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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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npcsg8716@yahoo.com.tw (沒有大腦的豬),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老師體罰學生,賠償金卻是全民買單!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Fri Jul 21 23:32:55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Spring!ctu-peer!news.nctu!news.cis.nctu!netnews.kimo.co
Origin: w42.tpe.yahoo.com

※ 引述《chinan1@yahoo.com.tw (chinan)》之銘言:
> ※ 引述《rocling@bbs.ee.n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 違法體罰當然不是教育專業
> > 不論有沒有唸教育學分 都不該違法體罰
>
>
> 當然,但合法體罰就沒關係了。

體罰本來就是不合法,這是依據刑法「傷害罪」章的認定,
任何人是沒有權利對他人的身體、精神造成任何的損傷。
所以,只要是以造成學生身體精神傷害或使學生處在不自由
的時空,就是違法(還有可能構成妨害自由罪)。
當然,記了個警告、小過或大過,這就屬於行政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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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奇摩 大摩域 <http://bbs.kimo.com.tw/> 
◆ From: 219.81.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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