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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askzero.bbs@bbs.csie.ncu.edu.tw (武心),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用脅迫的語氣 又如何?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Sat Aug 19 23:42:4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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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人: kilva.bbs@bbs.cs.nthu.edu.tw (嗡嗡), 信區: Education
> ※ 引述《ajian (I don't need one!)》之銘言:
> > ※ 引述《kevinjl@kkcity.com.tw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    要判定是不是違法 問題不在脅迫的語氣
> > >    而在脅迫的內容
> > >    如果語氣也可以 當成違法的要件
> > >    那麼給法官的權限就太大了
> > 難道你不知道"恐嚇"是只要"該人心生畏懼"就可以成立的嗎?
> > 人本的理念再好, 用這種手法, 只會令人厭惡.
> 那可真是糟糕呀!
> 檢察官以後可不能寄起訴信給嫌犯了,
> 不然一旦使他心生畏懼的話,
> 檢察官可能會被告恐嚇罪了。
 
   這個看法不妥
 
   起訴信陳訴的是『已確定』的既發生事實
 
   寄給犯人  就算他嚇暈了   那也是他的事
 
   至於人本寄的信   恐嚇學校『將』行訴的說法
 
   一則   學校是否確定違法與否   還在未知
 
   二則   學校有他的行政考量  校規訂定  更是由學校、家長、學生
 
          三方共同擬定   內容即使有不順人本看法者
 
          似乎也輪不到人本來插話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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