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卷第八======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六入處相應 (1/5)]=====
=====[導讀:六入處]=====
「六入處」是:
*眼:眼睛
*耳:耳朵
*鼻:鼻子
*舌:舌頭
*身:身體
*意:腦功能(就經中的定義,「意根」不等於「腦」,而是屬於心、意、識一類,不是物質、肉體。只是由於現代科學所定義的「腦功能」與意根作用類似,為方便初學者理解,在此以「腦功能」描述。)
這六個感官猶如外境進入身心的管道,因此稱為六入處。又稱為「六內入處」、「六根」。
六入處所接收的,是「六境」:
*色:影像
*聲:聲音
*香:香臭
*味:味道
*觸:碰觸
*法:訊息
六境又稱為「六外入處」。由於六境能沾染身心,也稱作「六塵」。
在名詞的定義上,六境的「色」是指顏色、形色等影像,和五陰的「色」定義不同。六境的「觸」是指粗細冷熱濕滑等碰觸的觸感,和十二因緣的「觸」定義完全不同。六境的「味」是指食物的滋味,和「味患離」的「味」定義也不相同,要加以明辨。
六入處接收到六境時,如果有欲貪,就會追逐著外境跑,陷入輪迴。如果沒有欲貪,就能有智慧的辨明外境,心不隨境轉。
《雜阿含經》卷8、9、11、13、43,是「六入處相應」的內容,也就是佛陀對我們開示六入處的性質、作用、為何會染著、如何防護、以及如何藉六入處修行解脫。
若已熟讀之前的『陰相應」,就會發現『六入處相應』有許多類似的經文,只是將主題從「五陰」換成「六入處」,因為不論是五陰或是六入處,都是無常、苦、空、非我的。
本卷很多的專有名詞在卷1、2已註釋過,於本卷即不重覆註釋,若有須要的話可逕行複習卷1、2的相關內容。
=====[第188經經文導讀]=====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正觀察眼無常。如是觀者,是名正見。正觀故生厭,生厭故離喜、離貪,離喜、貪故,我說心正解脫。
佛陀教導弟子:「應該正確的觀察眼睛(視物的感覺能力)是無常的,照這樣的觀察,則是正確的見解。依正確的觀察而修行,就不會貪得無厭(於眼睛視物的感覺能力),而可離於喜愛和貪欲,心就能解脫。」
如是耳、鼻、舌、身、意,離喜、離貪,離喜、貪故。比丘,我說心正解脫,
也要認清耳朵(聽聲音的感覺能力)、鼻子(聞香臭的感覺能力)、舌頭(嘗味道的感覺能力)、身體(觸摸的感覺能力)、腦功能(接收訊息的感覺能力)也都是如此,而能離於貪欲、進而解脫。
例如在禪坐時腦中仍不停的有妄念,就是因為腦袋繼續貪得無厭地接收、處理訊息,而無法捨棄這些妄念。觀察無常則能捨棄這些妄念。
心正解脫者,能自記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心已徹底解脫的人,則能夠自己作證:「我不會再次出生,清淨的修行已經確立,應當完成的都已完成,自己知道不會再受輪迴。」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如無常,如是苦、空、非我,亦如是說。
此經文中講「無常」的觀法,皆可以「苦」、「空」、「非我」替代入。舉例而言:
*當正觀察六根是苦:感官是受到逼迫的。
*當正觀察六根是空:感官是虛幻不實的。
*當正觀察六根非我:感官不是「我」。
修行人應該時常禪定,去觀照、運用這些法義。
=====(一八八)@@[0049b07]@@=====
@[0049b07]@如是我聞-[1]-:
@[0049b07]@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49b08]@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正觀|正觀察]]眼無常。如是觀者,是名[[正見]]。正觀故生[[厭]],生-[2]-厭故離喜、離貪,離[[喜、貪]]故,我說心正解脫。如是耳、鼻、舌、身、意,離喜、離貪,離喜、貪故。比丘,我說心正解脫,心正解脫者,能自[[記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0049b14]@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0049b16]@如無常,如是[[苦、空、非我]],亦如是說。
====[校勘]====
[1] 元、明二本在「如是我聞」前一行有「誦六入處品第二」七字。
[2] 宋、元、明三本無「生」字。
====[同經異譯]====
/* * {ref>Za08.01}*/
* {ref>S35.155}
* {ref>S35.156}
* {ref>S35.179}
* {ref>S35.181}
* {ref>S35.182}
* {ref>S35.185}
=====(一八九)@@[0049b17]@@=====
@[0049b17]@如是我聞:
@[0049b17]@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49b18]@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眼當[[正思惟]]、觀察無常。[[所以者何]]?於眼正思惟、觀察無常故,於眼欲貪斷,欲貪斷故,我說心正解脫。耳、鼻、舌、身、意,正思惟、觀察故,欲貪斷,欲貪斷者,我說心正解脫。>-如是,比丘,心正解脫者,能自記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0049b24]@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同經異譯]====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S. 35. No.157-158 Nandikkhaya.(喜悅消盡)
=====(一九○)@@[0049b26]@@=====
@[0049b26]@如是我聞:
@[0049b26]@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49b27]@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於眼不識、不知、不斷、不離欲者,不堪任[[正盡苦]]-[一]-。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諸比丘,於眼若識、若知、若斷、若離欲者,堪任正盡苦。於耳、鼻、舌、身、意,若識、若知、若斷、若離欲者,堪任正盡苦。」
@[0049c02]@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一] 正盡苦:徹底地斷盡所有的苦。
====[同經異譯]====
* {ref>Za08.43}
* {ref>Za08.44}
* {ref>S35.26}
* {ref>S35.27}
=====(一九一)@@[0049c04]@@=====
@[0049c04]@如是我聞:
@[0049c04]@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49c05]@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眼若不識、不知、不斷、不離欲者,不[[堪任越]]-[一]-生、老、病、死苦。耳、鼻、舌、身、意,不識、不知、不斷、不離欲者,不堪任越生、老、病、死苦。諸比丘,於眼-[1]-若識、若知、若斷、若離欲者,堪任越生、老、病、死苦。於耳、鼻、舌、身、意,若識、若知、若斷、若離欲,堪任越生、老、病、死苦。>-」
@[0049c11]@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1] 「眼」,大正藏原為「色」,今依據上下文改作「眼」。
====[註解]====
[一] 堪任越:能夠做到超越。
====[同經異譯]====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S. 35. No.26-27 Parijānanā.(曉了)
=====(一九二)@@[0049c13]@@=====
@[0049c13]@如是我聞:
@[0049c13]@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49c14]@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1]-於眼不離欲,心不解脫者,不堪任正盡苦。於耳、鼻、舌、身、意不離欲,心不解脫者,不堪任正盡苦。諸比丘,若於眼-[2]-離欲,[[心解脫]]者,彼堪任正盡苦。於耳、鼻、舌、身、意離欲,心解脫者,堪任正盡苦。」
@[0049c19]@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1] 宋、元、明三本無「若」字。
[2] 大正藏在「眼」字之下有一「色」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同經異譯]====
* {ref>Za08.07}
* {ref>S35.21}
* {ref>S35.22}
=====(一九三)@@[0049c21]@@=====
@[0049c21]@如是我聞:
@[0049c21]@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49c22]@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於眼、色不離欲,心不解脫者,不堪任越生、老、病、死苦。於耳、鼻、舌、身、意不離欲,心不解脫者,不堪任越生、老、病、死苦。諸比丘,若於眼、色離欲,心解脫者,堪任越生、老、病、死苦。於耳、鼻、舌、身、意離欲,心解脫者,堪任越生、老、病、死苦。」
@[0049c28]@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同經異譯]====
* {ref>Za08.06}
* {ref>S35.21}
* {ref>S35.22}
=====(一九四)@@[0050a01]@@=====
@[0050a01]@如是我聞:
@[0050a01]@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0a02]@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於眼生喜者,則於苦生喜,若於苦生喜者,我說彼不解脫於苦。於耳、鼻、舌、身、意生喜者,則於苦生喜,於苦生喜者,我說彼不解脫於苦。
@[0050a06]@「諸比丘,若於眼不生喜者,則於苦不生喜,於苦不生喜者,我說彼解脫於苦。於耳、鼻、舌、身、意不生喜者,則於苦不生喜,於苦不生喜者,我說彼解脫於苦。」
@[0050a09]@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同經異譯]====
