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
閱讀文章: 第 4215/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
發信人: wuchialong.bbs@bbs.ntnu.edu.tw (寧願相逢在夢中),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老師體罰學生,賠償金卻是全民買單! 發信站: 精靈之城 (Sun Jul 23 11:05:47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news.isu!News.a6Crazy.twbbs.org!news.au!zoonews.ee.ntu! Origin: bbs.ntnu.edu.tw ※ 引述《npcsg8716@yahoo.com.tw (沒有大腦的豬)》之銘言: > ※ 引述《chinan1@yahoo.com.tw (chinan)》之銘言: > > 當然,但合法體罰就沒關係了。 > 體罰本來就是不合法,這是依據刑法「傷害罪」章的認定, > 任何人是沒有權利對他人的身體、精神造成任何的損傷。 > 所以,只要是以造成學生身體精神傷害或使學生處在不自由 > 的時空,就是違法(還有可能構成妨害自由罪)。 > 當然,記了個警告、小過或大過,這就屬於行政罰了。 記了警告 小過 大過以後 學生精神就不會損傷嗎 如果會損傷 是不是也不能記過 如果不會損傷 那體罰就一定會損傷嗎 -- ◤◥ Origi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精靈之城 bbs.ntnu.edu.tw ◣◢ Author: wuchialong 從 220-134-15-65.HINET-IP.hinet.net 發表 |
閱讀文章: 第 4215/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