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止觀【棄蓋第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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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蓋第三□ 所言棄蓋者,謂五蓋也。 一、棄貪欲蓋。前說外五塵中生五欲,今約內意根中生欲,謂行者端坐修禪, 心生欲覺,念念相續,覆蓋善心,令不生長,覺得應棄。 所以者何?如術婆伽欲心內發,尚能燒身,況復心生欲火,而不燒諸善法。 貪欲之人,去道甚遠。所以者何?欲為種種惱亂住處,若心著欲, 無由近道。 如除蓋偈說: 『入道慚愧人,持缽福眾生,云何縱塵欲,沈沒於五情。 以捨五欲樂,棄之而不顧,如何還欲得,如愚自食吐。 諸欲求時苦,得時多怖畏,失時懷熱惱,一切無樂處。 諸欲患如是,以何能捨之?得深禪定樂,即不為所欺。』 二、棄瞋恚蓋。瞋是失佛法之跟本,墮惡道之因緣,法樂之冤家,善心之大賊, 種種惡口之府藏。是故行者於作禪時,思惟此人現在惱我, 及惱我親,讚歎我冤,思惟過去現在未來亦如是,是為九惱, 故生瞋恨,瞋恨故生怨,以怨心生故,便起心惱彼。如此瞋恚覆心, 故名為蓋, 急當棄之,令無增長。 如釋提婆那以偈問佛: 『何物殺安樂,何物殺無憂,何物毒之根,吞滅一切善?』 佛以偈答言: 『殺瞋則安樂,殺瞋則無憂,瞋為毒之根, 瞋滅一切善。』 如是知已,當修慈忍以滅除之,令人清淨。 三、棄說眠蓋。內心昏闇為睡;五情闇蔽,放恣支節,委臥睡熟為眠。 以是因緣,名為睡眠蓋,能破今世後世實樂法心, 及後世生天及涅槃樂。如是惡法,最為不善。 何以故?諸餘蓋情,覺故可除;睡眠如死, 無所覺識, 以不覺故,難可除滅。 如佛諸菩薩呵睡眠弟子偈曰: 『汝起勿抱臭屍臥,種種不淨假名人, 如得重病箭入體,諸苦痛集安可眠! 如人被縛將去殺,災害垂至安可眠! 結賊不滅害未除,如其毒蛇同室居, 亦如臨陣兩刃間,爾時云何安可眠! 眠為大闇無所見,日日欺狂奪人明, 以眠覆心無所見,如是大失安可眠!』 如是等種種因緣,訶睡眠蓋,警覺無常,減損睡眠,令無昏覆。 若昏睡心重,當用禪鎮杖卻之。 四、棄悔掉蓋。 掉有三種: 一者身掉,身好游走,諸雜戲謔,坐暫不安。 二者口掉,好喜吟詠,競諍是非,無益戲論、世間語言等。 三者心掉,心情放逸,縱意攀緣,思惟文藝、世間才技,諸惡覺觀等, 名為心掉。 掉之為法,破出家人心。如人攝心,猶不能定,何況掉散!掉散之人, 如無醉象,穴鼻駱駝,不可禁制。 如偈說: 『汝已剃頭著染衣,執持瓦缽行乞食,云何樂著戲掉法,放逸縱情失法利。』 既失法利,又失世樂,覺其過已,當急棄之。 悔者,悔能成蓋,若掉無悔,則不成蓋。何以故?掉時未在緣中故。 後欲入定時,方悔前所作,憂惱覆心,故名為蓋。但悔有兩種: 一者因掉後生悔,如前所說; 二者如作大重罪人,常懷佈畏,悔箭入心,堅不可拔。 如偈說:『不應作而作,應作而不作,悔惱火所燒,後世墮惡道。 若人罪能悔,悔以莫復憂,如是心安樂,不應常念著。 若有兩種悔,若應作不作,不應作而作,則是愚人相。 不以心悔故,不作而能作,諸惡事已作,不能令不作。』 五、棄疑蓋者。以疑覆心故,於諸法中不得信心。信心無,故於佛法中空無所獲。 譬如又人入於寶山,若無有手,無能所取。然則疑過甚多 , 未必障定;今正障定。 疑者有三種: 一者疑自,而作是念;我諸根闇鈍,罪垢深重,非其人乎? 自作此疑,定法終不得發。若欲修定,勿當自輕, 以宿世善根難測故。 二者疑師,彼人威儀相貌如是,自尚無道,何能教我?作是疑慢, 即為障定。欲除之法, 如摩訶衍論中說:『如臭皮囊中金,以貪金故,不可棄其臭囊。』 行者亦爾,師雖不清淨,亦應生佛想。 三疑法,世人多執本心,於所受法,不能即信,敬心受行。若生猶 豫,即法不染心。 何以故?疑障之義, 如偈中說: 『如人在岐路,疑惑無所趣,諸法實相中,疑亦復如是。 疑故不勤求,諸法之實相,見疑從癡生,惡中之惡者。 善不善法中,生死及涅槃,定實真有法,於中莫生疑。 汝若懷疑惑,死王獄吏縛,如師子搏鹿,不能得解脫。 在世雖有疑,當隨喜善法,譬如觀岐道,利好者應逐。』 佛法之中,信為能入;若無信者,雖在佛法,終無所獲。如是種種因緣, 覺知疑過,當急棄之。 問曰:『不善法廣,塵數無量,何故但棄五法?』 答曰:『此五蓋中,即具有三毒等分。四法為根本,亦得攝八萬四千諸塵勞門。 一貪欲蓋,即貪毒。二瞋恚蓋,即瞋毒。三睡眠及疑,此二法即癡毒。 四掉悔,即是等份攝。合為四分煩惱。一中有二萬一千,四中合為八萬四千, 是故除此五蓋,即是除一切不善之法。行者如是等種種因緣,棄於五蓋。 譬如負債得脫,重病得差,如饑餓人得至豐國,如惡賊中得自免濟, 安隱無患。行者亦如是,除此五蓋,其心安隱,清涼快樂。 如日月以五事覆翳:煙、塵、雲、霧、羅𣿅阿修羅手障,則不能明。 人心五蓋,亦復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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