* {ref>S35.19}
* {ref>S35.20}
=====[導讀:緣眼色生眼識]=====
六入處能接收六境:
*眼睛接收影像(色)而有視覺(眼識)
*耳朵接收聲音(聲)而有聽覺(耳識)
*鼻子接收香臭(香)而有嗅覺(鼻識)
*舌頭接收味道(味)而有味覺(舌識)
*身體接收碰觸(觸)而有觸覺(身識)
*腦功能(意根)接收各種訊息(法)而有意識。
「眼」睛接收到影像(「色」),而會有視覺(「眼識」)。眼睛、影像、視覺,三者接「觸」,而能感「受」影像。
「受」可以舉三種例子:
*苦受:苦的感受。
*樂受:樂的感受。
*不苦不樂受:不苦也不樂的感受。
例如眼睛看到刺眼的強光會有苦受,看到柔和的影像會有樂受,沒什麼特別的影像,則有不苦不樂受。
而這些都隨著因緣遷流變化,都是無常、苦、空、非我的。
=====(一九五)@@[0050a11]@@=====
@[0050a11]@如是我聞:
@[0050a11]@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0a12]@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一切無常。云何一切無常?謂眼無常,若色、眼識、眼[[觸]],若眼觸因緣生受,苦覺、樂覺、不苦不樂覺,彼亦無常。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於眼生厭,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苦覺、樂覺、不苦不樂覺,於彼生厭。耳、鼻、舌、身、意,聲、香、味、觸、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苦覺、樂覺、不苦不樂覺,彼亦生厭,厭故不樂,不樂故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0050a21]@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0050a23]@如無常經,如是苦、空、無我,亦如是說。
====[同經異譯]====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S. 35. No.1-12 Anicca, Dukkha, Anattā.(無常、苦、無我)等經
====[讀經拾得]====
卷2第41經說受有眼受、耳受、鼻受、舌受、身受、意受,而本卷提到受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這只是分類法的不同,不相抵觸:眼受、耳受等六受,各自皆可再分為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一九六)@@[0050a24]@@=====
@[0050a24]@如是我聞:
@[0050a24]@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0a25]@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一切無常。云何一切?謂眼無常,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無常。如是耳、鼻、舌、身、意-[1]-,若法、意識、意觸、意觸-[2]-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無常。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於眼解脫,若色、眼識、眼觸-[3]-、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解脫。如是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解脫,我說彼解脫-[4]-生、老、病、死、憂、悲、惱、苦-[5]-。」
@[0050b05]@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0050b07]@如說一切無常,如是一切苦、一切空、一切非[[我]]、一切虛業法、一切破壞法、一切生法、一切老法、一切病法、一切[[死法]]、一切愁憂法、一切煩惱法、一切集法、一切滅法、一切知法、一切識法、一切[[斷法]]、一切覺法、一切[[作證]]-[一]-、一切[[魔]]、一切魔勢、一切魔器、一切然、一切[[熾然]]、一切燒,皆如上二經[[廣說]]。
====[校勘]====
[1] 「意」字之下大正藏有一「識」字,今依據上下文刪去。
[2] 宋、元、明三本無「意觸」二字。[*]
[3] 宋、元、明三本無「眼觸」二字。
[4] 大正藏無「解脫」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5] 「惱、苦」,宋、元、明三本作「苦、惱」。
====[註解]====
[一] 作證:親身體證。
====[同經異譯]====
* {ref>S35.43}
====[進階辨正]====
[[研討:《雜阿含經》第191經、196經校勘]]
=====(一九七)@@[0050b14]@@=====
@[0050b14]@如是我聞:
@[0050b14]@一時,佛住[[迦闍尸利沙]]-[一]-[[支提]]-[二]-,與千比丘俱,皆是[[舊縈髮婆羅門]]-[三]-。
@[0050b15]@爾時,世尊為千比丘作三種示現教化。云何為三?[[神足變化示現]]-[四]-、[[他心示現]]-[五]-、[[教誡示現]]-[六]-。
@[0050b17]@神足示現者,世尊隨其所應,而示現入禪定[[正受]]-[七]-,[[陵虛]]-[八]-至東方,作[[四威儀]]-[九]-,行、住、坐、臥,入[[火三昧]]-[十]-,出種種火光,青、黃、赤、白、紅、[[頗梨]]-[十一]-色,水火俱現、或身下出火,身上出水,身上出火,身下出水,周圓四方亦復如是。爾時,世尊作種種[[神變]]已,於眾中坐,是名神足示現。
@[0050b23]@他心示現者,[[心、意、識|如彼心、如彼意、如彼識]],彼應作如是念、不應作如是念、彼應作如是捨、彼應作如是[[身證]]-[十二]-[[住]],是名他心示現。
@[0050b26]@教誡示現者,如世尊說:「諸比丘,一切燒然。云何一切燒然?謂眼燒然,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燒然。如是耳、鼻、舌、身、意燒然,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燒然,以何燒然,貪火燒然、恚火燒然、癡火燒然,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火燒然。」
@[0050c04]@爾時,千比丘聞佛所說,不起諸[[漏]],心得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一] 迦闍尸利沙:是音譯,又譯為「伽耶山」,義譯為「象頭山」,因山頂似象頭而得名。位於當時的中印度摩竭陀國伽耶城附近,現今為印度教的聖地。
[二] 支提:一種塔狀的建築。義譯為「靈廟」。
[三] 舊縈髮婆羅門:從前是將頭髮盤捲於頭頂這一派的婆羅門。「舊」表示從前;跟隨佛陀出家以前。
[四] 神足變化示現:展示神足通。神足通是可飛身天上、一念之間到達目的地、變化身形的神通力。
[五] 他心示現:展示他心通。他心通是可知道他人心中在想什麼的神通力。
[六] 教誡示現:開示說法教誨弟子。
[七] 正受:字面的意思是「正確地獲得」,指正確地到達定境。又譯為「等至」、「正定現前」,音譯為「三摩鉢底」。
[八] 陵虛:升於空中。
[九] 四威儀:行、住、坐、臥,各有儀態而不損威德。
[十] 火三昧:以火為專注對象(所緣)所成就的定境,入這種定時,身體能發出火燄。又譯為「火光三昧」。
[十一] 頗梨:玻璃。
[十二] 身證:親身得證。即「自證」。
====[同經異譯]====
* {ref>S35.28}
=====(一九八)@@[0050c07]@@=====
@[0050c07]@如是我聞:
@[0050c07]@一時,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
@[0050c08]@
-{觀無我能令我、我所、我慢使繫著不生}-爾時,尊者[[羅睺羅]]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我內識身及外一切相]],令我、[[我所]]、[[我慢使繫著]]不生?>-」
@[0050c11]@爾時,世尊告羅睺羅:「善哉,羅睺羅,能問[[如來]]甚深之義。」
@[0050c12]@佛告羅睺羅:「-<眼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如實知]]。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0050c15]@「羅睺羅,作如是知、如是見我此識身及外一切相,令我、我所、我慢使繫著不生。羅睺羅,如是我、我所、我慢使繫著不生者。羅睺羅,是名斷愛濁見,正[[無間等]],[[究竟苦邊]]。」
@[0050c19]@佛說此經已,尊者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0050c21]@如[[內入處]]-[一]-,如是[[外入處]]-[二]-,色、聲、香、味、觸、法,眼識,耳、鼻、舌、身、意識,[[眼觸,耳、鼻、舌、身、意觸]]-[三]-,[[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四]-,[[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五]-,[[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六]-,[[眼觸生愛,耳、鼻、舌、身、意觸生愛]]-[七]-,亦如上說。
====[註解]====
[一] 內入處:眼、耳、鼻、舌、身、意。這六個感官猶如外境進入身心的管道,因此稱為六內入處。也稱為六入處、六根。
[二] 外入處:色、聲、香、味、觸、法。因為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六內入處)相對,而稱為六外入處。又稱為六境、六塵。
[三] 眼觸,耳、鼻、舌、身、意觸:即六觸。參見卷2第41經。
[四] 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即六受。
[五] 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即六想。
[六] 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即六思。
[七] 眼觸生愛,耳、鼻、舌、身、意觸生愛:即六愛。
====[同經異譯]====
