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 Chiou: 《雜阿含經》卷四十五第1218經中,佛陀表示說法應具備的四個條件中,以善說(適當的話)為第一,而不是以諦說(真理)為第一。 也可說要優先以對方(聽法者)的立場來看,聽的人能接受的說法,才有實際的效果。否則若在不當的時機、對不適當的人宣說真理,對方不只無法接受,甚至可能因此而謗法,說法就失去了正面的意義。 本則讀經拾得感謝凡僧雲水提供。 ---- 袁天竑: 這則太重要了 :-) 感謝感謝 ---- David Chiou: 這個原則讓我想到以前聽說台中有位居士,常常故意到餐廳裡大聲說:「你們都在吃屍體!」 後來就住到精神病院去了。 ---- 凡僧雲水: 在經典中,常常可以看到四個字,「示教利喜」,出現在描述佛陀講法的過程。如果在CBETA資料庫中搜尋這四個關鍵字,會看到很多例子。下面就舉一例來補充說明: 《長阿含經》卷1:「佛漸為說法,示教利喜: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欲惡不淨,上漏為患,讚歎出離為最微妙清淨第一。爾時,世尊見此二人心意柔輭,歡喜信樂,堪受正法,於是即為說苦聖諦,敷演開解,分布宣釋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出要諦」(CBETA, T01, no. 1, p. 9, a6-12) 經文說,佛說法是有漸進的次第滴,第一步就是「示教利喜」,翻譯的字面指稱,可以理解為:開「示」並且「教」導有「利」於聽法眾的、開「示」並且「教」導讓聽法眾升起歡喜、喜樂心的。那實際的內容是什麼呢?就是1.「施論」;2.「戒論」;3.「升天之論」;4.「欲惡不淨」;5.上漏為患;6.讚嘆出離,為最微妙清淨第一。讓聽法眾聽了有歡喜,怎麼知道有沒有歡喜呢?「見二人,1.心意柔輭,2.歡喜信樂。」在這之後呢,就知道聽法眾「勘受正法」,然後才為他們:「說苦聖諦,敷演開解」。敷衍開解的內容是「分布宣釋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出要諦」。到此,在不同的場合、對象,則有各個得不同果報的成果,可以在不同經文處看得到。 從這裡可以看出,佛陀自己常常用的「示教利喜」,正是此經文文中「說法應具備的四個條件」的最佳範例。也是老師把自己自身的經驗,傳授給學生們的真實劇本、戲碼。 補充此段以饗各位大德。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 Anderson Chang: 不知這一經的善說,跟他經的「此則善說」,解讀一不一樣? 比如卷十五397經: 「若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無間等已,而欲苦滅道跡聖諦無間等者,斯有是處。譬如有言我以純曇摩ⓒ葉③、摩樓迦ⓓ葉④,合集盛水持ⓔ行者,此則善說。 上段句末的此則善說,我是看成「這才是良善、正確的說法」。 本經的善說如果解為→利益人的話。 有沒有比較像這個意思? ---- David Chiou: 在本經的三個譯本中,「善說」在偈誦中都解說為:「於己不惱迫,亦不恐怖他,」偏向說好話、適當的話的這個層面,且是不觸惱自、他的話。 但是「好」的確是有不同的層面,「正確的」也是一種解讀,因此解為「良善、正確的說法」也對。 這四個面向不是互斥的,反而是彼此互相有所含攝的。 我仔細思考了 Anderson Chang 的反饋,的確「善說」的「良善」在別的經中通常偏向「正確」的意思,因此有人若不清楚前後文,是可能對這個註釋有所疑義。 畢竟註解中不適合落落長解釋「善」這個詞有不同的層面,因此略為修改如下,雖然較沒有「好話」那麼直白,但應該就不致於有誤解了: ② 善說:適當的話,而非惱害自己或他人的話。 ---- Anderson Chang: 比對《別譯雜阿含》253經 佛陀演四句偈:\\ 「善說最為上,  仙聖之所說,\\  愛語非麁語,  是名為第二。\\  實語非妄語,  是名為第三。\\  說法不非法,  是名為第四。\\  是名演四句,  四句之偈義。」 婆耆舍尊者讚說:\\ 「諸有所說不惱己,  亦不害他名善說。\\  常當愛語令他喜,  亦不造作諸過惡。\\  從諸佛口有所說,  必得安樂趣涅槃,\\  能斷諸苦讚善說,  實語甘露最無上,\\  實語應語得大利,  安立實說善丈夫。」 世尊所說四法句是相當簡潔的略說, 婆耆舍尊者讚嘆隨喜的偈頌,像是挑出其中一個解釋方向,作較詳細地發揮。 (善說跟愛說,有不同的層次與面向可闡述) 什麼方向呢?就是讀經拾得中所說, 觀察聽法者的程度,選擇聽眾能接受的法。 這樣說法才能得到好的結果:不惱己、不害他、能斷諸苦,是謂善說。 第三、四的諦說、法說應沒有疑義,只有第二的愛說,可再探討一下? ③ 愛說:親切能令他人歡喜的話,而非罵人的話。\\ →像是參考了別譯253的「愛語非麁語」。 此愛說註解,我們共有四個來源: A. 雜阿含1218,愛說非不愛。若配合婆耆舍尊者的解讀方向,或可看作:(依照聽法者目前的程度)能歡喜接受的說法。 B. 別譯雜阿含253,愛語非麁語。則比較偏向說話時主觀的表達態度,要親切和善、令人喜愛。 C. SN.8.5善說經,查關鍵字piya看起來是「讓人喜愛的」。 http://dictionary.sutta.org/zh_TW/ D. 婆耆舍尊者在1218及253經的讚頌,意思較一致:說令人歡喜的法(個人以為是這個聽眾現在樂意接受、聽了會歡喜的法義內容),不致於聽了之後厭惡、造諸惡業: 「所說愛說者,  說令彼歡喜,\\ 不令彼為惡,  是則為愛說。」 「常當愛語令他喜,亦不造作諸過惡。」 註解是放在佛說,但尊者的發揮卻有點細微的區別,就看怎麼參酌了:) ---- David Chiou: 「愛說」的註解若要精簡些,可以註為「讓人歡喜的話,而非讓人厭惡的話。」這樣所有對應經典都符合,如何? (實際上意義和原先幾乎一樣,只是邏輯上更符合。) ---- Anderson Chang: 這樣就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