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常有三種

佛地經論七卷十五頁云:莊嚴論說:常有三種。一、本性常。謂自性身。此身本來、性常住故。二、不斷常。謂受用身。恆受法樂,無間斷故。三、相續常。謂變化身。沒已復現,化無盡故。如是法身,雖離一切分別戲論;而無生滅,故說名常。二身雖有念念生滅;而依常身,無間斷故;說名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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