* {ref>Za01.23}
* {ref>Za08.14}
* {ref>Za17.10}
* {ref>S18.21}
* {ref>S22.91}
====[讀經拾得]====
* 本經可與卷5第103經的意涵(知無我後,要觀五陰生滅,除我慢、我欲、我使)互相參照。
* 此經最後一段顯示六根有各自的五陰:
-眼有色受想行識。
-耳有色受想行識。
-鼻有色受想行識。
-舌有色受想行識。
-身有色受想行識。
-意沒有色,有受想行識。
意根的「受、想、行、識」容易了解,例如意識的苦樂感受、想像、思維行為。而前五根的「受、想、行、識」則是微觀的現象,舉例而言:
*眼的色:眼睛(及視神經)。
*眼接收的色:光線反映出影像。(眼睛見到的通常是物體表面反射的光線。)
*眼的受:眼睛感受光線。(光線若太強會刺眼。)
*眼的想:眼睛對光線進行取相。(只取人看得到的光線,不會取紅外線、紫外線、或是聲波等人眼不認得的境。)
*眼的行:眼睛將接收到的訊息,發動傳送給意根。(生理上的對應現象,則是神經脈衝傳遞資訊給大腦。)
*眼的識:產生視覺,識別到光線。
此時即有了「眼識」。眼識只是單純的「看到」影像。此訊息傳到意根後,由意根的想加以取相、意根的行加以思維造作、並由意識加以識別,人腦才識別出畫面的意義。
眼接收的色,通俗的來講是影像,而根據物理學精確的說法是光線,同學們只要了解在修行上身心運作的原理即可,不必拘泥於通俗用詞或物理學的用詞,本書中也不特別加以區分。
感官接收的訊號傳到最後,由意作最後的反應。當意觸時不生愛,斷了十二因緣的鎖鏈,就不會有苦。就生活上的講法,意的「受想行識」是由「動念」開始,當意不起心動念時,就沒有後續一連串的受想行識(參見本卷第209經),因而不再受到無常的苦。生活上如此,禪定也是一樣。
=====(一九九)@@[0050c27]@@=====
@[0050c27]@如是我聞:
@[0050c27]@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0050c28]@爾時,世尊告羅睺羅:「云何知、云何見,於此識身及外一切相,無有我、我所、我慢使繫著?」
@[0051a01]@羅睺羅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當為諸比丘廣說此義,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0051a03]@佛告羅睺羅:「善哉,諦聽,當為汝說。諸所有眼,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如實正觀。羅睺羅,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0051a07]@「羅睺羅,如是知、如是見我此識身及外一切相,我、我所、我慢使繫著不生。羅睺羅,如是比丘[[越-[1]-於二]]-[一]-,離諸相,寂滅解脫。羅睺羅,如是比丘[[斷諸愛欲,轉去諸結,究竟苦邊]]-[二]-。」
@[0051a11]@佛說此經已,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0051a13]@如內入,如是外入,乃至意觸因緣生受,亦如是廣說。
====[校勘]====
[1] 「越」,宋、元、明三本作「超越」。
====[註解]====
[一] 越於二:在六根識知六境時,不起(超越)欲貪。
[二] 斷諸愛欲,轉去諸結,究竟苦邊:斷除各種愛欲,去除各個結使(煩惱),徹底地斷盡了苦。
====[同經異譯]====
* {ref>Za01.24}
* {ref>Za08.16}
* {ref>Za17.11}
* {ref>S18.22}
* {ref>S22.92}
====[讀經拾得]====
本卷第213經:「何等為二?眼、色為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為二,是名二法。」
如實觀「無我」,當「眼耳鼻舌身意」接觸到「色聲香味觸法」時,不起欲貪,就是「越於二」;六根遇六境不染著,六識就不會生長增廣。
=====[導讀:十二入處]=====
眼耳鼻舌身意又稱為「六內入處」,色聲香味觸法則稱為「六外入處」。六內入處加上六外入處,合稱「十二入處」,廣義的來看,就含括了人的身心乃至宇宙。
咦,人的身心乃至宇宙,不是也可以區分為「五陰」嗎?的確,這些可以說是不同的分類法,將人的身心乃至宇宙作不同程度的解析:
*「五陰」是將物質與精神層面,分類為物質的「色」,以及精神的「受、想、行、識」。在精神的層面作比較細的區分。
*「六入處」或「十二入處」則是以感官功能來區分。但也可以說對物質層面作比較細的區分,像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都是對物質世界的感官功能的區分。意、法則是偏向精神層面的。
因此觀察五陰,可以對精神的層面作較詳細的分析,一一覺察到精神的各個部份都是無常、苦、空、非我的。觀察六入處或十二入處,則可以對感官的層面及物質的層面作較詳細的分析,一一覺察到感官及物質的各個部份也是無常、苦、空、非我的。觀察完五陰和六入處後,就可以更加確認物質與精神層面都是無常、苦、空、非我的。
後世還有人想分析得更細,因此更多的分類法就層出不窮,像是論師依識的不同功能細分出了七識、八識,南、北傳的論師們也都將身心乃至宇宙進一步的細分出將近一百種的各種法;單就「色」而言,現代科學家則細分出比四大分類精細的元素週期表,並發現了各種的物理及化學定律。佛陀則清楚的指出,所有因緣而生的萬事萬物,不管怎麼分類、不管分類得多細,都是無常、苦、空、非我的。
=====(二○○)@@[0051a15]@@=====
@[0051a15]@如是我聞:
@[0051a15]@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1a16]@爾時,尊者羅睺羅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一]-住,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已,如是思惟;所以[[族姓子]]剃除鬚髮,[[正信-[1]-非家,出家學道]],修持[[梵行]],見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0051a23]@爾時,世尊觀察羅睺羅心,解脫慧未熟,未堪任受[[增上法]]-[二]-。問羅睺羅言:「汝以授人[[五受陰]]-[三]-未?」
@[0051a25]@羅睺羅白佛:「未也,世尊。」
@[0051a25]@佛告羅睺羅:「汝當為人演說五受陰。」
@[0051a26]@爾時,羅睺羅受佛教已,於異時為人演說五受陰,說已,還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已為人說五受陰,唯願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0051b02]@爾時,世尊復觀察羅睺羅心,解脫智未熟,不堪任受增上法,問羅睺羅言:「汝為人說[[六入處]]未?」
@[0051b04]@羅睺羅白佛:「未也,世尊。」
@[0051b05]@佛告羅睺羅:「汝當為人演說六入處。」
@[0051b06]@爾時,羅睺羅於異時為人演-[2]-說六入處,說-[3]-六入處已,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已為人演說六入處,唯願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0051b11]@爾時,世尊觀察羅睺羅心,解脫智未熟,不堪任受增上法,問羅睺羅言:「汝已為人說[[尼陀那]]-[四]-法未?」
@[0051b13]@羅睺羅白佛言:「未也,世尊。」
@[0051b14]@佛告羅睺羅:「汝當為人演說尼陀那法。」
@[0051b15]@爾時,羅睺羅於異時為人廣說尼陀那法已,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4]-佛言:「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0051b19]@爾時,世尊復觀察羅睺羅心,解脫智未熟……廣說乃至告羅睺羅言:「汝當於上所說諸法,獨於一靜處,專精思惟,觀察其義。」
@[0051b22]@爾時,羅睺羅受佛教敕,如上所聞法、所說法思惟稱量,觀察其義,作是念:「此諸法一切皆順趣涅槃、流注涅槃、後住涅槃。」爾時,羅睺羅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已於如上所聞法、所說法獨一靜處,思惟稱量,觀察其義,知此諸法皆順趣涅槃、流注涅槃、後住涅槃。」
@[0051b29]@爾時,世尊觀察羅睺羅心,解脫智熟,堪任受增上法,告羅睺羅言:「羅睺羅,一切無常。何等法無常?謂眼無常,若色、眼識、眼觸……」如上無常廣說。
@[0051c03]@爾時,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禮佛而退。
@[0051c05]@爾時,羅睺羅受佛教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所以族姓子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純修梵行,乃至見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成[[阿羅漢]],[[心-[5]-善解脫]]。
@[0051c10]@佛說此經已,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1] 「信」,宋、元、明三本作「住」。
[2] 「演」,宋、元、明三本作「廣」。
[3] 「說」,宋、元、明三本作「廣說」。
[4] 「白」,宋、元、明三本作「而白」。
[5] 「心」,宋、元、明三本作「已」。
====[註解]====
[一] 不放逸:不怠惰。
[二] 增上法:超越世間的法;解脫法。
[三] 五受陰:色、受、想、行、識合稱「五陰」,有執著的五陰,又稱為「五受陰」。參見卷2第55、58經。又譯為「五取蘊」。
[四] 尼陀那:為音譯,義譯為「緣起」、「原由」。即經典中,說明佛陀說法及制定戒律由來的部分。
====[同經異譯]====
* {ref>S35.121}
* {ref>M147}
=====(二○一)@@[0051c11]@@=====
@[0051c11]@如是我聞:
@[0051c11]@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1c12]@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次第]][[疾得漏盡]]-[一]-?」
@[0051c14]@爾時,世尊告彼比丘:「當正觀無常。何等法無常?謂眼無常,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當觀無常。耳、鼻、舌、身、意當觀無常。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無常。比丘,如是知、如是見,次第[[盡諸有漏|盡有漏]]。」
