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般若威力

瑜伽三十七卷十六頁云:般若四相者:謂諸菩薩、具足妙慧,能斷無明、慧所對治,是名第一。即此般若、能作自己菩提資糧;能以佈施愛語利行同事攝事、成熟有情。是名第二。於所知事,如義覺了;能引廣大清淨歡喜中說。以自饒益。普為有情稱理說法,令其獲得現法當來利益、以饒益他。是名第三。由是因緣,攝諸善根,能正所作。於當來世,能證二障離繫。謂煩惱障離繫、及所知障離繫。是名第四。是名般若威力四相。此外無有若過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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