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閱讀文章: 第 4143/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發信人: chinan1@yahoo.com.tw (chinan),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老師體罰學生,賠償金卻是全民買單!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Thu Jul 20 15:38:35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ctu-peer!news.nctu!news.cis.nctu!netnews.kimo.
Origin: w42.tpe.yahoo.com

※ 引述《rocling@bbs.ee.n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 到目前為止,體罰,也並不違「法」。--但我不是說可以體罰。
> 在台灣 你選擇體罰 當然就是選擇違法


選擇體罰就是選擇違法?


> 其它人可以依照兒童與少年福利法 向政府檢舉你的違法體罰行為
> 尤其是貴校的老師 依法有義務向政府檢舉你


臺灣現在的社會,「檢舉」還需要理由嗎?


> 依照教師法 可以對你這種違法體罰的不肖教師進行處份
> 情節輕的應該記你過
> 情節嚴重的話 可以把你解職


教師法哪一個條文規定不可「體罰」?

--
※ Origin: 奇摩 大摩域 <http://bbs.kimo.com.tw/> 
◆ From: 61.64.107.101
閱讀文章: 第 4143/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