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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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chinan1@yahoo.com.tw (chinan),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老師體罰學生,賠償金卻是全民買單!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Thu Jul 20 15:49:33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Spring!ctu-peer!news.nctu!news.cis.nctu!netnews.kimo.co
Origin: w42.tpe.yahoo.com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體罰如果已成為法律,當然得依據法律行事;但,討論不違法吧?
> ---- 宣揚自殺宣揚恐怖炸彈的製作與安放可能違法。
> 不是所有的事情口頭講講嚷嚷都不違法。
> 絕對不違法的是思想。


宣揚體罰合法不違法吧?


> > 「立法院已經明文禁止體罰」?對不起,我不知道,可否告訴我哪個法規?
> ---- 等你打人挨告拿到要賠錢的判決書的時候就看得最清楚了。


你有沒有看清楚是體罰學生挨告還是傷害他人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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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奇摩 大摩域 <http://bbs.kimo.com.tw/> 
◆ From: 61.64.10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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