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愛取不與行為緣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五頁云:復言:世尊!何緣不說愛取二種,能生緣起、與行為緣?世尊告曰:愛取二種,自界所行;有分齊故。所以者何?欲界愛取、與彼色界或無色界諸不動行為等起緣、不應道理。非境界故。如說欲界愛取二種於不動行,如是色界愛取二種、於無色界諸不動行,若無色界愛取二種、於欲界行或色界行,及以色界愛取二種、於欲界行,當知亦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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