@[0051c20]@時,彼比丘聞佛所說,歡喜作禮而去。
@[0051c21]@如是,比丘所說經。若差別者:「云何知、云何見,次第盡-[1]-一切結,斷一切縛、斷一切[[使]]-[二]-、斷一切[[上煩惱]]、斷一切結、斷[[諸流]]-[三]-、斷諸[[軛]]-[2]-、斷諸取、斷諸觸、斷諸蓋、斷諸纏-[3]-、斷諸垢、斷諸愛、斷諸意、斷[[邪見]]生[[正見]]、斷[[無明]]生[[明]]。比丘,如是觀-[4]-眼無常,乃至如是知、如是見,次第無明斷,明生。」
@[0051c27]@時,彼比丘聞佛所說歡喜,歡喜已,作禮而去。
====[校勘]====
[1] 「盡」,宋、元、明三本作「盡盡」。
[2] 「軛」,宋本作「厄」,元、明二本作「扼」。
[3] 「纏」,宋、元、明三本作「受」。
[4] 「觀」,宋、元、明三本作「觀察」。
====[註解]====
[一] 疾得漏盡:快速地滅盡煩惱,得到解脫。
[二] 使:煩惱。煩惱能驅使人,因此又稱「使」。
[三] 諸流:各種煩惱如同瀑流般源源不絕,因此譬喻為「諸流」。
=====(二○二)@@[0051c29]@@=====
@[0051c29]@如是我聞:
@[0051c29]@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2a01]@時,有異比丘往詣佛所,稽首佛足,白佛言:「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次第[[我見]]斷,無我見生?」
@[0052a03]@佛告彼比丘:「於眼正觀無常,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正觀無我。如是乃至意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正觀無我。比丘,如是知、如是見次第我見斷,無我見生。」
@[0052a08]@時,彼比丘聞佛所說歡喜,歡喜已,作禮而去。
====[同經異譯]====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S. 35. No.166 Attano.(我)
=====(二○三)@@[0052a10]@@=====
@[0052a10]@如是我聞:
@[0052a10]@一時,佛住[[毘舍離]][[耆婆拘摩羅藥師菴羅園]]-[一]-。
@[0052a11]@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有比丘能斷一[[法]]者,則得正智,能自記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0052a14]@諸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唯願演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0052a15]@佛告諸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諸比丘,-<云何一法斷故,乃至不受後有?所謂無明,離欲明生,得正智,能自記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0052a19]@時,有異比丘從座-[1]-起,整衣服,[[偏袒右肩]],為佛作禮,右膝著地,[[合掌]]白佛言:「世尊,云何知、云何見無明,離欲明生?」
@[0052a22]@佛告比丘:「-<當正觀察眼無常,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正觀無常。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比丘,如是知、如是見無明,離欲明生。>-」
@[0052a25]@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1]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座」。[*]
====[註解]====
[一] 耆婆拘摩羅藥師菴羅園:耆婆奉獻給佛陀的芒果園。耆婆是優婆塞(在家的男性佛教徒)名,以醫術聞名。拘摩羅是音譯,義譯為童子。
====[讀經拾得]====
此經中的「一法」即「無明」;「一法斷」,斷無明,即「離欲明生」。
如何照見「無明」,才能「離欲明生」?可正觀六根、六境、六識,因緣生起的六受,都是無常。
=====(二○四)@@[0052a27]@@=====
@[0052a27]@如是我聞:
@[0052a27]@一時,佛住毘舍離耆婆拘摩羅藥師菴羅園。
@[0052a28]@爾時,世尊告尊者[[阿難]]:「於眼當如實知、如實見,若眼、色-[1]-、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如實知、如實見。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彼如實知、如實見已,於眼生厭,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生厭。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厭已不樂,不樂已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0052b07]@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1] 「色」字之上大正藏有一「眼」字,今依據上下文刪去。
====[進階辨正]====
=====(二○五)@@[0052b09]@@=====
@[0052b09]@如是我聞:
@[0052b09]@一時,佛住毘舍離耆婆拘摩羅藥師菴羅園。
@[0052b10]@爾時,世尊說一切[[優陀那偈]]-[一]-已,告尊者阿難:「眼無常、苦、變易、[[異分]]-[二]-法,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無常、苦、變易、異分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於眼得解脫,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彼亦解脫。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解脫,我說彼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0052b18]@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一] 優陀那偈:佛陀不問自說的感性語。
[二] 異分:會變異成其他狀態的。
=====(二○六)@@[0052b20]@@=====
@[0052b20]@如是我聞:
@[0052b20]@一時,佛住毘舍離城耆婆拘摩羅藥師菴羅園。
@[0052b21]@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勤[[方便禪思]]-[一]-,內寂其心。所以者何?比丘,方便禪思,內寂其心,如是如實知顯現。於何如實知顯現?於眼如實知顯現,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如實知顯現。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此諸法無常、[[有為]]-[二]-,亦如是如實知顯現。>-」
@[0052b27]@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一] 方便禪思:精進於禪定。「方便」有「精進」、「權宜方法」等意義,在本經中,比對巴利本解為「精進」。
[二] 有為:有造作的;因緣而生的。「為」是「造作」的意思。
====[同經異譯]====
* {ref>S35.100}
* {ref>S35.160}
=====(二○七)@@[0052b29]@@=====
@[0052b29]@如是我聞:
@[0052b29]@一時,佛住毘舍離耆婆拘摩羅藥師菴羅園。
@[0052c01]@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修無量[[三摩提]]-[一]-,精勤[[繫念]]-[二]-。所以者何?修無量三摩提,精勤繫念已,則如實顯現。於何如實顯現?於眼如實顯現……」如是廣說,乃至「此諸法無常、有為,此如實顯現。」
@[0052c05]@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一] 三摩提:心定於一處(或一境)而不散亂。又譯為「三昧」、「三摩地」,義譯為「等持」。
[二] 繫念:將心念繫於一處而沒有雜念。
====[同經異譯]====
* {ref>S35.99}
* {ref>S35.159}
=====(二○八)@@[0052c07]@@=====
@[0052c07]@如是我聞:
@[0052c07]@一時,佛住毘舍離耆婆拘摩羅藥師菴羅園。
@[0052c08]@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未來眼無常,況現在眼。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不顧過去眼,不欣未來眼,於現在眼厭、不樂、離欲、向厭。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0052c12]@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0052c14]@如無常,苦、空、無我,亦如是說。
@[0052c15]@如內入處四經,如是外入處色、聲、香、味、觸、法四經,[[內外入處]]-[一]-四經,亦如是說。
====[註解]====
[一] 內外入處:六內入處加上六外入處,合稱為十二入處。
====[同經異譯]====
* {ref>Za13.32}
* {ref>S35.10}
====[讀經拾得]====
*《雜阿含經》卷8第211經:「汝等諸比丘亦復多逐過去五欲功德,現在、未來亦復微少……眼處滅,色想則離。耳、鼻、舌、身、意入處滅,法想則離」(CBETA, T02, no. 99, p. 53, b4-c4)
*《雜阿含經》卷1第8經:「過去、未來色無常,況現在色。聖弟子,如是觀者,不顧過去色,不欣未來色,於現在色厭、離欲、正向滅盡。」(CBETA, T02, no. 99, p. 1, c23-26)
