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記別

如十二分教中說。

二解 瑜伽八十一卷十二頁云:記別者:謂廣分別略所標義,及記命過弟子生處。

三解 顯揚六卷七頁云:記別者:謂諸經中、記諸弟子命終之後、生處差別;及諸經中顯了義說;是為記別。

四解 集論七卷一頁云:何等記別?謂於是處、聖弟子等、謝往過去、記別得失生處差別。又了義經、說名記別。記別開示深密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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