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踰繕那

八俱廬舍成一踰繕那。即四千弓也。如色之分齋中說。

二解 四域記二卷一頁云:夫數量之稱,謂踰繕那。(舊曰由旬。又曰由延。皆偽略也。)踰繕那者:自古聖王,一日軍行也。舊傳一踰繕那,四十里矣。印府國俗乃三十里。聖教所載,惟十六里。窮微之數,分一踰繕那為八拘慮捨。拘盧捨者:謂大牛鳴聲所極聞,稱拘盧捨。分一拘盧捨為五百弓。分一弓為四肘。分一肘為二十四指。分一指為三指節。分一指節為七宿麥。乃至蝨、蟣、隙塵、牛毛、羊毛、兔毫、銅、水、次第七分以至細塵。細塵七分為極細塵。極細塵者,不可復析。析即歸空。故曰極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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