像一下沒事跑法院, 不必多, 一個禮拜一兩次就好 > > 看看你受得了受不了在法院上當被告面臨的精神壓力以及浪費的時間和金錢 > > 外國的訟棍不僅猖獗 > > 還能屢屢得逞不是沒有道理的 > > 人家是靠這本事賺錢打名聲, 全部時間丟下去也沒啥問題 > > 你行嗎? > ---- 如果有那種人盯上了你, 你怎麼辦? > 我們該不該教會每一個國民要怎麼辦? > 教改好不容易給教師弄出一個教師會, > 怎麼絲毫沒有改變教師聞訟變色的窩囊心態? 所以這邊他們談的很容易往權利最大化的那種領域思維走去 他說的是實際上的 但要這樣我是覺得語句變成証明的證據而已 這就像他們這邊講的精神壓力也會有很多種 我ㄧ開始想的是 人會一直盯著那個目的 然後會割下其他事情 要不然就是做別的事情 一直想這件事情 也很難過 當然是說還有別的 就是這樣囉還是老問題嘛~ -- ┌─────◆KKCITY◆─────┐ ◢ ◤ 動態歌詞 讓你成為K歌之王! │ bbs.kkcity.com.tw │ \^_^ / ★ http://www.kkbox.com.tw ★ └──《From:218.81.179.247 》──┘ ◤ 唱片公司授權,音樂盡情下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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