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與不癡止諍律」共有 1 個註解 (更新時間 2021年12月25日 23:02:53)
^中阿含經(1)^^ | [[agama2:中阿含經卷第五十二|中阿含經卷第五十二]][[agama2:中阿含經卷第五十二#(一九六)大品周那經第五(第五後誦)|(一九六)大品周那經第五(第五後誦)]]| 七滅諍之一,另譯作「不癡毘尼、應與不癡止諍律、與不癡律」,意思是「應該對精神失常者不處分的,就應當給予精神失常者不處分」。 (2021年12月25日 2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