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執著分別

世觀釋四卷十八頁云:執著分別者:謂不如理作意為因,依止我見,起六十二諸惡見趣相應分別。無性釋四卷二十六頁云:薩迦耶見為因,所起六十二見相應分別。即梵網經中前際後際中際分別。謂我過去為曾有耶;如是等分別,名執著分別。言見趣者,是品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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