* 《中阿含經》卷43〈2 根本分別品〉第166經釋中禪室尊經:「若比丘不樂過去色,不欲、不著、不住,不樂過去覺、想、行、識,不欲、不著、不住,如是比丘不念過去……若比丘不樂未來色,不欲、不著、不住,不樂未來覺、想、行、識,不欲、不著、不住,如是比丘不願未來……若比丘不樂現在色,不欲、不著、不住,不樂現在覺、想、行、識,不欲、不著、不住,如是比丘不受現在法。」(CBETA, T01, no. 26, p. 700, a23-b16)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CBETA, T08, no. 235, p. 751, b27)
=====[導讀:六入處無我]=====
「六入處」都是無我的。舉例而言,「腦功能」(意根)與「我」的真相是:
* 非我(不是我):腦功能不是「我」。
* 非異我(不異我):腦功能之外也沒有「我」。(腦功能也不是由這個「我」所擁有的東西。)
* 不相在:「我」不是腦功能的一部份;腦功能不是「我」的一部份。
佛陀則證悟到「六入處」都無我的事實,都是因緣生滅,不管怎麼分析感官、內外,都沒有「我」。
=====(二○九)@@[0052c17]@@=====
@[0052c17]@如是我聞:
@[0052c17]@一時,佛住毘舍離耆婆拘摩羅藥師菴羅園。
@[0052c18]@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觸入處]]-[一]-。云何為六?眼觸入處,耳、鼻、舌、身、意觸入處。[[沙門]]、婆羅門於此六觸入處[[集]]、滅、[[味]]、[[患]]、離不如實知,當知是沙門、婆羅門去我法、律遠,如虛空與地。」
@[0052c22]@時,有異比丘從座[*]起,整衣服,為佛作禮,合掌白佛言:「我具足如實知此六觸入處集、滅、味、患、離。」
@[0052c24]@佛告比丘:「我今問汝,汝隨問答我。比丘,汝見眼觸入處是我、異我、相在不?」
@[0052c26]@答言:「不也,世尊。」
@[0052c27]@佛告比丘:「-{如實知無我,能心不染著}--<善哉,善哉,於此眼觸入處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如實[[知見]]者,不起諸漏、心不染著、心得解脫,是名[[初觸入處]]-[二]-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於未來法永不復起,所謂眼識及色。>-汝見耳、鼻、舌、身、意觸入處是我、異我、相在不?」
@[0053a03]@答言:「不也,世尊。」
@[0053a04]@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於耳、鼻、舌、身、意觸入處非我、非異我、不相在,作如是如實知見者,不起諸漏、心不染著,心-[1]-得解脫,是名比丘六觸入-[2]-處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於未來世欲不復生,謂[[意識、法]]-[三]-。>-」
@[0053a09]@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1] 「心」,大正藏原為「以」,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心」。
[2] 「入」,元本作「八」。
====[註解]====
[一] 六觸入處:由「六觸」進入身心的管道,常特指六觸使人心意動搖、產生貪愛的過程、時空、或情境。六觸是「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這裏的「觸」特指感官、外境、識,三者接觸,是十二因緣之一。
[二] 初觸入處:指眼觸入處,因其在六觸入處中排第一個。
[三] 意識、法:此處指「意識」及「法」。和前二段的「眼識」及「色」對應。
====[同經異譯]====
* {ref>S35.71}
* {ref>S35.72}
* {ref>S35.73}
====[讀經拾得]====
*問:六根各自五陰的「味」,有什麼禪修時可應用的例子?
^ 六根 ^ 色味 ^ 受味 ^ 想味 ^ 行味 ^ 識味 |
| 眼:(見食物) | 影像發生 | 有沒看見 | 要不要看清 | 加以辨認分別 | 確定為食物 |
| 耳:(聽音樂) | 聲響發生 | 有沒聽見 | 要不要聽清 | 加以辨認分別 | 確定為音樂 |
| 鼻:(聞香水) | 香味發生 | 有沒聞到 | 要不要聞聞 | 加以辨認分別 | 確定為香味 |
| 舌:(吃蛋糕) | 滋味發生 | 吃得出來 | 要不要嚐嚐 | 加以辨認分別 | 確定為好吃 |
| 身:(摸羊毛) | 碰觸發生 | 有沒東西 | 是否可觸摸 | 加以辨認分別 | 確定為柔軟 |
| 意:(想助人) |(無色) | 樂於助人 | 開始想助人 | 加以辨認分別 | 確定為好事 |
六者是相互支援的,所以在一個事件發生時,六根的色受想行識不斷的交替出現,直到事件終了。
色受想行識不一定全有,但最後一定會有「意」,才會有意識的苦或樂。若意識能捨、能無我,就是解脫自在。(參見本卷第229經。)
打坐時想要專心,但念頭一直不由自主的亂跑,是因為意根染著了哪些味?
=====(二一○)@@[0053a11]@@=====
@[0053a11]@如是我聞:
@[0053a11]@一時,佛住毘舍離耆婆拘摩羅藥師菴羅園。
@[0053a12]@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莫樂莫苦。所以者何?有六觸入處地獄,眾生生彼地獄中者,眼所見不可愛色、不見可愛色,見不[[可念]]-[一]-色、不見可念色,見不善色、不見善色,以是因緣故,一向受憂苦。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二]-,見不可愛、不見可愛,見不可念、不見可念,見不善法、不見善法,以是因緣故,長受憂苦。
@[0053a19]@「諸比丘,[[有六觸入處]]-[三]-,其有眾生生彼處者,眼見可愛、不見不可愛,見可念色、非不可念色,見善色、非不善色,以是因緣故,一向長受喜樂。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所識法,可愛非不可愛、可念非不可念、善-[1]-非不善。」
@[0053a24]@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1] 大正藏在「善」字之上有一「見」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註解]====
[一] 可念:可愛的。
[二] 意識法:此處指意根(名詞)識別(動詞)法境(名詞)。和此段開頭的「眼」見不可愛「色」對應。
[三] 有六觸入處:南傳相當經文此處為「有六觸入處天」,因此疑似此處經文傳抄時掉了「天」字。
====[同經異譯]====
* {ref>S35.135}
====[讀經拾得]====
參考其餘經典,並沒有特定一個地獄叫做「六觸入處地獄」,也沒有特定一個天界叫做「六觸入處天」,因此本經應該是比喻地獄之苦也是六觸入處之苦,天界之樂也是六觸入處之樂。
佛陀表示「莫樂莫苦」,不要向地獄之苦去,也不要沈迷於天界之樂。
=====(二一一)@@[0053a26]@@=====
@[0053a26]@如是我聞:
@[0053a26]@一時,佛住毘舍離耆婆拘摩羅藥師菴羅園。
@[0053a27]@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昔未[[成正覺]]-[一]-時,獨一靜處,禪思思惟:『自心多向何處觀察?』自心多逐過去[[五欲功德]]-[二]-,少逐現在五欲功德,逐未來世轉復微少;我觀多逐過去五-[1]-欲心已,極生方便,精勤自護,不復令隨過去五欲功德。
@[0053b03]@「我以是精勤自護故,漸漸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汝等諸比丘亦復多逐過去五欲功德,現在、未來亦復微少,汝今亦當以心多逐過去五欲功德故,增加自護,亦當不久得盡諸漏,[[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0053b09]@「-<所以者何?眼見色因緣生內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法因緣生內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是故,比丘,於彼入處當覺知,若眼滅,色想則離。耳、鼻、舌、身、意滅,法想則離。>-」
@[0053b14]@佛說:「當覺六入處。」言已,入室坐禪。時,有眾多比丘,世尊去後,作此論議-[2]-:「世尊為我等略說[[法要]],不廣分別,而入室坐禪。世尊說言:『當覺六入處,若彼眼滅,色想則離;耳、鼻、舌、身、意滅,法想則離。』我等今日於世尊略說法中猶故不解,今此眾中,誰有慧力,能為我等於世尊略說法中廣為我等演說其義?」
@[0053b21]@復作是念:「唯有尊者阿難,常侍世尊,常為大師之所讚歎,聰慧梵行。唯有尊者阿難堪能為我等於世尊略說法中演說其義,我等今日皆共往詣尊者阿難所,問其要義,如阿難所說,悉當奉持。」
@[0053b25]@爾時,眾多比丘往詣尊者阿難所,共相[[問訊]]已,於一面坐。白尊者阿難言:「尊者,當知世尊為我等略說法要,如上所說,具問阿難,當為我等廣說其義。」
@[0053b29]@尊者阿難語諸比丘:「諦聽,善思,於世尊略說法中,當為汝等廣說其義,[[世尊略說者,即是滅六入處,有餘當-[3]-說故,言眼處滅,色想則離。]]-[三]-耳、鼻、舌、身、意入處滅,法想則離,世尊略說此法已,入室坐禪,我今已為汝等分別說義。」
@[0053c05]@尊者阿難說此義已,諸比丘聞其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1] 「五」,大正藏原為「正」,今依據上下文改作「五」。
[2] 「議」,宋、元、明三本作「義」。
[3] 「當」,宋本作「定」,元、明二本作「之」。
====[註解]====
[一] 成正覺:成佛。其中「正覺」指佛的真正覺悟的智慧。
[二] 五欲功德:色欲、聲欲、香欲、味欲、觸欲的作用。
[三] 世尊略說者,即是滅六入處,有餘當說故,言眼處滅,色想則離:佛陀簡化而講的就是「滅六入處」,還有其餘的內容而該說的,則是說「息滅了眼入處,就脫離了對色的想像。」
====[同經異譯]====
* {ref>S35.117}
====[讀經拾得]====
有同學問:「為何自心多逐過去五欲功德,少逐現在五欲功德,逐未來世轉復微少」?此經中佛陀只是描述他的經驗。一般說來,打坐時的妄念是本於過去的經驗而來的居多、對於正在用功的當下的妄念較少。若打坐時會思考到未來的計劃,可能妄念已太粗重、而完全脫離了打坐所採用的所緣或方法了。因此若非心思散亂,打坐時追逐未來的妄念應該最少。
本經載「眼處滅,色想則離。耳、鼻、舌、身、意入處滅,法想則離」,在禪定中可以「關掉」六根,不會追逐於過去、現在、未來的五欲。
=====(二一二)@@[0053c07]@@=====
@[0053c07]@如是我聞:
