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est: 學術界有人舉例《雜阿含經》第456經是北傳比南傳經文合理的例子: *北傳:滅界者,緣有身可知。 *南傳:這想受滅界,此界緣滅而被了知。 可參考[[agama:雜阿含經卷第十七#四五六|第456經]]的「讀經拾得」當中的不同譯本的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