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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lzen (果任)
標題: Re: 阿羅漢仍有煩惱習氣?
時間: 2010年 4月28日 13:18:14 星期三

※ 引述《DavidChiou (邱大剛)》之銘言:
> 若從一般經論的定義,只有佛是完全沒有習氣的,大菩薩還是有習氣。
> 但習氣一定不好嗎?那可不一定,就看如何定義習氣是什麼了。這些文字
> 遊戲很多是論師為了大小相爭而論釋出來的,實際上習氣不一定不好。
> 《華嚴經》卷四十,說第十地菩薩有十種習氣:
> 菩提心習氣
> 善根習氣
> 教化眾生習氣
> 見佛習氣
> 於清淨土受生習氣
> 菩薩行習氣
> 大願習氣
> 波羅蜜習氣
> 出生平等法習氣
> 種種分別境界習氣

感恩邱學長指教受益非淺,我不在臆測及爭論阿羅漢是否不斷習氣。只是對習氣及悲願提出一
點看法。
依《雜阿含經》卷5第103經:
 差摩比丘復言:「………。然我於五受陰見非我、非我所,而於我慢、
我欲、我使,未斷、未知、未離、未吐。諸上座聽我說譬,凡智者,因譬類得解。譬如乳母
衣,付浣衣者,以種種灰湯,浣濯塵垢,猶有餘氣,要以種種雜香,薰令消
滅。………….。」
於經中告訴我們差摩比丘能於五受陰見非我、非我所,可見差摩比丘已是見諦聖者,但我慢、
欲貪、煩惱,尚未完全斷除、了知、離清、吐盡。就如用沙灰之水,只能洗去一般塵垢,尚留
有不潔遺味,就要以各種香味的物質于以薰染。方能除去原來不潔遺味。
由此可知楞嚴經所講的「理可頓悟事則漸修」。因此我們在見諦之下尚餘有過去吾人之思想及
行為(尤以煩惱),熏習於吾人心中之習慣、氣分、習性、餘習、殘氣等,尚會在我們不覺之
下激起心的波動。因此必須以諸善根積習之氣分,來取代不良煩惱積習。就如舊華嚴經卷四十
離世間品所載,第十地之菩薩有菩提心習氣(又稱本氣)、善根習氣(成行氣)、教化眾生習
氣(下化)、見佛習氣(上見)、於清淨土受生習氣(受生)、菩薩行習氣(大行)、大願習
氣(十願)、波羅蜜習氣(十度)、出生平等法習氣(理智)、種種分別境界習氣(量知)
等,此十種,用以壓伏煩惱,於諸行積累諸善根熏習氣分,方能究竟斷伏煩惱習氣。此種就如
鼓勵培養以用運動、讀書、下棋….等良好習性取代不良的吸毒、酗酒、賭博習慣一樣。使此
不良習性漸漸遠離乃至斷除。
以空性論:空性無處所,無色相,非有想。空性無所有,無妄想,無所生,無所滅,離諸知
見。本無所生,非知見所及。如不將習氣轉為智慧〈明〉,只以習氣止習氣是否究竟解脫?

在同此舊華嚴經卷四十離世間品所載: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取,以此不斷諸菩薩行。何等為十? 
所謂:取一切眾生界,究竟教化故。 
取一切世界,究竟嚴淨故。 
取如來,修菩薩行為供養故。 
取善根,積集諸佛相好功德故。 
取大悲,滅一切眾生苦故。 
取大慈,與一切眾生一切智樂故。 
取波羅蜜,積集菩薩諸莊嚴故。 
取善巧方便,於一切處皆示現故。 
取菩提,得無礙智故。 
菩薩取一切法,於一切處悉以明智而現了故。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取,則能不斷諸菩薩
行,得一切如來無上無所取法。

我們是否能以明智而現了菩薩摩訶薩十種習氣、十種取,安住於此不斷發諸菩薩行願,則能得
一切如來無上無所取法,此是轉習氣為智慧。如不能現了菩薩摩訶薩十種習氣、十種取,行一
切法,是否依然有微細無明存在?是以習氣止習氣。
就如觀音菩薩是古佛倒駕慈航再來,應該是明智而現了而行菩薩願,而非僅依菩薩摩訶薩十種
習氣行大悲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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