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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an (菩提子) 看板: BudaHelp
標題: Re: 沒有愛欲的人,在人世間如何生活??
時間: Thu Nov 15 11:45:39 2012

※ 引述《LLF (LLF)》之銘言:
> 就算是出家人,完全斷除欲望也是怪怪的,想要喝水吃飯算不算是欲望,
> 最上面那位Charlie Wang不就是看了這種道理才連<求生的我>都要去除,
> 難道要去自殺(就算不去自殺,看來他也
> 不想活),就算活著也只想成為一具只是會吃會喝會動的一團肉而已,唯
> 一的願望是完全消失,身而為人不如一顆無我無欲也無苦的石頭,當石頭
> 又不如完全消失。從這種[一切是苦,徹底消滅]的道理看來,活著的意義到
> 底在哪裡。佛教這種道理簡直讓人不想活也活不下去,這
> 種道理真的正確嗎。

供獻一點我所知的^_^

最近發現,佛教的詞彙和世間所用的詞彙有一些差距,所以
很容易讓人產生誤解。我舉個例子:以「愛欲」這個詞彙來
說,佛法指的是「執著」或「貪著」。

我們在世間生活,原本好好的,但因為「貪著」所以有種種
的苦。例如:找到一個相知相戀的人很好,但如果過分「貪
著」這分緣份,就會處處干涉對方的行為,查看對方的簡訊
、限制對方不可和異性說話,甚至限制對方的行動自由。這
時候是不是很苦呢?自己苦,對方也苦,這就是「貪著」所
生的禍患。

那麼要滅苦,是不是就不該去愛別人,或做一個沒有感情的
人呢?其實滅苦要斷除的是「貪著」,而不是愛或情感。搞
錯要斷除的對像就麻煩了。我們會對佛教產生誤解,是因為
對於佛教詞彙的掌握不精確所造成。因為我們以為有「愛」
就一定有「貪著」,其實不然。人間若沒有「愛」,那就跟
地獄沒有兩樣了。先分清楚「愛」不是「執著」,「執著」
不是「愛」。我們所愛的人會因為我們的「愛」而感到快樂
,但也會因為我們的「執著」而感到痛苦。所以,許多人的
感情生活如同牢獄一般,原因即在此。是「執著」造成了牢
獄。

其實,如果有和一些法師相處過,會發現,法師們不是冷冰
冰沒有感情的人。反而會覺的法師們心溫暖而柔軟,真誠樸實
而沒有世間人的矯情。

另外,簡單回答一下「喝水吃飯算不算是欲望?」其實答案
就如前面的段落所說的。「喝水」不一定要帶著「欲望」(執著)
「吃飯」也不一定要帶著「欲望」。渴了就喝水,餓了就吃
飯。而不是整天在想著要去吃哪一家「美食」,或是到吃到飽
餐廳。其實我們的身體從來都不喜歡「吃到飽」餐廳,是我
們的「欲望」喜歡「吃到飽」的感覺。

要分清楚做某一件事是否為「欲望」所驅使,我們可以試著
問問自己,這件事是「需要」的嗎或是「我想要」。是對他
人有益也對自己有益?還是對他人有害對自己有利?甚至是
對他人有害,對自己也無益?因為欲望的產生,一定是以
「自我」為中心的,能夠降低「自我中心」,欲望也會漸漸
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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