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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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tester.bbs@bbs.csie.ncu.edu.tw (try or test),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老師體罰學生,賠償金卻是全民買單!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Fri Jul  7 10:32:1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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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人: jsandjs@Evergreen (js), 信區: Education
> > >      阿扁認知中的欺壓跟馬王連宋的認知是不同的,
> > >      或者你認知中的也跟我的不同, 至少, 不可能完全相同.
> > >      比方說, 把強暴改成公訴, 會不會對受害者造成另一次的欺壓?
> > >      沒有國家法律的話, 誰的認知才正確? 誰來教育下一代怎樣的認知才是正確?
> >
> > 大家有共識的律法跟 "國家法律" 是不同的 !
> >
> ---- 是喔? 怎麼回事?

既然談國家, 那就是分框框與內外, 敵國大陸自然波及外省人與否 ?
越南與大陸新娘其與台灣人之婚生子女是否會受到類似被雇用之大陸
魚民所受到之差別待遇 ? 這些都是遲早會發生的事 !
從早期漳泉械鬥, 到閩客之爭, 都是 "家" 圍所引起, 近期則是本土
與外省, 但最嚴重的莫過台灣與大陸之匪共鬥爭, 視彼此為寇讎遠大
於海盜與黑社會強樑.
豢養這樣的國家統治機器有何意義 ? 教育如何去與國家機器對抗 ?

> >
> > 甚麼是欺壓 ? 就是有些人抬起一支腳把別人踩在底下, 還讓其永不得反
> > 身時, 這就是欺壓 !
> >
> ---- 柔道壓制得勝, 也類似這樣, 別看錯啊!

比賽也不可能無限制延長時間, 使被踩在地上的一輩子永不得反身.

> >
> > 未婚女性如果真的受到強暴而不敢反抗與聲張, 那是落伍社會的不公與不義所造成,
> > 就像魯迅所看見所描述的被戰前日本人所宰殺, 都不曾吭聲的中國人.
> >
> ---- 對已經造成的認知, 對在可能時間內無法改變的認知,
>      你要給她選擇的自由, 還是以自己的[正確]認知去[整救]她?
受害者不僅有選擇聲張與否的權利, 更要讓受害者可以武裝起自己擁有自行自衛
反擊的權利. 今天該考量的是這些老大哥式的國家軍警統治機關, 是不是越權剝
奪了民眾太多的權利 !
    這個世界雖然有 "不要落單" 的訓示, 但如果在你的家園附近也會發生這樣
的事, 那生活在自己家園裡的人也就不必再存任何幻想, 絕對要起來拯救自己,
自己的生命與幸福只能靠自己保障, 該以牙還牙的就是絕不可能退讓 !
    教育不是讓人變笨變弱, 甚至被去勢 !
    有共識的律法, 背後是站著全體有共識者的武裝悍衛, 絕不是靠老大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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