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憶曾受境證外境有不成

唯識二十論八頁雲:要曾現受意識能憶。是故決定有曾受境。見此境者,許為現量。由斯外境實有義成:如是要由先受後憶,證有外境,理亦不成。何以故?頌曰:如說似境識,從此生憶念。論曰:如前所說,雖無外境;而眼識等,似外境現。從此後位,與念相應,分別意識似前境現;即說此為憶曾所受。故以後憶,證先所見實有外境,其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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