@[0053c07]@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3c08]@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不為一切比丘說不放逸行,亦非不為一切比丘說不放逸行。
@[0053c10]@「不向何等像類比丘說不放逸行?若比丘得阿羅漢,盡諸有漏,離諸重擔,[[逮得己利]]-[一]-,盡諸[[有結]]-[二]-,心正解脫。如是像類比丘,我不為說不放逸行。所以者何?彼諸比丘已作不放逸故,不復堪能作放逸事,我今見彼諸尊者-[1]-得不放逸果,是故不為彼說不放逸行。
@[0053c16]@「為何等像類比丘說不放逸行?若諸比丘在[[學地]]-[三]-者,未得心意增上[[安隱]],向涅槃住,如是像類比丘,我為其說不放逸行。所以者何?以彼比丘習學諸根,心樂[[隨順]][[資生之具]]-[四]-,親近善友,不久當得盡諸有漏,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所以者何?彼眼識所可愛樂、染著之色,彼比丘見已,不喜、不讚歎、不[[染]]、不繫著住;以不喜、不讚歎、不染、不著住故,專精勝進,身心止息,[[心安極住不忘]]-[五]-,常定一心,無量法喜,但逮得第一[[三昧]][[正受]],終不退減-[2]-隨於眼色。於耳、鼻、舌、身、[[意識法]]-[六]-亦復如是。>-」
@[0053c28]@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1] 「尊者」,永樂北藏作「尊」,大正藏校勘註明宋、元、明三本作「尊者者」,大正藏校勘疑有誤。
[2] 「減」,大正藏原為「滅」,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減」。
====[註解]====
[一] 逮得己利:達到、獲得佛法對自己的利益。「逮」是「達到」的意思。
[二] 有結:後有(輪迴、不得解脫)的束縛。
[三] 學地:在修學戒定慧的「有學」階段。四向四果中,除阿羅漢外的四向三果,都是「有學」。(阿羅漢則是「無學」,已畢業了。)
[四] 資生之具:能資助活命的東西,例如食物、衣服、住處。
[五] 心安極住不忘:心念安定,極為穩固而不忘失。
[六] 意識法:此處指「意識」(染著或不染著)「法」。和此段先前的「眼識」染著或不染著「色」對應。
====[同經異譯]====
* {ref>S35.134}
=====[導讀:六入處與十二因緣]=====
「眼」睛接收到影像(「色」),而會有視覺(「眼識」)。眼睛、影像、視覺,三者接「觸」,而能感「受」光線……
這個過程,在接下來的經文中描述為「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接著是十二因緣的「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這些即是十二因緣的(6)~(12)支,如下所列:
(6) 觸:(感官、識、外境的)接觸;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
(7) 受:(接觸後產生)感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8) 愛:(對於感受產生)貪愛;色愛、聲愛、香愛、味愛、觸愛、法愛。\\
(9) 取:(由於貪愛,因此)執取。有四種:欲取、見取、戒取、我語取。\\
(10) 有:(因為執取,所以有)生命的存在;積集的善惡業;有三種:欲有、色有、無色有。\\
(11) 生:(生命存在而)出生。例如眾生的出生、身心的產生等。\\
(12) 老病死憂悲惱苦:(出生後,自然會有)衰滅及苦果。
在這個過程當中,若六入處不與六境接「觸」,或是不貪「愛」、不執「取」,斷了十二因緣的鎖鏈,就不會引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果每個當下都能夠洞察(「無間等」)的斷除十二因緣鎖鏈,那麼即可不受後「有」,解脫了。
=====(二一三)@@[0054a01]@@=====
@[0054a01]@如是我聞:
@[0054a01]@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4a02]@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為汝等演說二法。諦聽,善思,何等為二?眼、色為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為二,是名二法。
@[0054a04]@「若有沙門、婆羅門作如是說:『是非二者,沙門[[瞿曇]]所說二法,此非為二。』彼自以意說二法者,[[但有言說,問-[1]-已不知,增其疑惑,以非其境界故]]-[一]-。
@[0054a08]@「所以者何?緣眼、色,眼識生,三事和合緣觸,觸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若於此受集、受滅、受味、受患、受離不如實知者,[[種]]-[二]-[[貪欲]][[身]]-[三]-觸-[四]-、種[[瞋恚]]身觸、種[[戒取]]身觸、種我見身觸,亦種殖-[2]-增長諸[[惡不善法]],如是[[純大苦聚]]-[3]--[五]-皆從集生。如是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廣說如上。
@[0054a14]@「復次,眼緣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於此諸受集、滅、味、患、離如是知。如是知已,不種貪欲身觸、不種瞋恚身觸、不種[[戒取]]身觸、不種[[我見]]身觸、不種諸惡不善法。如是諸惡不善法滅,純大苦聚滅。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
@[0054a20]@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1] 「問」,大正藏原為「聞」,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問」。
[2] 「殖」,宋、元、明三本作「植」。
[3] 「聚」,大正藏原為「集」,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聚」。
====[註解]====
[一] 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其疑惑,以非其境界故:這只是空話,如果去問他,他就回答不出來了,只會越來越迷惑,因為他其實沒有相關經驗。其中「言說」又譯為「言數」。
[二] 種:此處以「種植」比喻造業。
[三] 身:此處指「種類」。
[四] 觸:此處的「觸」指接觸,是一般性的用詞,並不是特指十二因緣的「觸」支或六境的「觸」。「種貪欲身觸」即「種下了貪欲這一類的接觸(來源)」。
[五] 純大苦聚:全都是大苦的積聚。
====[同經異譯]====
* {ref>S35.92}
====[讀經拾得]====
本經表示如實知「受」支,就能滅「愛」(貪欲身觸、瞋恚身觸)、「取」(戒取身觸、我見身觸)、「有」(惡不善法)等支,滅掉十二因緣後續的苦果。
能如實知,就從「無明觸」變成「明觸」,不再受苦,參見[[雜阿含經卷第二#四五|卷2第45經]]。
=====(二一四)@@[0054a22]@@=====
@[0054a22]@如是我聞:
@[0054a22]@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4a23]@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二因緣生識。何等為二?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所以者何?眼、色因緣生眼識,彼無常、有為、[[心緣生]]-[一]-,[[色若眼、識]]-[二]-,無常、有為、心緣生,此三法和合觸,觸已受,受已思,思已想,此等諸法無常、有為、心緣生,所謂觸、想、思。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0054b01]@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同經異譯]====
* {ref>S35.93}
====[註解]====
[一] 心緣生:以意欲為條件所生。
[二] 色若眼、識:色如同眼、識(都是無常、有為、心緣生)。此處疑為「若色、眼、識」的誤植。
====[讀經拾得]====
此經在文字上寫道「受、想、思(行)」是觸已受、受已思、思已想,看似有次序。然而若由其餘各經來看,其實是觸「俱生」受想思,此經中可能只是為了解釋上的方便,而依序寫出。
=====(二一五)@@[0054b02]@@=====
@[0054b02]@如是我聞:
@[0054b02]@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4b03]@爾時,尊者[[富留那]]-[一]-比丘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說[[現法]]-[二]-、說[[滅熾然]]-[三]-、說[[不待時]]-[四]-、說[[正向]]-[五]-、說[[即此見]]-[六]-、說[[緣自覺]]-[七]-。世尊,云何為現法,乃至緣自覺?」
@[0054b07]@佛告富留那:「善哉,富留那,能作此問。富留那,諦聽,善思,當為汝說-[1]-。富留那,-<比丘眼見色已,覺知色、覺知色貪:『我此內有眼識色貪』,我此內有眼識色貪如實知。>-富留那,若眼見色已,覺知色、覺知色貪,我此內有眼識色貪如實知者,是名現見法。
@[0054b13]@「云何滅熾然?云何不待時?云何正向?云何即此見?云何緣自覺?富留那,-<比丘眼見色已,覺知色,不起色貪覺:『我有內眼識色貪』,不起色貪覺如實知。>-若富留那,比丘眼見色已,覺知色-[2]-,不起色貪覺,如實知色,不起色貪覺如實知,是名滅熾然、不待時、正向、即此見、緣自覺。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0054b19]@佛說此經已,富留那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1] 「說」,宋、元、明三本作「說此」。
[2] 「色」,大正藏原為「已」,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色」。
====[註解]====
[一] 富留那:比丘名,以通達經義、長於辯才聞名,被譽為「說法第一」。又譯為「富樓那」。
[二] 現法:這一生。
[三] 滅熾然:滅除像火燃燒一般的煩惱。
[四] 不待時:即時(得證)。
[五] 正向:正確的趣向。
[六] 即此見:請你來親自看。
[七] 緣自覺:親自能體證。
====[同經異譯]====
* {ref>Za13.08}
