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aFeeling ◎ 學佛心得•酸甜苦辣留言版 板主: Chosen/magelinus |
閱讀文章: 第 13/4464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
發信人: kftseng@Lion (衿羯儸), 信區: BudaFeeling 標 題: Re: 難調難伏 發信站: 獅子吼站 (Sat Dec 4 10:45:40 1999) 轉信站: Lion ==> 於 懷 (Wacow@Lion) 文中述及: : 性』。也許我們該看得平常一點,回歸『佛』所表示的本義--『覺』。稱 : 佛性為『覺』性,比較能體會『貪嗔癡性』與『貪嗔癡』的不同,因『覺 : 』而啟用,才能運用『貪嗔癡性』。否則『貪嗔癡性』雖無增減,但所聞 佛稱為「能仁」這是以因的方向來說, 「覺者」, 這是以結果的方向來說. 「能仁」的意思是有能的造作之本體, 不是他的結果, 而覺是能仁的結果. 所以才能夠說佛性等同於貪嗔痴性. 這之間並沒有動態的任何作用存在, 性是本質靜態的能作之體. 所以他不會有任何的增減, 在凡不增在聖不減, 無依無作, 也就是「能作用性」. 有作有為即是「見性」即「所作用性」. 能見貪嗔痴性和貪嗔痴性又是兩回事, 能覺之性的迴光反照作用可以見貪 嗔痴性. 而能貪嗔痴性的作用可以反過來利用成為增上學佛的動力, 或是 下流成惡的貪嗔痴行為. 所以能覺之性和能貪嗔痴之性的本質, 即『能作 用性』的「覺性」以及「貪嗔痴性」在這之間並沒有流轉相. 而他的作用 『所作用性』 -- 「能夠去貪嗔痴性」與「能夠覺悟之性」則是動相, 才 會有你所提的 -- 因『覺』而啟用,才能運用『貪嗔癡性』的部分. 「佛性」與「貪嗔痴性」, 其名為二其實唯一, 體性湛然不動. 對於燈泡而言, 他之所以能夠發光的本質並不因為有沒有電流而變, 他只 要有鎢絲等相關的具體構造存在, 他就具備可發光性. 而電在這邊只是具 緣, 燈泡遇上電流發光是「所作用性」, 因為電流而起的作用. 電本身不具備可發光性, 他是一個具緣, 當它缺乏能夠讓他發光的個體存 在, 無論是燈泡等都好, 他不能發光. 他的本性就是發出電磁提供電力. 若把他的本質弄混了就主客易體, 那就沒有討論的價值. 若以電本身來說, 他的「能作用性」是提供電力, 而「所作用性」是和燈 炮的緣具足了產生光. 而光能造明是所作用性所產生的結果. : 所思所見仍是被『緣起』的『貪嗔癡』所轉。在這之中,雖仍有『貪嗔癡 : 性』的作用,但因不能以智慧依空啟用,故以『緣外』之『貪嗔癡』而陷 : 煩惱輪迴。『百姓日用而不知』,正是如此。 所以我這邊的立場很清楚 -- 是能作用性「貪嗔痴性」與外緣的觸發而有 了「所作用性」的貪嗔痴, 貪嗔痴行為(作用), 所作用性的貪嗔痴行為在 與人或事的交感上才產生了善惡是非的論斷, 這個論斷判斷才形成了造作 出輪迴的假象. 古之大德(含佛陀在內)常用「空性」來比喻「佛性」、「貪嗔痴性」也就 是著眼在於能作用性本身不依任何外在的具緣或作用而成立. 有作用即斷 、常見, 那就不是「體性」. 這個問題有一部「法界體性論」可以參考. : 我想彼此的表達都很清楚了,就當是『各抒己見』也未嘗不可..:) 那你沒事一開始就說別人錯作啥? -- 觀■□■□■□■觀■□■□■□■□■□■□■□■□■□■□■觀■□■□■□■觀 身 法本法無法 受 既然清淨 何必有網 譬如大日 遍照不爽 心 今付無法時 法 不 無法法亦法 是 上下十方 無為自在 因陀羅手 去曼達礙 無 法法何曾法 無 淨□■□■□■□苦□■□■□■□■□■□■□■□■□■□■□常□■□■□■□我 梵網經典: http://buddha.nsysu.edu.tw/buda Email 信箱: kftseng@cc.nsysu.edu.tw 中華電子佛典: http://ccbs.ntu.edu.tw/cbeta [鹿苑]五明學館: buddha.nsysu.edu.tw Ξ Origin: 獅子吼站 <cbs.ntu.edu.tw> ◎ 慈悲沒有敵人.智慧不起煩惱 ◎ |
閱讀文章: 第 13/4464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