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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家

 (術語)就眼根眼識而論,俱舍論二述為二家:一眼根觀照色境,名為見,因此眼識能了別,名為識。謂見之用即在眼根,此名眼見家。一眼識依眼根而生,識能見色境而了別之為色。即見者識之用也。是名識見家。此中大眾部法救論師等為識見家,有部宗之本義,眼見家也。愚案,其餘耳根等之聞等準此可解。楞嚴經七大中開根大者,據此眼見家之義也。