* {ref>S35.88}
* {ref>M145}
* {ref>Tn0108}
====[讀經拾得]====
「現法、滅熾然、不待時、正向、即此見、緣自覺」表示佛法可當下體證。
此經表面上看起來「現法」與「滅熾然……緣自覺」的敘述看來好像前者有色貪、後者沒有色貪?其實不是的。南傳的版本較完整,敘述了:
-眼見色已,覺知色,覺知色貪如實知;
-眼見色已,覺知色,不起色貪覺如實知。
這些就是「現法、滅熾然、不待時、正向、即此見、緣自覺」。
=====(二一六)@@[0054b22]@@=====
@[0054b22]@如是我聞:
@[0054b22]@一時,佛在-[1]-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4b23]@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言大海者,愚夫所說,非聖所說,此大海-[2]-小水耳。云何聖所說海?謂眼識色已,愛念、染-[3]-著,貪樂[[身、口、意業]],是名為海。一切世間[[阿修羅]]眾,乃至天、人,悉於其中貪樂沈沒,如[[狗肚-[4]-藏]]-[一]-,如[[亂草蘊]]-[二]-,此世、他世絞結纏鎖,亦復如是。耳識聲、鼻識香、舌識味、身識觸,此世、他世絞結纏鎖,亦復如是。」
@[0054c01]@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0054c03]@如身、口、意業,如是貪、恚、癡、老、病、死,亦如是說。如五根三經,六根三經,亦如是說。
====[校勘]====
[1] 「在」,明本作「住」。
[2] 大正藏無「海」字,今依據宋、明二本補上。
[3] 「染」,大正藏原為「深」,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染」。
[4] 「肚」,宋、元、明三本作「壯」。
====[註解]====
[一] 狗肚藏:狗肚中的腸子(般的糾纏)。
[二] 亂草蘊:雜亂積聚的水草。
====[同經異譯]====
* {ref>S35.188}
====[讀經拾得]====
《地藏菩薩本願經》卷1〈1 忉利天宮神通品〉:「三業惡因之所招感,共號業海」(CBETA, T13, no. 412, p. 779, a7-8)
如何能渡過「業海」?本經及下一經中,佛陀告訴了我們根本之道。
=====(二一七)@@[0054c05]@@=====
@[0054c05]@如是我聞:
@[0054c05]@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4c06]@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所謂海者,世間愚夫所說,非聖所說。大海-[1]-小水耳,眼是人大海,彼色為濤波。若能堪忍-[2]-色濤波者,得度眼大海竟,於濤波[[迴-[3]-澓]]-[一]-諸水、惡蟲、[[羅剎]]女鬼。耳、鼻、舌、身、意是人大海,聲、香、味、觸、法為濤波,若堪忍彼法濤波,得度於意海竟,於濤波迴[*]澓惡蟲、羅剎女鬼。」
@[0054c12]@爾時,世尊以偈頌曰:
「大海巨濤波, 惡蟲羅剎怖,\\
難度而能度, 集離永無餘,\\
能斷一切苦, 不復受餘有,\\
永之[[般涅槃]], 不復還放逸。」\\
@[0054c18]@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1] 「大海」,大正藏原為「海大」,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大海」。
[2] 大正藏無「忍」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3] 「迴」,宋、元、明三本作「洄」。[*]
====[註解]====
[一] 迴澓:水來回轉動,即漩渦。
====[同經異譯]====
* {ref>Za17.14}
* {ref>S35.187}
=====(二一八)@@[0054c19]@@=====
@[0054c19]@如是我聞:
@[0054c19]@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4c20]@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苦集[[道跡]]-[一]-、苦滅道跡。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0054c22]@「云何苦集道跡?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如是。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苦集道跡。
@[0054c25]@「云何苦滅道跡?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1]-滅,如是純大苦聚滅。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是名苦滅道跡。」
@[0055a01]@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1] 「惱、苦」,宋、元、明三本作「苦、惱」。
====[註解]====
[一] 道跡:途徑。
====[同經異譯]====
* {ref>S35.106}
====[讀經拾得]====
本經分析十二因緣的識、名色、六入處(第三至五支)三事和合,才會有觸(第六支),再由觸引發之後的因緣。
若「觸」滅,即可滅掉十二因緣後續的苦果:
觸滅 → 受滅 → 愛滅 → 取滅 → 有滅 → 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
=====(二一九)@@[0055a03]@@=====
@[0055a03]@如是我聞:
@[0055a03]@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5a04]@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涅槃]]道跡。云何為涅槃道跡?謂觀察眼無常,若色、眼識、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無常。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涅槃道跡。」
@[0055a08]@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同經異譯]====
* {ref>Za08.41}
* {ref>S35.146}
* {ref>S35.147}
* {ref>S35.148}
* {ref>S35.149}
=====(二二○)@@[0055a10]@@=====
@[0055a10]@如是我聞:
@[0055a10]@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5a11]@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似趣涅槃道跡]]-[一]-。云何為似趣涅槃道跡?觀察眼非我,若色、眼識、眼觸因緣生受,若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觀察無常。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似趣涅槃道跡。」
@[0055a15]@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一] 似趣涅槃道跡:相對應的南傳經文為「有益於到達涅槃的途徑」。此詞中的「似」可能為「以」字誤植。
====[同經異譯]====
* {ref>Za08.40}
* {ref>S35.146}
* {ref>S35.147}
* {ref>S35.148}
* {ref>S35.149}
=====(二二一)@@[0055a17]@@=====
@[0055a17]@如是我聞:
@[0055a17]@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5a18]@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趣一切取道跡]]-[一]-。云何為趣一切取道跡?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所取故。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取所取故,是名趣一切取道跡。
@[0055a22]@「云何斷一切取道跡?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如是知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0055a25]@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一] 趣一切取道跡:趣向一切執取的途徑。
=====(二二二)@@[0055a27]@@=====
@[0055a27]@如是我聞:
@[0055a27]@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5a28]@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知一切[[知法]]-[一]-、一切[[識法]]-[二]-。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0055a29]@「云何一切知法、一切識法?諸比丘,眼是知法、識法,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一切是知法、識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0055b04]@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同經異譯]====
* {ref>Za08.04}
* {ref>Za08.43}
* {ref>S35.26}
* {ref>S35.27}
====[註解]====
[一] 知法:應該知道的法。
[二] 識法:應該認識的法。
=====(二二三)@@[0055b06]@@=====
@[0055b06]@如是我聞:
