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等分行

顯揚三卷十三頁云:六、等分行。謂於前世不習上品貪欲瞋癡。設有習者:復已修習彼對治法。是因緣故;於此生中,逢可愛等三種境界;隨境品類,起貪瞋癡三種纏惑。非難離,非易離;非難厭,非易厭。於修善法,不遲不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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