@[0055b06]@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5b07]@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不說一法不知、不識而得究竟苦邊。云何不說一法不知、不識而得究竟苦邊?謂不說於眼不知、不識而得究竟苦邊,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亦復不說,不知不見而得究竟苦邊。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0055b13]@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同經異譯]====
* {ref>Za08.04}
* {ref>Za08.43}
* {ref>S35.26}
* {ref>S35.27}
=====(二二四)@@[0055b15]@@=====
@[0055b15]@如是我聞:
@[0055b15]@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5b16]@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一切[[欲法]]-[一]-應當斷。云何一切欲法應當斷?謂眼是一切欲法應當斷,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一切欲法應當斷。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0055b20]@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一] 欲法:引人貪欲的事物。
====[同經異譯]====
* {ref>Za08.46}
* {ref>S35.24}
* {ref>S35.25}
=====(二二五)@@[0055b22]@@=====
@[0055b22]@如是我聞:
@[0055b22]@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5b23]@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不說一法不知、不斷而究竟苦邊。云何不說一法不知、不斷而究竟苦邊?謂不說眼不知、不斷而究竟苦邊,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一切不說不知、不斷而究竟苦邊。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0055b29]@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同經異譯]====
* {ref>Za08.45}
* {ref>S35.24}
* {ref>S35.25}
=====[導讀:計]=====
許多禪師教導弟子不要有「分別心」。在《阿含經》的用詞中,「分別」卻通常是正面的詞彙,代表解析,有分別才能分辨種種邪見。
其實在《阿含經》中,「計」這個詞的意義即相當於後世翻譯的「分別心」一詞。「計」是計度、思量、認為、分別的意思,尤指根據「我」而有的計度。由於認為有「我」,而有人、我的分別,也產生了種種對立。這正是經中說由於有我、我所,而產生貪、瞋、痴的原理。
第226經中,佛陀教我們如何「斷一切計」,也可以說是斷除分別心:斷除分別心並非沒有知覺、沒有智慧,而是斷除「六根是我、異我、相在」的「我見」,沒有了我、我所的錯誤分別,而能於一切事無分別心。
第227經中說「如來以不計住故,離病、離癰、離刺」,就能如第199經描述的「越於二,離諸相,寂滅解脫」。這也是後世所謂佛法即「不二法門」在《阿含經》的出處,無有我、我所,遠離一切諸相,不生因而不滅,三世平等,究竟涅槃。
自證自知而能超越語言、文字的「不二法門」,就從這裏開始。
=====(二二六)@@[0055c01]@@=====
@[0055c01]@如是我聞:
@[0055c01]@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5c02]@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斷一切[[計]]-[一]-。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0055c03]@「云何不計?謂不計我見色,不計眼我所,不計[[相屬]]-[二]-,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不計樂我、我所,不計樂相屬-[1]-;不計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0055c07]@「如是不計者,於諸世間常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0055c10]@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0055c12]@如上所說,眼等不計,一切事不計亦如是。
====[校勘]====
[1] 「屬」,大正藏原為「樂」,今依據上下文改作「屬」。
====[註解]====
[一] 計:思量;認為。
[二] 相屬:從屬。
====[同經異譯]====
/* * {ref>Za08.48}*/
* {ref>Za08.49}
* {ref>S35.90}
* {ref>S35.91}
====[讀經拾得]====
本經中「我見色、眼我所、相屬」即「眼是我、異我、相在」:
*我見色:認為「眼是我」,因此眼見色就是我見色。
*眼我所:認為「眼異我」,而是我所有的,因此眼是我所有的。
*相屬:我在眼中,或眼在我中,就是「相在」的意思。
=====(二二七)@@[0055c13]@@=====
@[0055c13]@如是我聞:
@[0055c13]@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5c14]@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計者是病,計者是癰,計者是刺,如來以不計住故,離病、離癰、離刺。
@[0055c16]@「是故,比丘欲求不計住,離病、離癰、離刺者,彼比丘莫計眼我、我所,莫計眼相屬,莫計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莫計是我、我所、相在。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0055c20]@「比丘,如是不計者,則-[1]-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0055c23]@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0055c25]@如眼等所說,餘一一事亦如是。
====[校勘]====
[1] 「則」,大正藏原為「眼」,今依據上下文改作「則」。
====[同經異譯]====
* {ref>Za08.47}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S. 35. No.90-91 Eja.(動著)
====[讀經拾得]====
=====(二二八)@@[0055c26]@@=====
@[0055c26]@如是我聞:
@[0055c26]@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5c27]@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增長法、損滅-[1]-法。云何增長法?謂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2]-受……」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是名增長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增長法。
@[0056a02]@「云何損滅[*]法,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滅則受滅……」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損滅-[3]-法。」
@[0056a04]@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0056a06]@如增長、損滅[*],如是起法、處[[變易法]]、集法、滅法,亦如上說。
====[校勘]====
[1] 大正藏無「損」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2] 「觸緣」,宋、元、明三本作「緣觸」。
[3] 「滅」,大正藏原為「減」,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滅」。[*]
=====(二二九)@@[0056a08]@@=====
@[0056a08]@如是我聞:
@[0056a08]@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056a09]@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有漏、無漏法。云何有漏法?謂眼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世俗者,是名有漏法。
@[0056a13]@「-<云何無漏法?謂出世間意,若法、若-[1]-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出世間者,是名無漏法。>-」
@[0056a16]@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1] 宋、元、明三本無「若」字。
====[同經異譯]====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S. 35. No.56-57 Āsavā.(諸漏)
====[讀經拾得]====
眼、耳、鼻、舌、身的運作,若不是在禪定中,一般人不易開關自如,遑論滅除其微觀的受想行識。
意的運作,也就是起心動念,則是比較容易下手的地方,因此本經說「出世間意」是無漏法。
關於「出世間意」的訓練,在此引用南傳《小部尼柯耶》的《婆希亞經》以作參照。佛陀曾教導來求法的外道婆希亞:「婆希亞,你要如此的修習:\\
每當你看到影像的時候,只看到就好了;\\
每當你聽到聲音的時候,只聽到就好了;\\
每當你五官感知的時候,只感知就好了……\\
每當你腦中認知的時候,只認知就好了。\\
那麼,婆希亞,在這當中沒有『我』的存在。這當中沒有『我』的時候,你既不在這裏、也不在遠處、也不在中間。這就是苦的熄滅。」
======雜阿含經卷第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